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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那么早就来看第二大章了啊。
唔,应该认出我来了吧。我是这部小说的主角张可云。
啊对,按照之前计划的走向,我应该安安稳稳度过愉快的高中时光,考个好大学(最好保研),毕业之后娶妻生子,最终人生有所小成。
只不过前不久发生的事情你们也知道的,为了知晓“田螺姑娘”的走向,在孙小孙那台终端的帮助下我得知一个令人惊讶的事实,但也因为出了些Bug的缘故不巧变成了女生。
再然后……身体的原主,也就是“另一个我”——张可颂,出现了,并以我“妹妹”的身份(暂定)成为了我家的一分子。
距离那天,已经过了一阵子啦。
反正我的生活也没受太大影响,吃嘛嘛香。那些变成女生后不得不适应的新习惯,在张可颂的帮助下也可以勉强应对了。
对了,天天放假也不是个好事儿,学校几天前开始上网课了。
这事必须由我亲历亲为。说到这有人可能会问了:“诶可云,你怎么不让张可颂帮你上啊。”
颂颂说她可以找时间读取我的记忆,我暂时还不能,与其这样,她还不如先帮着料理些家务事儿呢。
所以,我上课期间的家务,就由她包了。
还得抽时间把身份证之类的问题解决掉啊……
嗯,还得把卖米线阿姨的情况告诉她。
……
我和她是一个人,但从严格意义上说,不完全是。
因为我们原本的身份不同,先前在尝试回忆同一时间的记忆时居然有时会出现天壤之别。举一个例子,颂颂的记忆中没有吴亚的存在来着。
……只是因为思考的角度类似,我们绝大多数时候心里想到的一样罢了。
对了。在做家务的间隙,颂颂她在……练功。
强身健体只是附加效益,她说她发现这样可以让自己对魔法的契合度增强,从而挖掘新玩法。
我想,因为受到她“共鸣”(猜测)的影响自己也能使用一些小法术,是不是也应该锻炼锻炼啊。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张可颂害羞,所以这一大章应该、也许没有她的视角,她说要准备练个胆再冒出来和各位互动互动。
最后一个话题,是关于我能否有机会变回去的问题。
“不可能。”孙小孙摇摇头。
“没办法。”张可颂也摇摇头。
也就是说,十有八九,除非作者良心发现,我恐怕要以这样的身份活一辈子了。
啊——!
……世界,毁灭吧。
我恐怕要在这方面彻底摆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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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星期五。
本周最后一节课总算结束了。
明天起,就是期盼已久的十一小长假。
“唔咿——”拿开iPad,我伸了个懒腰。“嗨嗨,从今天起,本姑娘就是个自由人了!”
这会儿,孙小孙老年人一般地看着报纸,报纸后面幽幽地传来一声:“哦,顺利进入角色了?”
啊,才没有,你可以当我什么都没说。我没好气地想着。
但这会儿自己已经穿上了张可颂的水手服,想不承认都难。
-“张可云啊,不得不承认,自从变成女生后,你变得养眼了许多。”孙小孙乘胜追击道。
这句话好怪……
嗯?难道说以前的我在你眼里,就是依托答辩吗?!
真是卑鄙的阴阳人,本人以前也是帅哥一枚的好嘛。
不过现在……看着自己嫩滑洁白的双手,还是无法反驳这个既定的现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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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颂终于回来了。
还带着……一袋子的饭菜。
“啊唔……累了,今天不想做饭,咱就吃馆子的菜吧。”
听到这话的孙小孙终于放下报纸……
……原来藏了个手机。
还以为在看报纸,结果在打原。
你该不会学校里、公司里就经常这样摸鱼吧,怎么还要把这种习惯带到这里?
真是无语啊。
“明天,就是10月1日了是吧?”张可颂问我。
-“没错。”我现在稍微改变了一下习惯,当张可颂找我确认一些东西时我都尽量用语言回答,但换成孙小孙就还是保持“点点头”。这样长久以来,他看到自己亲爱的老娣冷漠他,应该会检视一下自己的行为举止。
如果他还大大咧咧不拘小节……那就采取更多措施,酸死他吧。
这老哥(表的)不要也罢,至少从他一人干三碗米线那天就这样了。
“我们……明天下午去逛逛街吧。”张可颂突然声音放低了不少,此时看向我的眼神不对劲,脸上泛起一丝红晕。
-“怎么回事儿?你脸怎么红了?”我有些看不明白。
“哦哟!”孙小孙也不知中了甚么,一脸怪样,看样子是准备在死亡的边缘反复横跳。
我丝毫不保留地立刻对他抛出了个核善的笑容。
他被吓得不敢出声,效果拔群。
张可颂见旁边俩傻货的反应不对劲,这才继续说:
“……你们想哪儿去了?我就只是拿你的样貌和我最喜欢的那套衣服对上惹……”
她这样说完以后,我霎时把笑容凝固在脸上。
完蛋嘞,我从中应该可以得到两个结论:
第一,张可颂也是个自恋人;
第二,我的作用十有八九是衣架和运货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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拗不过颂颂,我还是被拉上了贼船。
这下出现在落地镜前的,是两个绑低马尾,棕色长发,穿浅蓝色连衣裙的白丝少女。
等等……落地镜是怎么回事?老妈送过来的?
突然又觉得不自在了。
张可颂在头发上别上一个蓝色小夹子,把多余的头发束在一边;又给我肩挎一个棕色小皮包,像是作出区分。
其实根本没有必要——因为戴着终端(孙小孙建议不要取掉)的缘故,我的紫色双眼,立马就可以与张可颂的蓝色区分开来。
但她这个小女生讲究嘛,就当是给未来的生活学习学习,积累经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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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们就以决定好的装束来到西风广场附近的商业街。
地点是我选的,理由是脑海中莫名第一个想到的地点是这里,就像是之前有过提及。
张可颂双手拥在我左臂上,好像是第一次陪妈妈逛街的小女孩。
——不,不对,为什么我会作出这么离谱的比喻。
小长假第一天,街上行人熙熙攘攘,车流不断。
“咱们喝点什么吧。”路边有家饮子店,引起了张可颂的注意。
我正要带着她往里走……看见了几个熟悉的影子。
……想起来了。我总算回忆起了什么。
在张可颂来的前两天,我曾和初中的只因友:徐晓乌、王磁炮、解顶说好今天来这里聚一聚。
明明知道他们应该不会认出我,我却像做了贼一样直冒冷汗,于是拉起张可颂就往外走。
张可颂好像也明白了什么,没有说一句话。
只不过……走出店铺两步后,我听到了这辈子听过的最恐怖的声音,是身后徐晓乌发出的。
“啪嗒啪嗒……是你吗?张可云……”
不会吧不会吧?!!你是有火眼金睛吗徐晓乌!!怎么我这样了你还能认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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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修改前的尾批】
昨天小豆同学和本节中提及的徐晓乌一行人的原型又聚了聚。感觉颇丰,自以为又有灵感了。相关经历的小说复刻本周之内可能在记忆碎片中进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