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酒吧在商业中心的十三楼。

这已经不是林澄第一次来顶班,酒吧里的店长已经认识他,也提前交代过了,驻唱表演在九点半才开始,林澄先坐在了酒吧的角落里,作为驻唱有免费的半打啤酒可以喝。

过去他很喜欢喝酒。

那时候他还是未成年人,似乎整日酗酒很不好,可如果不多喝点他总会因为恐惧而害怕的睡不着觉,直到退役以后他才渐渐好了些,喝酒不再是作为精神的慰藉,而是转变为了轻松的娱乐方式。

酒吧里已经有了些客人,这家酒吧的定位本身就是社交娱乐场所,算是清吧,都是些漂亮的大学生妹妹,现在正是三月,桃花初绽的季节,可漂亮女孩们已经穿上了小背心和超短裤,雪白的肌肤在昏暗灯光下更显温腻,林澄收起了正在刷擦边女的手机,把目光挪向了隔壁一桌桌的大学生们。

看着他们喝酒,划拳,摇骰子,林澄觉得还挺有意思的,他以前没机会经历这些,本来退役以后他还有去念个大学的机会,可那段时间他的创伤应激综合症要比现在严重的多,就放弃了,现在倒是差不多要好了,但他已经快二十一岁了,再去大学似乎有些晚了。

他偶尔也会喜欢这样吵闹的环境,世界好像一下子变得不那么孤单,尽管他形单影只,听着隔壁桌传来的欢笑声林澄总会恍惚,他以前喝酒是一个中年大叔教的,大叔老婆孩子都死了,在这个世界上孑然一身,总拿他当个小兄弟,教会了他抽烟喝酒,总会搂着他肩膀说年轻人不会抽烟喝酒怎么行?然后和他一杯接一杯喝到天亮。

后来那个大叔死了,死在了灾变妖兽的镰刀下,临死前他还给他留了遗言,说最好还是把烟戒了,当初就是逗逗他这个小孩子,抽烟对身体不好,他只是一直戒不掉而已。

他还一边吐着血一边和林澄感慨,他的命换了一只SS级别的灾变妖兽,也不算亏,意识弥留之际,他含糊不清的咒骂着天灾,祈祷着,期盼着,天灾究竟要何时才能结束。

他还告诉林澄说,别害怕,世界属于像他这样的年轻人。

他临死前,林澄答应过他,会亲手终结天灾降临。

………………………………

时间差不多了。

林澄回过神,喝掉了杯子里的啤酒,今天酒吧驻唱的乐队来不了是因为他们在某个音乐节有表演,林澄来顶班的,他比较擅长一些民谣,以前睡不着迷迷糊糊就总放些民谣催困。

民谣想要理解其实挺简单的,绝大多数都一个意思——姑娘我想睡你,可是我没有钱。

林澄站在了台上,聚光灯落下,这是他的舞台,舞台下并非空无一人。

架子上有把电吉他,他坐在了椅子上,抱起那把电吉他。酒吧里原本的伴奏声暂时停止,他把嘴唇凑近麦克风。

“各位朋友晚上好啊,又是好久不见……老杨去音乐节演出了,今天又是我顶班,还是那几首民谣,前段时间学了段加州旅馆,还有什么想听的歌可以扫码留言啊,会唱我就给大家唱一段,不会我去学,下回有机会来给大家唱,先来段荒野星……谢谢大家。”

来这家酒吧的大多都是老顾客了,有不少人之前都见过林澄的,台下有一阵的掌声,这也是林澄喜欢这里的原因之一,只要气氛足够,年轻人都不会吝啬自己的掌声,大家都喜欢热闹。

他轻轻拨动琴弦,唱了一段荒野星。

“盗取荒野星空的/人不再仰望。”

林澄又恍惚了一下,耳边仿佛又响起宛若梦呓般的低语。

“队长,有没有人说过你声音很好听诶?”

“有的。”

“那你可以唱歌给我听吗?”

“我不会。”

“哎呀,可以学嘛,我想听民谣。”

“民谣?”

“是啊,男生会唱民谣在前几年都是加分项目哦,可惜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她们都喜欢听rap,哭着喊着要和rapper歌手谈段叛逆刺激的恋爱。”

“你想听什么?我有空学学。”

“就那个死胖子吧,队长人真好,嘿嘿。”

恍惚间林澄好像透过光线又看见了她的脸,身材娇小的少女,能力是治愈。

无数的画面再一次闪过,他看见她的嘴角留下一缕鲜血,看见她朦胧的泪眼。

"队长……醒过来啊……不要死……"

“我……没事,你……停下,我不怕……死。”

“不……队长……你的命……比我的命更重要……你是要终结这个时代的人……你……不能死。”

她的能力在以最大的速度催动,以至于能量在她身边散发出乳白色的辉光,好像天使降临,可她的脸颊却变得越来越苍白,苍白到近乎透明,鲜血染红她白裙的衣襟。

“可惜……看不到那一天了……队长。”

