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之声——唐家庄园

不知什么时候起,罗德喜欢看报纸的习惯传染给了罗伯特和约克逊。今天是两人结束长达三个月的巡逻后回到家中休息的第一天。

好巧不巧,罗德不久前寄的一封信恰好送到了。

罗伯特打开信封,一字不落的看完了。他放下茶杯,摸了摸额头的汗。旁边的约克逊有些不解,因为这个四弟是最不会惹是生非的人,应该都是好消息吧。

“......这个儿子总能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啊......”

此话一出,引起了全家人的注意。大家都停止了吃早餐的动作,等着罗泊特接下来的话语。

“父亲,四弟怎么了?”

“你四弟有出息啊,但是太有出息了。他竟然在加索找了老婆,还是两个。”

“两个老婆?是个好事啊,父亲为何闷闷不乐呢,是弟妹和四弟的身份地位差距太大了么?”

他点了点头,但又摇了头。

“你四弟的结婚对象是米兰帝国的公主和骑士长,两人都是皇族。”

“啊?不会吧?!”艾莎利亚发出感叹,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儿子到底喜欢谁,而且也知道儿子的性格。

她不相信儿子与两位皇族结婚了。

“可事实就是这样,艾莎。不过不用太过担心了,王后和国王没有为难那小子,生活过的可滋润了呢。只是他啊,反而有点对不起自己的妻子。”

“罗德要是敢那么做我一定要把他打个半死!”

“你别激动嘛,好好说话。你又不是不清楚那儿子的怪脾气,不过他也意识到了错误,正在慢慢修补夫妻之间的感情。他们将婚礼时间定在了十二月末,到时候会派人接我们过去。”

“......这还差不多。”艾莎利亚放下手上的刀叉。

(四弟也太莫名其妙了吧,这么冲动结婚有什么好处吗?)

在没有去加索之前,每当约克逊回家,罗德就会找这个二哥聊很久,并且也告诉了他自己非常喜欢伊尔莎。

四弟喜欢上了女人是好事,说明这个兄弟是正常男人。但想让他动情需要花上这么多年的时间,伊尔莎和他是故交,这小子等到八岁才承认自己对她的感情。

这是不折不扣的闪婚,里面绝对另有隐情。而且对方是皇族,罗德一定会有自己的考量的。

“四弟他......也算为我们家争光了吧?”

“他一直都在为我们家争光啊,老二。我打包票,罗德他二十岁之前一定会娶三个老婆。”

“父亲,您太低估四弟的魅力了,我认为五个。”

“他要是取那么多,咱家的庄园不知道塞不塞的下啊......”

“哈哈哈,您小瞧四弟的家产了,不出意料的话,那个时候已经能买个跟咱家一样的庄园了。”

“这话不假。”

得到四弟的消息后,约克逊悬着的心总算落了下来。

*

这日子是过得越来越舒坦了。

中午,我嘴里叼着一根冰棍,翘了个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看书。要是以前的话根本不会有这种待遇。

不得不说,听了她们的建议之后,的确感觉生活更充实、更快乐了,让我意识到生活不只有工作。而且这样的话,应该也不会再出现之前在船上发生的事故了,那一口老血给我整个人快吐死了。

冷饮都卖了,我下一步是不是得卖空调啊?

作为行动派的我,脑海里一旦有想法就会去开始实施。那份工作的动力我还是没能忍住,回到座位上后,重新拿起了笔,开始画草图。

当商人的这么老多年,画画技术竟然提升了不少,以前我可是灵魂画师的水平。(指人物只会画火柴人,房子只会画火柴盒。)没想到自己还有这方面的天赋。

“砰!”巨大的响声把我的注意力拉到了门口去。

站在那儿的是露奈、凯特琳和夏莎,她们看起来脾气很不好的样子,不知是从哪里受气了。

凯特琳走到我的桌前,用手撑着桌。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怨恨与责怪。

“罗德!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

“啊嘛呃嗯呐?”

“别给我装疯卖傻,你不是答应了我们这天要去度蜜月的吗?怎么还在这里工作。”

“......忘了。”我真忘了。

救我,不会被她们三人一起拷打吧?!哥们年纪轻轻,还不想沦为残废。(其实她们也没那么凶啦。)

“主人,还愣在那里干嘛?亏的我们今天睡了个懒觉呢,以为你也会跟我们一起睡的,结果一醒来发现人没了。”

“别急,我去还不行吗?”

