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小说世界,他觉得很抽象,自己居然活成了小说中的人物,有一种极其不爽的感觉,理所当然地就觉得,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以及他在这圣诗团经历的这六年时光,都是假的,都是作者提前编纂好的人设,编纂好的故事。
他这六年过得虽然不算太好,但也不算忧心,总觉得平平淡淡就这么过去了。
一时间被觉醒的记忆惹得性情大变。
曾经的自己经历了那么多苦难,难道就要因为觉醒记忆而忘记那些苦难么?
残缺封建的制度,天下的普通人一茬又一茬地死去,在魔族的淫-威下,整个世界在顷刻间化作炼狱,他见过人吃人,他也见过吃人数树皮。
他也吃过树皮、衣服、泥土用来充饥,如果不是恰好被检测到有魔法天赋,他也不会加入黎曼学院,被菲莉丝赏识,进入这么一个冒险团,从此远离饥饿。
最初的南戎,还是一心仇视魔族,想要将他们全部赶尽杀绝。
但这一切都在他得知是一本小说后,心态悄然间发生了变化,这个世界在他眼中被笼罩了一层名为‘虚拟’的滤镜,这里的一切都不过是作者悄悄手指头编纂出来的。
既然是编纂的,自己那些经历就显得异常可笑。
假的!
一切都是假的!
我得为了我自己!
既然这是一个小说世界,我也没必要为了苍生,为了天下大义,为了所谓的‘血仇’和魔族死磕,更关键的是,自己就是魔族。
他一时间被愤世嫉俗的眼睛蒙蔽了。
曾经的他……应该是很温柔的,也很内敛,话虽然不多,但面面俱到。
但现在的情况是,他想要将自己这狗血的经历在一天内全部发泄出来,一改往日的常态,去找菲莉丝,去找可妮莉娅,用各种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的。
因为。
在南戎的内心最深处,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
“她们……都是假的!”
上天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他看着可妮莉娅为自己洗脚的模样,那轻柔的动作,像是在爱抚自己往日的创伤,她真的很温柔。
南戎此刻有些忍不住了,眼眶红了几分,甚至想要力竭声嘶地大喊,问她这究竟是为什么,你们不过是一群作者笔下的人物罢了!
甚至连人设都还未体现出来,像是一维平面的生物。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姿态和差别,你应该是内向的,你应该是社恐的,你应该是拒绝南戎的,你应该是直接把他踢出冒险团的!
这才是小说的写法,这才是最终的剧情!
这就是你们这群虚拟人物的宿命!
不过,一个个替人消遣的工具罢了,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表现出不一样的一面?
他忍耐着,眼眶中流淌出一滴泪水。
回想起曾经。
那是七岁的南戎,踩在死人堆的瓦砾中,看着父亲将母亲杀死,母亲脸上带着苍白的笑容,她瘦骨嶙峋。
只是摸了摸父亲的脸,柔和的笑道:“让南戎活下去,他会有未来,会有希望。”
随即,看到父亲嚎啕大哭,抱着一块大石头砸在母亲的头上。
‘噗嗤!’
‘噗呲!’
一下,两下,三下。
南戎眼睁睁地看着,父亲将母亲的头颅砸碎,血液爆出来,混合着白色的液体。
太饿了。
周围的难民太多了,人山人海,那是的南戎数不清有多少个,只觉得这是幽冥地狱,每天都有人死去,每天都有人瓜分尸体。
南戎在恐惧中,只能回到破烂的房屋内,抱着双腿,捂着耳朵。
他的肚子好饿。
想要吃任何东西,想要将一切可以塞进嘴里的,全部塞进去,他将地上的泥土全部咽进肚子里,大脑中回忆着母亲被杀的全过程。
她是自愿的。
对,为了让自己活下去。
南戎饥不择食,居然产生了吃掉母亲血肉的想法,甚至期待父亲回来。
他摇摇头,有些惊悚这个想法,觉得自己像是一只恶魔,他跑了。
从破烂的残垣断壁,冲向废墟之外,一直跑!
跑!
他如果看着父亲拿回来母亲的血肉,或许真的会忍不住去吃她,会忍不住下口,会忍不住填饱这干瘪的胃。
瘦骨嶙峋的南戎,一路奔跑,不知道跑了多久,他大脑一阵眩晕,彻底地晕了过去。
那是他内心深处,永远不愿意回忆起来的噩梦。
哪怕他觉醒了前世的记忆,依旧不愿意想起,那天看到的一幕幕。
后来的南戎,被一个路过的魔法师小队救了下来,并测出他有一定的天赋,但那是的国家已经支离破碎了。
想要前去拜学,需要长途跋涉,更需要有人看护。
所以他去给大户人家当了杂役,一直到十岁那年,才摆脱了杂役身份。
不知为何。
南戎会突然想起这一幕幕,这是他亲身经历过的,不愿意面对的过往,此刻他依旧不愿意面对。
所以才流下一滴眼泪。
‘妈妈她,在天有灵,看到我现在的模样,会开心的吧。’
当初的南戎,愿意去死,饿死在路上,也不愿意去吃母亲的尸体,他的逃跑,造就了今天的南戎。
那个沉默寡言,细心温柔的南戎。
他那时与可妮莉娅说过一句话。“在企图让别人温暖你之前,怎么不先试着去温暖别人呢?”
南戎为什么会对可妮莉娅那么好?
因为他在这个女孩的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她不一定有自己苦,有自己的命运如此多舛,但南戎不想让她再经历那些事情,就像自己不想再让人面对自己曾经的那一幕。
或许……
的确是自己过分了。
南戎眼眶湿润,伸出手摸了摸可妮莉娅的头,随即抓住她的小手,说道:“可妮莉娅,我或许可以向你坦白一件事情。”
(PS:针对小说主角的问题,主角的人设是有的,只是因为篇幅的限制,我得做一些取舍,如果前面铺垫的很慢的话,在菠萝包压根没有人看。大家都只喜欢看喜闻乐见的事情,所以我会慢慢把主角人设写出来。长铺垫的写法看起来的确会更舒服,但我在菠萝包试过很多次了,娓娓道来的写法,压根就不会有任何数据,可能是我的文笔问题,可能是我的技术问题,总之……长铺垫的写法的确不太适合我,所以喜欢这本书的,可以坚持看下去,绝对会很精彩,如果没有耐心的话,那我也没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