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巨魔一个跨步冲格兰而去,手里大棒愤然砸下!

格兰反应不及,当场就被砸死。

我想它是误会了,格兰的魔法根本就不是射向它的……不过这些也不重要。

巨魔拾起大棒,一边舔舐粘在大棒上的血肉,一边玩味地看着我和菲特。

我的腿像扎根了一样无法动作,恐惧在我心里蔓延,站在对面的巨魔族战士,等级恐怕在三十级以上,是勇者初期也要避其锋芒的存在!

一介弓箭手,外加尿裤子神官,如何在它手里逃生?

“选。”

就在我感到绝望时,巨魔口吐人言。

一旁的菲特颤着声问:“选什么?”

“呵呵哈!”

巨魔发出怪异的笑声,说出了让我如坠冰窖的发言:“选一个人死,留一个人活。”

我不自觉地看向菲特,对方也回望着我,充斥着血色的眼睛,内里布满了疯狂。

我不知道此刻我脸上挂着什么表情,哀求?请求?冷漠?阴狠?或许都不是。

我紧紧握住别在腰间短剑的剑柄,目光在巨魔和菲特两者上流转,思考着该怎么做才有活路。

就在这时,菲特站了起来。

我全身的肌肉几乎是在瞬间完成了紧绷,只要他有任何一个靠近我的动作,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将短剑刺进他的心脏!

菲特的确动了,但却不是靠近我。

他走向了巨魔!

“菲特……!”

我忍不住叫住他。

我至今不明白当时我为何要叫住他。

明明在心里期待着——他死,我活!

菲特与之前懦弱的他判若两人,他朝巨魔道:“我死,让唐前辈活!”

我听完自惭形秽,巨魔听完乐开了花。

“傻子!有傻子!”它抓起菲特,咧嘴笑,“呵呵哈!愚蠢的人类,你以为我真的会让你们选吗?”

菲特咳出一口鲜血,巨魔的握力足以把他捏死。

“你这该死的魔物!!!”

我抽出短剑,直向巨魔冲去,狼狈躲开挥来的大棒,将剑狠狠送入巨魔的裆部。

“吼!!!!”

巨魔吃痛,猛地甩开菲特,挥舞大棒就要朝我砸下!

我预感躲不过这一击,拼着性命想让短剑更进一分。

忽然,我感觉到身体腾空,连忙松开剑柄。

身体砸在坚硬的山路上。

睁眼望向天空,一只大概十米长的翼龙将巨魔抓起腾飞。

“呜啊啊啊!!!”

巨魔发出恐惧的叫声,它抓住翼龙的爪子企图迫降,然而他五米高的身躯如何与十米长的翼龙争斗?

翼龙稍微紧了紧,锋利地爪子破开了巨魔坚硬的皮肤,扣在他的琵琶骨上。

巨魔绝望地闭上眼睛,放弃了挣扎。

翼龙满足于猎物的身材,看都没看我一眼离开了。

我松了口气,挣扎着靠近菲特,扶起他拍了拍他的脸:“菲特!快醒醒!”

暗红的鲜血从他口中吐出:“妈妈……”

“我不是你妈!看清楚,我是唐!”

我掏出生命药剂灌入他口中,菲特喝了几口,但完全不见好转。

“该死!我口袋里只有官方发的劣质药水!”

我怒骂,气得将瓶子扔到山下。

菲特弥留之际:“妈妈……”

“妈妈在这里。”我不再纠正他,点头应下了这个称呼,“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菲特伸手在腰包里翻找着,良久,掏出一朵早就凋谢了的花朵递给我:“我知您…最喜欢……送您……”

我接过凋谢的花朵,由于形状已经不成样子,我判断不出这是什么花。

在那之后,菲特就咽气了,原本五人的采集队,如今只剩我一人。

将队友口袋里的猩红百合找出来放到自己身上,我踏上了归程。

返回营地后,上级不但没有怪罪我丢失了任务所需的魔水晶,反而对我大加赞赏。

我寻回十朵猩红百合的功绩被上报到战区统领那里,对方回覆这是可以晋升骑士的功绩。

第二天,在一众士兵和冒险者羡慕的目光下,我迷迷糊糊地坐上通往帝都的马车。

幸福来得太突然,早知如此,我应该一门心思当个种花大户才对!

战功?那是什么狗屁玩意,有猩红百合香吗?

一路上我魂不守舍。

花了半个月时间抵达王都,骑士团的文书小姐热心接待了我,为我准备了舒适的住处和美味的吃食,我发誓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牛肉,睡过这么温暖的棉被!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自那以后,我每晚都会梦见死去的战友,时而是戈特,时而是菲特,有时还会梦见一些萍水相逢的人,他们都在怒斥我的卑鄙,憎恨我的幸运!

你们光恨我有什么用?又不是我把你们送上战场。

你们要找就去找贵族啊!找我有什么用!

的确,我就是那个幸运儿,硬要做个比喻就是锦鲤?

但这也是我应得的啊,魔界那种地方,除了勇者谁特么敢去?你们敢吗?

不敢就别嫉妒!

接下来等待我的是骑士授勋仪式,紧接着就是调令,拜拜前线,你好帝都!

来到帝都的第二天,文书小姐送来了一百金币,让我先拿着这些钱在帝都观光,骑士团正在准备迎接我的入团仪式。

她还亲切地说花完了可以再去骑士团找她,我的天,她都不知道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那可是一百金币!可以买一百头老姆猪,五十头耕牛,十名亚人美女!

我在帝都的高档娱乐场所醉生梦死,既然那些平民嫉妒我晚上要来找我麻烦,那我干脆就晚上嗨,白天睡。

这样你们就会放过我了吧?要是白天还来,你们就过分了啊!

持续着糜烂的生活,我很快就花完了一百金币,当初觉得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真花起来十五天就没了。

我感叹帝都的消费不同凡响。

之后我去骑士团找到负责接引我的文书小姐,羞涩地说:“再来一百。”

她看了我一眼后,二话不说从柜子里拿出一袋金币交付到我手上。

我掂了掂袋子的重量,不自觉咽下一口唾沫,这起码有五百吧?

换作以前我可能想都不想就会拒绝,可现在……

我像是没发现一样冲她憨憨笑:“这金币的质量真好,重量是之前的五倍!”

文书小姐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嘱咐我要注意身体。

她真的好温柔……

我继续在帝都享乐,赌场、妓院、亚人娘会所是我的常去之地,靠着文书小姐给我的金币,我在帝都下九流圈子里也算积累起不小的名气,人送外号——送钱的唐。

就这样又堕落了十五天,文书小姐给的五百金币居然又花完了。

这次我有些震惊,同样是十五天,上次花了一百,这次花了五百?

正当我又要去找她要钱时,对方却主动出现在我面前。

今天她穿了一身骑士装,看向我的眼神十分严肃:“唐士官,明天上午十点将在骑士团总部举行你的入团仪式,届时薇薇安公主会亲自到场为您授勋。”

我张了张嘴打算要钱,但终究还是没说出口,可我总得给点反应,不然被对方扣上不尊重王室的帽子就不好了……

我目光扫到文书小姐的胸口,那里放着一个母亲怀抱婴儿的吊坠。

我灵机一动:“收到,文书小姐,愿地母神赐福于你。”

她愣了愣,礼貌的将右手贴在自己的左肩:“愿地母神赐福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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