这次去度蜜月必须多带点钱,女人总是爱买买买的,拿十枚金币和一张面值二十枚的米兰金库支票。三十万,起码够撑个小一月。

*

嗯......这里还得改一下,出风口加个隔板会好一些......

没错,就连在马车上我都不放过工作的机会,这辆马车我改过减震,体验感非常舒服。

“罗德!你怎么还在工作!”凯特琳拉了拉我的手。

“我这不是怕灵感待会就没了嘛,先把设计草图画出来,用不了多久的。”

“可是你都拿着纸笔有两个小时了欸!不是说要好好陪我们的吗,当初说的那么好,结果我们之间的感情还是比不过工作啊。”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但请等我修改完,好吗?”

“......好吧......真拿你没办法。”

话说你们怎么比我妈还唠叨?

被凯特琳这么一干扰,刚才的想法全都烟消云散了。我拿着草图看了一分钟,完全想不起来接下来该作什么修改,但又没有画好。

我只好无奈地将纸和笔放回包里。

“姐,下次他要是还漠视我们的话,就干脆回皇宫吧。”

“是啊,娶了个跟空气没两样的老公,还要天天给他累死累活地帮忙,还不如回皇宫当我的公主呢。”

激将法啊......那可太有用了。

“不至于那么差吧......好歹我晚上有空就会跟你们一起睡来着。”

“你睡在旁边倒还不如一个玩偶有存在感。”凯特琳嘲讽道。

她说得对,仅局限于“睡”,我回到家倒头就睡了,几乎都不怎么说过话。

“那我该怎么做,告诉我吧!在下的榆木脑袋十二年都不曾开过窍。”

“最起码,你总该做点什么吧。比如......摸摸我之类的......”

“就这样?”

“不是啦!为什么你要我把话说的那么明白呢,很羞耻的......”

“阁下认为,虽然婚后进行那种事是很重要的,但需要控制好时间。两个月一次,无疑是最佳答案。”

凯特琳发火了,用双手捏住我的脸。

“两个月?!你是有性障碍还是信了什么宗教,正常的男人都不会像你这么没有对于女色的欲望吧?你这样我真的很恼火啊,笨蛋。”

“这能怪我?你们两个心里没点数吗?他妈的一个人就要老子花费整整三个小时,甚至都没有体力去洗个澡,我每天没那么多时间啊姐姐......放过我吧......”

“一周你就不能放一天的假?”

“可以啊,但我一般都拿来看书了。哎呀,色色什么时候都能做的啦,先把加索的这些好书看完也不迟......”

“哎,他也就这个德行,姐,下次干脆强迫点。”

你们大声密谋吗?

*

抵达目的地得有两天左右。

我们的计划是游览一遍罗森堡王国所有的名胜古迹和自然奇观,我算过了,如果讲究效率的话一周就能搞定,这个办法我亲身实践过,用国庆节的七天假期光了好多地方来着。

罗森堡王国的南境没什么好看的,我们干脆第一站直接去罗森堡的首都——登波西里城逛逛。

首先,从一进城我就察觉了这座城市独有的风情——安宁。虽然都没有伯顿城热闹,但并不会让人觉得冷清,有种到了小村庄的感觉。

她们三人似乎也很喜欢登波西里城的氛围,马车刚停下,她们便手牵着手跑去逛了。喂,等等我啊!不是说来度蜜月的吗,怎么把我抛下了。

我安置好马车后,立刻朝着她们那边跑去。但在我扫视一遍街道后,突然停下了脚步。

“好帅的炼金商店啊......”

