见字如晤,展信安。
印象中,这应该是我第一次给人写信,但当我在文具店里挑选信纸信封时,却有种很奇妙的熟悉感,就好像我曾经经常做这种事情一般。据说我那素未蒙面的兄长是个很喜欢舞文弄墨之人,说实话我曾经是很瞧不起他的,但现在这个样子……真可怕。
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我前世是个很喜欢写信的人?
其实我很早以前就很想跟谁写信交流说点什么,不用见面,也听不到对方的声音,把那些平时羞于人言的话全部写进信里袒露心声,如果觉得尴尬的话,事后便也能装作不知道这么回事,就好像从未发生过一般。我听说人往往记不住自己写了什么,但任何一句羞耻的话说出口后都会被死死地刻进记忆里,也许写信是一件很值得尝试的事情。
原本我以为第一封信不会来得这么早的,我本想在某天遇到一个能让我自惭形秽的女孩子后再偷偷写信,直到某天终于鼓起勇气,赌上毕生将信送出,真是可怕的念头,竟然将自己的未来交到别人的手上。
但人不就是这样的生物么?一个人的话,会活不下去的。
但是啊,一个人的时候会怕孤单,两个人的时候又怕辜负。
我觉得我不是个能爱人的人,我幻想过无数次与一个女孩恋爱的场景,但无论如何,我都难以想象到别人口中说的幸福。
我是个很任性的人,任性到自私冷漠的程度,甚至常常会做出一些“一时兴起毁天灭地”的事情出来。
别笑,我是认真的。
具体是个什么样子我很难跟你解释,也许未来有一天你会发现,希望到时候你不会讨厌我。
也许我不该让你发现我这样的一面,但如果不这样的话,我说不定就不再是我,而是变成了另一个人,我也想过为了某个心爱的姑娘改变自己,但是为了另一个人而改变自己,这种事情怎么想都很可怕吧,毕竟人连自己都会背叛自己,你说呢?
真是艰难啊,活着、与人相处这件事。
我那位兄长曾说过人与人老死不相往来这样的话,因为人与人相遇相识便是人与人互相伤害的开始。初听此言时我很不能理解,人是社会性生物啊,怎么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呢?为了躲避结局而选择拒绝开始,真是太蠢了。
但现在,我愈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起来,也因此,我开始学着理解那些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像是一场学会包容的修行。苦修没有意义,我不是个能一直苦修的人,但苦修确实能让人变得……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就当是心变得更加宽广了吧,尽管我依旧是个小心眼的人。
人认知世界的过程并不靠谱,人与人的交流也总会失真,因此人总是活在错误中。我们看错了世界,反说它欺骗了我们;我们会错了他人的意,因而憎恨。这大概就是我兄长的意思吧,我是这么想的。
所以,两个人的相爱,在我看来,也是一种谎言。我很难理解那些所谓的美好爱情,如果非要去爱一个人的话,一定是对方在包容我罢,可是我这样的人又有什么值得喜欢的呢?
听说人是看不清自己的,也许是这样吧。
我的身边曾有过那么几个人,对我的喜欢来得莫名其妙,我很讨厌这种没来由的事情,虽然我经常会对他们漂亮的容颜感到心动,但这也让我觉得自己像只泰迪,愈发让我讨厌自己。
大概世间的道理都是骗人的,那些说美貌和金钱权势不重要的人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但教人这些道理的各种文艺作品里,主角们总是会在这些东西里占那么一点,从无例外。
不对,为什么要理会这些作品呢?它们只是人的意淫啊,现实才是最重要的不是么,为什么人总要相信那些虚构的东西呢,连虚构时都要逃避现实。
大概是因为人总活得不幸福吧,故而需要文学之类的东西来安慰欺骗自己,可我不喜欢自欺欺人,故而我没法做到像其他人那样活着,我总是怀疑这些道理,活得离经叛道、满纸荒唐。
人生就是场谎言,我如此想。
但是除了谎言之外呢?还能剩些什么?
也许是爱情吧,毕竟人的繁衍和文明的延续总是需要爱情的,也许爱情一开始是一种谎言,但时至如今,它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本能的追求。
抛弃了一切的可有可无,通向未来的必不可少之物。
呵,也许某一天科技会将爱情也变成可有可无之物吧?但那时的人会追求什么呢?
