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时辰,是个普通人。

尽管我很喜欢说谎,但唯独七分真,三分假的谎言最容易令人信服,在不使用能力,不需要拯救世界的时候,我确实是个普通人。

或许唯独和普通人不同的一点是,我并不需要为钱发愁。

这是个很混乱的世界,几百年前突然出现的异能者,恐怖组织与英雄协会,重压之下频繁出现的暴力事件,让这个世界变得荒谬且疯狂。

我是十二岁那年异能觉醒的,与大多数异能者不同的是,我的能力不需要锻炼就会自动成长,在我二十九岁生日的时候,我的能力就已经到达了巅峰,异能就是能量的不同体现方式,而我的异能其实也能毁灭大半个世界,但是……我当然不会那么做。

我真的很想敲开过去那几个动不动就要毁灭世界的反派脑袋,然后问问他们,他们到底为什么要做这么狗血的事情,是觉得很酷吗?

这个世界从来都没有那么残酷,世界很温柔,从来都没有错。

这个世界上,存在真正的英雄。

……………………

在不需要拯救世界的时候,我是一个普通的,将要奔三的中年男人。

我的人生乏善可陈,曾也在孤儿院长大,后来被人引荐加入了联盟,要走了一大笔钱,就开始过起了整日闲逛,游手好闲的日子。

过去人生的二十八年里我也谈过几段恋爱,只可惜最后都无疾而终,有几次争吵我也试图用过异能回到过去,避免争吵的开端,但最终下一次的争吵也总会如期而至,渐渐我放弃了恋爱,一个人也挺好。

我也曾幻想过某天我会遇到灵魂伴侣,可后来才发现,因为我的异能,或许……我已经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灵魂。

能够不断的回到过去修正遗憾,其实也是一件挺没劲的事情,一旦哪里做错了就回到过去,可人生总是不完美的,并且在我二十五岁的时候,我就意识到了一件事情……每当进行跨度大的时间回溯,回溯多久时间,就要消耗我多久的寿命,而我的寿命极限,似乎不过只是七八十年。

所以,光在魔女铃铃的身上,我就消耗了二十年的时间。

第一次回溯我应该杀了她的。

我本以为只要让她的异能不那么快觉醒,只要给她的未来温暖和爱,即便未来觉醒了,说不定她也能成为一位超级英雄,为拯救世界而效力,但遗憾的是,根据第一次回溯后我得到的信息,铃铃十六岁那年,因为与同伴喝多了酒,被男人带着回了酒店,想要对她做些什么,她在恐惧与混乱中异能觉醒,能力失控杀死了那几个男人,然后再一次成为了魔女。

我和她都是从孤儿院里出来的,我明白那种孤独和寂寞,所以第一次回溯我手软了,代价是我必须再回溯一次,多消耗十年的寿命,这像是对我的劝诫,下一次,我绝不能再心慈手软。

我坐在酒馆的吧台,又喝了几杯我最爱的酒。

失去了对金钱和权力欲望的人生就是如此幻灭,所以在旁人眼里我大概是个常常酗酒的中年男人,眼神沧桑不修边幅,这倒也不是坏事,杜绝了同在吧台的客人与我攀谈。

我的酒品很好,喝多了总能自己回家。

酒醉后的世界摇摇晃晃,满世界的重影交叠,我很喜欢坐在马路边抬头看看月亮,看看路过的人群,偶尔盯着路过的漂亮女孩看上两眼,女孩们在察觉到我的目光以后总会忍不住的加快脚步,我很喜欢看她们慌乱的模样,很有趣。

我的家里乱的一团糟,没有人也没有狗,很安静。

睡醒后我又开始找还有哪家很好吃的餐厅我没吃过的,但遗憾的是第二天醒来,天空已经是一片血红的颜色了,我来到大街上,想找点吃的,可在今天想要找到点吃的真的很不容易,因为所有人看着那血色天空其实都知道,估计要世界末日了。

灾厄已经把超级英雄协会的英雄杀了一大半了,她曾亲口宣称血月坠落之日就是人类毁灭之时,所以……我在大街上看到拥吻的情侣,看到拿着刀子在互捅的仇敌,看到巷子里交缠在一起的白花花躯体,听到呻.吟和哀嚎。

超市现在可以零元购,我到超市里拿了一袋蓝莓面包,一盒酸奶,还有一袋薯片,可惜超市已经无人收银,我放了一百块在那里,就当我付过钱了。

街道变得好混乱。

空气中的味道也变得很难闻,这才一夜的时间呢,忽然就变成这样了,人群变成了混乱的蚂蚁,我靠在路灯边,朝着嘴里塞了一袋薯片,看着面前好像快举行起来的**派对,可惜,没看见个好看的女孩。

吃完了那袋薯片,我知道我得开始干活了。

………………………………

这一次我不需要再去见【灾厄】了,毕竟我与她应该也是素未谋面,但我知道她黑化的根源,因为她父亲曾是杀人犯,母亲改嫁,她十五岁那年就自己脱离家庭自力更生了,而她第一次准确露面的时间点,是在她十六岁那年,啊,那就是我二十二岁的时候,换算完了时间以后,我闭上了双眼,开始了这一次的时间旅程。

傍晚六点,我蹲守在了灾厄即将现身的那家KTV里面。

在这之前我先去吃了一顿大餐,在飞机上重温了一部经典老电影,来到这的时候经理对我笑脸相迎,因为我预定了最昂贵的包厢,给了一笔不菲的小费,我并没有急着寻找灾厄,我想知道她当初黑化的原因,是否又是什么烂俗狗血的戏码。

我见到灾厄的时候,戏码与我想象的差不多。

喝醉了的客人对在这里兼职做服务员的灾厄小姐动手动脚,灾厄小姐双手紧紧抱着胸,眼泪止不住的滴落,可喝醉的客人似乎身份尤其尊贵,包厢的门被关的紧紧的,分明她的求救声已经传了出来,可却一直都无人问津。

是到英雄救美的时候了。

我一脚踹开了包厢门,包厢里的人群都错愕的看向我。

有时候做一个英雄未必要多么炫酷的出场,其实朴实无华点也挺好,我拿起了桌上的啤酒瓶,在墙壁上敲碎,手握着剩下的半截瓶子,看向那个哭的梨花带雨的小女孩,吐掉嘴里的烟,“放下她。”

本来按照英雄电影里的剧情,他们应该一拥而上然后被我轮番爆头,只可惜他们竟然真的乖乖就范,松开了手,我朝着那个哭的梨花带雨的小女孩伸出手,“我来救你了。”

她几乎是一下子跑到我面前来,可却又泣不成声,怯怯的问我,“你是谁?”

“一个恰好路过的英雄。”我把手上的半截啤酒瓶丢到一边,从兜里取出纸巾替她擦了擦眼泪,然后问她,“想吃火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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