装修也太有神秘感了吧,门口摆放着的两把堪称艺术品的长剑让我看到的第一眼就被深深吸引住了。蓝黑相见的剑柄,剑刃还带有类似马来剑的设计,有美感和实用性并存的锯齿;刀刃上镶嵌了一个浅蓝色的魔石,魔石被打磨成了扁平的形状,与刀刃融合一体。哦,这上面刻的雪莲花花纹可以说是点睛之笔了。

种种特征告诉我,这把剑适用于冰魔力。

我的天,太帅了吧,去问问价格,让我死心。

进门后,铃铛发出“叮叮”的声音,正坐在位置上看书的老板见有客人来,立马起身招待。

老板是个黄发萝莉,应该是矮人族吧。好像也就只有矮人族能打造出这么完美的武器了。

“你好你好,想买点什么吗?我这里有炼金成品也有些炼金材料打造的武器装备哦。”这老板说话很有活力,也有热情,是个好销售。

“我想问问门口那把看起来像是冰属性的魔剑多少钱,还是说那是非卖品。”

“客人真有眼光,咱家没有非卖品,只要挂出来给人看,就是拿来卖的。”

她踏着小碎步走出门外,把魔剑取了过来。

“这把魔剑差不多花了我快半年的时间才造出来的,但冰属性的人实在太少了,而且价格嘛......所以这把魔剑挂了两年都没人买走。”

我接过魔剑,用手摸了一下刀锋。

好剑!一点都不钝,想必拿来杀人也是犹如德芙般丝滑。

“多少钱?”

“嗯......客人这么识货,我就便宜点吧,八十金币。原价一百金币。”

八十万,果然很贵!不过这把剑实在太帅了,买买买。

其实我不仅带了那三十万,三十万是给他们花的,我自己有专门用的钱。

之前买过一个有魔力锁的钱包,只要不是我本人的魔力注入进去就没办法打开,想要通过暴力手段毁掉也是难于登天。这钱包里放了两张一百金币面值的支票,我直接取出一张给她。

老板拿到支票后人都傻了,估计是不相信我能一下次就给全一百金币。她用魔力检测了一遍支票的真假,确认是真的。

“......敢问您尊姓大名?”

“罗德维迪,也不是什么大人物嘛。”

“罗罗罗......”老板握住我的手。“您好您好,没想到在下也能见到您这种名人。我是菲亚。”

“好好好。那啥,能帮我对这把剑稍作修改一下么?我觉得太长了,削短一点吧。”

“没问题,但过程有点复杂,得花上些时间。现在接近中午的饭点,您晚上七点过来取吧。”

“成。麻烦菲亚师傅了。”

从菲亚的店走出来后,我发现自己吓得出了一身冷汗。

人怕出名猪怕壮,原来出名就是这种感觉啊。一旦被别人知道我叫罗德维迪,都会对我恭恭敬敬的,这反而让哥们有些吃不消。

以后用假名吧,我还是想当个普通人。

*

“刚才你又去哪了啊?”凯特琳质问我。

三人回到停车的位置来找我。这没办法嘛,我就逛了一会,你们人影都不见了,只能呆在这里。

“去买了把剑。”

“买剑?我还以为你只会买书呢,你那本注魔书用了有快十年了吧。”

“我用的那把锋铁剑都两年了......”

“花了多少钱?”

“不多,一百金币而已——”

“一百金?!”

她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不是,一百金我还是拿的出手的,能随意花的存款还有一千金呢。况且那把剑我觉得确实值。

“我花钱半年花一次......这么大惊小怪的很容易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啊。”

“问题是太贵了吧?”

“能用十年,我觉得很便宜。不睡别的了,来,每人先拿三枚金币,不够再要哈。但话说在前头,我只给你们带了三十枚金币的份,超额的自己补钱。”

凯特琳拿到三枚金币后,摇了摇头,又还回来了两枚。

“家里的衣服首饰够用了,这么多钱够吃一阵子。”

“真勤俭持家啊你,咱家又不缺那点。”

夏莎也还了两枚。“我也一样。”

露奈看了看手里的金币,放进了自己的钱包里。“我的话,就攒着吧,说不定哪天就用上了。”

她们几个果然是只对吃感兴趣啊......算了,这样也好,省下来的钱留着办婚礼用。

在我的印象里,伊尔莎和珀尔都很喜欢买衣服、书籍、首饰、化妆品,这两个老婆竟然对女人该喜欢的东西都不感兴趣。我还得多花些时间去了解一下她们的喜好。

话说......三位穿的也太朴素了吧......清一色的白色连衣裙,跟尼姑有几分相似。

看不下去了,你们不买,我帮你们买。

“三个人都跟我去买身好看的衣服,工作穿这套就算了,休假也穿是什么意思?”

“不是说了吗,浪费钱。”

“可你这身真的很丑诶!”