……我好像说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话,大概你会看得很迷糊吧,我自己也觉得挺迷糊的。
说那么多,其实我只是想说,我会试着去爱你的,尽管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否对你有过喜欢,甚至并不怎么相信你。
我的身边总是充满骗局,世界与我而言并不真实,以至于而今明明有很多想说的话也不敢与你坦言,真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在某个人面前卸下一切伪装。如果可以的话,我很希望那个人便是你,这代表着,这一次的尝试我没有失败,如果失败了的话,我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时候才能振作起来。
也许会水泥封心也说不定。
你还有很多事情瞒着我对吧?即便在交出这封信前我会想办法让你坦言,你大概也会欺骗我一些什么,或者隐瞒些什么。
不过没有关系,我已经习惯了。
从小到大,我不曾活得真实,乃至对于世界的理解也总是与常人不同,像只披着狼皮的羊闯进了狼群。
但好在我对自己很真实,真实到会傻到对你袒露心声,希望也能收获你的真实,但我不想把自己搞的太难看,故而你别指望我会求你哦(笑)。
好了,写到这里也差不多了,我的手也累了。
虽然是一封意味不明的信,但也请你好好保管它吧,说不定以后我也会想要看看自己写了什么,毕竟大概我自己很快就会把它忘掉。
最后说点什么好呢?
前面好像提过很多次我的兄长,那最后再用一次他的话吧,我翻了翻他的作品,找到了一本诗集,最后一句话好像很不错。
让我相信你的爱。让字是我自己加的(笑)。
——想要爱上你的:罗小邪
……
于晓容将信看了三遍,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有些疑问,但理不出来。
但罗小邪的真诚她确实感受到了。
虽然罗小邪说他都不知道对自己是否有过喜欢,但于晓容愿意相信,他确实是对自己有些喜欢的,这封信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会让你爱上我的。】
最后看了眼附带的画有一把吉他的明信片,于晓容小心翼翼地将信给收好压在了枕头下,对未来有了些许期待。
又有些忧愁。
他说,他的身边有几人喜欢他,虽然没说是谁,但于晓容很敏锐地猜到了——首先夜莺肯定是一个,这个没见过先不谈,乐队的那几个她这几天还是看过不少视频的,她们肯定是。
她们太漂亮了,漂亮到让于晓容有些自卑。
容貌,出身,才华,地位……甚至是亲近度和熟悉了解度,她都远不如那几人,罗小邪为何会选择她呢?
也许她只是鱼塘里的其中一只?
可恶,虽然知道他很坏,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坏!
抱着被子,于晓容皱起眉满腹哀愁,少女心事多情自扰。
过了会,病房的门被人轻轻推开,于晓容假装睡着,罗小邪轻手轻脚走到床边坐下。
听着他将食盒放在床头柜上的声音,于晓容有些期待他等会会做的事情。
是将自己叫醒,还是先偷偷亲自己一下?
唉?怎么有拉链的声音,他带了什么?
于晓容的眼睛微微眯开一条缝,好奇偷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食盒被打开,食盒里的秋刀鱼冒着热气闻着很香,罗小邪抱着把吉他坐在她的面前,低着头调整着吉他弦,表情有些认真,眉眼略带温柔,嘴角勾起一抹浅浅的笑。
“你怎么带了吉他回来?”
她忍不住出口问道。
罗小邪抬眸,笑着竖起一根手指立在唇前。
在于晓容的印象中,这是她第一次见罗小邪如此真实的笑,很阳光、很有少年感,很好看。
她看得有些出神,他却已经开始轻轻拨动吉他弦开始自弹自唱。
他的弹唱水平算不上很好,但有种东西叫做视觉音乐,电视节目里那些听着不太行的竞技节目能拿高分,有时就是因为他们的现场视觉效果很好,感染力很足。
罗小邪是个摇滚乐手,摇滚乐强在现场,玩视觉音乐自然无师自通——好吧,其实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了。
他唱得有些随意,但很轻松自然,给人的感觉很舒服,就是那口因为抽烟有些发黄的牙齿有些出戏,于晓容决定等出院就带着罗小邪去洗牙,并强迫他开始戒烟——就算他不那么喜欢自己,自己也是正牌女友!强迫男朋友戒烟可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罗小邪唱了些什么于晓容没有注意,只记住了结尾的那句——“把永远爱你写进诗的结尾,你是我唯一想要的了解”。
跟信的结尾很配呢。
【他好会啊,怎么办?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