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潮秋落,月隐月现、

日复一日地锻炼、护肤、瑜伽……秋少白却并没有觉得枯燥,因为每天早晨,观察身体的变化,会带给她一种奇妙的养成快感。

望着镜中少女身材一天天匀称下去,暗沉的肤质和黑眼圈也在护理下,恢复白里透红的亮色。

气质一点点变高贵、形象一点点变冷艳。

她的成就感乃至于超过前半生二十一年的总和。这种感觉就如——一位辛苦钻研“女人”之艺术的狂徒,在亲手创造自己此生最伟大的艺术品。

尽管此时,她尚只捏出件胚子,但她相信,她会把这件珠光内敛的胚子,打磨成倾世耀眼的宝物。

年前的第一场雪,下在将近期末考的时候。

临近考试,班里哀嚎一片,就连平时最调皮的男生也拿出书本,远离抖音和游戏,表情痛苦地生啃手头犹如糠咽菜般难以入口的高数教材。

在这些人群中,唯有秋少白格外淡定,这两个月里,几乎每一节课她都认真听了,练习题也有仔细做 ,老师的课后要求,亦是她完成得最快最好。

少女的智商远比之前那渣男躯体优秀,思维敏锐,记东西也快,不愧是能考上重点大学的人,秋少白并不想浪费这种天赋。

就如“他”之前说的……

猫有猫的矫健;虎有虎的利爪;蛇有蛇的剧毒。

每个人都被上天赋予了不同的精彩,而人要做的,就是把这些精彩找出来,燃烧到极致。

“慕学委!高数笔记借我用一下好唛~”

课间休息,平时班里最爱开玩笑起哄的那个男生,在秋少白旁边合掌祈求。

少男看来的目光,除去他常有的戏谑外,还多了一种审视。

——那种男人对女人的审视。

秋少白对这个人印象不好,她摇摇头,表示不借。

对方立刻搓着手,悻悻道:“干哦,熊姐减肥成功变美少女,开始不近人情了……”

后面男生发笑:“都怪你整天拍拍熊拍拍熊的,不知道刀塔还好,现在知道了,人熊姐怎么可能还乐意叼你。”

“大不了我以后叫希尔瓦娜斯……”他嘟囔。

秋少白低头做题,她不置可否,两个月以来,感受最明显的就是班里男生态度的变化。

起初,他们还会用惊讶的语气调侃:“哇熊姐你瘦了!瘦了好多诶!足足有一整个苏倩那么多真的!”

——苏倩是班里最瘦的女生,瘦得皮包骨,因此变成计量单位。比如过去的慕雪晴,就是“3.5倩”。

后来兴许是秋少白瘦身的速度过于惊悚,男生们都从调侃变成担忧,私底下讨论熊姐是不是得了癌症。

再后来,关于“熊姐变瘦”的话题彻底失去热度,大家都对最前排那个高挑女生每天都会瘦一点的事习以为常,当成仿佛日出日落般的自然规律。

某天蘑菇头忽然来找自己,给自己推荐新游……那一刻秋少白便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已经有了那么三五分姿色。

当然。

仅仅是在别人眼里。

若用秋少白这种阅女无数的渣男眼光,那自己此刻的身体,根本远远称不上“漂亮”二字,顶多算中人之姿。

当然,其中也有她个人要求苛刻的缘故,在她观念里,腹部有肉就是胖,小腿不细就是粗,五官不能做到初见惊艳,那就等于没有五官。

她人生的信条就是至臻完美,只有完美无暇的东西,才能绽放出摄人心魄的魅力。

午后。

“北海”健身房。

李圣哲有些感慨地注视面前身材匀称、正不断挥汗如雨的女孩,两个月来,他见证了女孩一步步地蜕变,也逐渐从敬佩到仰望。

两个月,五十七天,包括六天暴雨和两天冰雹,女孩一次没缺席过。

每天下午一点或清晨七点准时到来,先有氧两小时,然后依次开始练腿,练臀,以及少量练全身。平均每五天加一次重量。练后吃一顿在他看来根本不可能下咽的鸡肉蔬菜沙拉。

整套生活规律得,都让人怀疑她是不是有些心理变态了……

眼看女孩儿又练完一组负重深蹲,李圣哲拿起瓶水,给女孩儿递过去。

“谢谢。”秋少白拿颈上毛巾擦了把汗,明媚抬眸。

她的笑容看得李圣哲恍如隔世,曾几何时,这张脸还是肉肉的,肥嘟嘟的脸颊足以消弭一切优点。

然而,才短短八周,这张脸就迅速消瘦下去,原本被脂肪淹没的五官重见天日,变得精致分明,再加上她那股独特的气质……犹如被大雪掩埋一冬的野雏菊花苞初绽,将显其艳。

如今她再往力量区深蹲,已经会投来不少或污秽或干净的目光,对她的屁股品头论足了。

有趣的是,她似乎毫不在意,落落大方地把自己初具曲线的侧影展露出去,有时还故意做一些诱惑的动作。反倒是一旁围观的李圣哲,有点不是滋味儿。

你们这些人偷偷看什么呢!

怎么这么猥琐!

过分!

偏偏慕雪晴不说,他也没立场生气,只能偶尔怒视那些没有肌肉之魂的东西。他奶奶的,撸铁这么神圣的事情,你们就用来看女人屁股?

殊不知,某种意义上,其实他看的才最多……

“雪晴,待会儿运动完了准备干嘛?”去冲澡的路上,李圣哲似无意间问道。

“回家呗。《领袖论》那本书,我还没看完。”

“这样啊……诶我朋友送了两张音乐会的门票,你想不想去看看?”话出口的时候,李圣哲忽然心怦怦直跳。

身侧的高挑女孩儿投来微妙目光,内含一丝古怪笑意,在这种目光下,李圣哲忽然有种自己心思全被看穿、根本无处遁形的感觉。

她总是这样,如此聪明,如此了解男人心思,在洞察之余……却又并不贬低嫌弃。

“可以啊,不过,我不熟这个,稍微听听罢了。”

总觉似乎暗含深意的话,细想却又挑不出毛病,急得人抓耳挠腮,彻夜难眠。

李圣哲早已熟悉她的这种风格——这种让人不知不觉落入情感陷阱的风格。

即便如此,他还是开心起来,心情明朗地说:“好。”

傍晚的商业街总是行人匆匆。

少女的步子也很快,像在赶什么事,就如同她健身一样,节奏紧凑。她似乎从来不犯懒,总着急去改变什么,或者绽放光华。

李圣哲最欣赏她这种雷厉风行的风格,可有时候,他却也希望对方慢一点,不要刚眨眼,就跑没影了。

她总给他心底一种很糟、又致命吸引的错觉:明明近在手边,却又抓不到、留不住,似乎一不注意,就会幼蝶展翅,飞向肉眼望不见的天空。

沉默着,他们途经天桥。

几个乞讨的流浪汉正在桥上咿呀梦吟。

少女突然在某个颓废的年轻流浪汉面前驻足,目光错愕而又震撼,半秒后,她又笑出来,甚至笑得捧腹。

“哈、哈哈,那个,圣哲,你先走吧,我还有点事,明天再见。”

“额,可是音乐会……”

“不看了,有比音乐会更大的乐子,不过,你不能参与。”她狡黠一笑,像只使坏的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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