此话一出,引起了凯特琳的不满。

“......买就买!夏莎,露奈,你们也同意吧?”

“同意。”

“我......好吧,这两枚是攒不下去了。”

露奈叹了口气,还是想我们低头了。

*

我们来到整个登波西里最大的服装店,里面展示的服装都是精美、质量好的,平均一件就要二三十银币。加索北部的纤维产量少,所以会贵上一些。

我给三人分别挑选了一套我认为最适合的搭配。她们乖乖照做,去了试衣间。

凯特琳最先出来。

她作为公主,比较适合清纯些的颜色,比如白色,但这个颜色我已经看腻了,所以选择了浅绿色的短裙;胸口的领口有白色的蕾丝花边,显得可爱;袖口就不要了,这么白净净的手臂就算不多加修饰也很好看。

店内不仅卖服装,还卖内衣、化妆品,连理发服务都有,简直就是女性的乐土。发型我让她去做了个半头烫,上直下卷,简直美得不行。

“好看吗?”她指着嘴巴问我,简直就是犯规!

“已经能在我心中和某个人并列第一了。”

“真的那么漂亮吗?我刚刚照了照镜子,感觉没那么夸张。”

“你是精灵啊,还有抗衰老的能力,这么美的模样可以保持很久的,所以我有在此额外加分。诶——夏莎?”

我给她的搭配是白红配色的连衣裙和白色遮阳帽,最重要的是那双不可或缺的白过膝袜。夏莎的身高比她们两个都高点,一米六八,而且胸发育的也比她们大,应该是E,所以这套衣服穿着偏保守。发型还是直接披肩。

嘶......这么这衣服有点紧啊,显得胸更大了......

“感觉比平常多了很多女人味呢。”夏莎说。

“不要小看我的眼光。话说夏莎的真大啊......”

凯特琳脸一红,用手比了比自己的。“太不公平了!”她只有C。

最后是露奈。这家伙没什么好讲的,经典黑白女仆装,我想到破天荒都不知道这家伙还适合什么类型的衣服。

没事,这套也挺好看的。

“我呢我呢?”她很激动。

“还用问?我看着你长大的,要不是没遇到我,你这家伙肯定没办法长这么漂亮啊。”

“嘿嘿......”

“接下来去干嘛?”凯特琳问我。

“听个话剧吧,好久没有听过了。”

*

那一场话剧竟然看了我们一下午,太逆天了。不过还挺有趣的,有喜剧、言情剧和打斗剧,看爽了只能说。

场内没有阳光的照射,我还是更喜欢在那里呆久点。

出来后,天色已经渐黑,时间也差不多到点了。

“凯特琳,我去拿一下买的东西,你们先点菜吧。”

“好,快点回来啊,别再乱跑了。”

“知道啦~”

我的宝剑,宝剑~

拿到手后明天还要去给它配个剑鞘,好马配好鞍,好剑也得配好鞘,这才算完整。

朝着记忆里的方向跑了几分钟后,我大口喘着气,推开了店门。

兴许是太在意那把剑了,我没注意到旁边的客人,一不小心撞到了她。不过力气不大,应该没对人家造成什么影响。

菲亚坐在合成台前,似乎在捣鼓一个火属性的魔戒。话说这魔戒挺眼熟啊,我好像见过。不管了,既然在忙别的,就说明我的一家弄好了吧。

“菲亚?我的剑好了没?”

“啊,罗德来了啊。来来来,这是您的剑,拿好~”

这次拿到手上果然跟白天大不相同,轻便了许多,更趁手了。哇,真是太——

嗯?

店内的灯光照射在剑刃上,反射出了我背后的景象。

不会吧......

我看着反射的景象慌了神。

后面的那人好像是红头发的,应该不会这么巧吧?

我咽了一口口水,准备转身离开。

“罗德!”

我缓缓回头,四年未见的少女正站在我的面前。

她变了很多,但一眼还能认得出来。少女的模样已然褪去了曾经的稚嫩,变得更傲气、更美丽。原本酒红色这种成熟的配色完全不适合她,可如今却觉得一点都不突兀。

“......好久不见......”

“嗯,好久不见。”

伊尔莎·沃奇,我的初恋,竟然在这个时间段、这个地点遇见了她。

复杂的情绪一瞬间涌上心头,就像那个表白的夜晚,我说不出多余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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