“我好困……队长……再唱段歌给我听吧……我想听荒野星……”

“我……我还没学会……”

“那下回再见面的时候……唱给我听吧……”

下回再见是在她的葬礼,那天下了雨,所有悼念的人离开,只剩下林澄坐在她坟前的草地,戴着面具一遍一遍的唱歌。

………………………………

林澄打了个哈欠,擦了擦眼角的泪滴,尴尬的笑了笑,“不好意思,昨晚没休息好……给你们弹段加州旅馆,是上回哪个客人给我推荐的?确实嘎嘎好听。”

电吉他的琴声在酒吧内响起,世界仿佛在此刻又悄然安静了下来,交谈声变得轻了很多,林澄透过模糊的视线看着台下,他们的嘴角似乎都挂着笑容,或许没人在乎他唱了什么,但这样也挺好。

…………………………………

路潇潇默默喝了一口桌上的鸡尾酒,看向坐在台上的那个男人。

她已经说不清这到底算不算孽缘了。

她从网吧离开以后,去了她中午预订人均2k的高级日料,吃完以后准备找个地方再喝两杯,这两天她都在外面喝酒,不然总会心烦意乱的睡不着。

可她又见到了那个男人,此刻他在台上弹奏着吉他,先前唱那首歌的时候,路潇潇好像窥见了他眼角的泪滴,不知道为什么,莫名的难过从心底涌起,她好像从他的眼眸里读到莫名的悲伤,可分明后来他只是打了个哈欠,笑了笑而已。

陆续有人扫码点歌,还点了两首rap歌曲,她听见林澄和台下的交谈。

“诶,你别说,上回有人跟我说了这首歌,我还真学会了,没想到吧?接下来为大家带来……镇海。”

气氛变得越来越热闹起来,路潇潇默默的抱着酒杯,喝着杯中带着气泡的鸡尾酒,安安静静的,这期间倒不是没有来到她对面的空位坐下,想要和她聊上两句的男人,但都被她冷淡的眼神给逼了回去。

直到台上的男人唱完了歌,来到了她的对面坐下,他看着她的眼睛,“好巧。”

“是有点。”路潇潇淡淡回答,别过脸。

“中场休息时间了,喝两杯,有没有想听的?一会儿唱给你听。”

“没有,我坐会儿就走了。”路潇潇淡淡回答,接着她转回脸,看着林澄,“你在这上班?”

“也不算吧,算是兼职,偶尔帮人客串一下,顶下场子。”

“那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无业,偶尔陪玩,打打游戏单子,卖卖花什么的。”

“我记得有个女人名字的账号每个月给你转账,这两年来一直如此。”

“啊,那个是傍上的富婆,这么私密的联系都被你发现了?你们联盟对就没有一点留给公民信息的隐私权吗?人家有老公的,都是悄悄用小号打钱。”

“……”路潇潇一时间分不清他说的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

“今天好热闹啊。”林澄环顾四周,看着座无虚席的酒吧,感慨道。

“因为今天是白色情人节。”路潇潇淡淡回答。

“什么?情人节!早知道卖花去了。”林澄挠挠头,路潇潇歪了歪脑袋,“卖花?”

“我偶尔还兼职卖卖花,上次不是和你说过吗?贩卖浪漫。”

“那你能再给我变一次上次的魔术吗?”路潇潇勾起唇角。

林澄苦着脸看她,“魔术不是魔法,要准备道具的。”

“那看来就是不行咯?”路潇潇的眼神轻蔑。

“倒也不是完全不行,要是有奖励的话……说不定我可以发挥魔力,把放在家里的玫瑰花给变过来。”林澄朝着她眨了一下眼睛。

路潇潇一愣,下意识接过他的话,“你想要什么奖励?”

“书上说,接吻会分泌让人感到幸福的激素。”

“变出来再说。”

“变出来就可以亲一下吗?”林澄玩味的看着她的眼睛。

“那要是变不出来呢?”

“那我就把桌上的酒通通喝掉。”

桌上一共摆着六瓶罗斯福10号,高度数的修道院啤酒。

“成交。”路潇潇的手肘撑在桌上,托着腮帮子,勾起唇角,看着面前的林澄。

她分明看见林澄今天穿的短袖,短裤,身上也没有任何可以藏玫瑰的地方,这一回林澄再一次双手合拢,开始缓缓揉搓起来,而他也皱起了眉毛,看上去满头大汗,略显浮夸,十几秒钟以后,林澄摊开双手,“变出来了。”

分明他两手空空。

路潇潇歪了歪脑袋,“哪呢?”

“人要先感到幸福,才能看见玫瑰。”

路潇潇不屑的扫了他一眼,林澄苦笑,把路潇潇桌前的啤酒全部拿到面前来,站起身,一瓶瓶打开,仰头喝掉。

路潇潇笑的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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