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贝拉用手指轻轻按了一下他心脏所在的位置,笑着说道:“但欺负美少女可不是个绅士应用的风度哦。”
“难道对于侮辱了自己母亲的人还需要笑脸相迎吗?”
“我放他们走都是因为本皇子重视生命,不愿轻易剥夺人最珍贵的东西,至于钱那都是他们硬塞给我的。”
诺恩一本正经地说道,似乎已经完全忘记自己刚才做过什么。
此时的他正兴致勃勃地欣赏着手中三万金币的支票,那串数字看起来是如此美妙,这些金币足够他完成计划的第一步了。
至少足够买下那根可以冠以恐怖二字的权杖。
伊莎贝拉对他的无耻程度深感震惊,身为最讲礼仪的血族她实在是无法想象诺恩怎么能全盘否定五分钟前刚做过的事。
一个人能无耻到他那种程度恐怕也算是种天赋。
她将散乱的黑发贴到耳后,心中已经开始寻找起怼这位人渣皇子的理由。
伊莎贝拉用很公主病的语调说道:“区区30,000金币就可以获得你的原谅吗?那你的原谅也太廉价了吧。”
“这点钱在本公主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自出生以来钱对她来说就只是个数字而已,暗月君王送给她的庆生礼物的价格都得用人命来衡量,在她眼中钱这种东西要多少就有多少。
她既不需要钱,对钱也没有兴趣。
伊莎贝拉跟世界上绝大多数人不同,造物主在她身上偏心得十分明显,明显到会遭人嫉妒的程度。
高贵的出身,恐怖的天赋,绝美的容颜⋯
她几乎天生便拥有了所有,其他人穷尽一生追求的东西,在她眼中不过是路边的尘土,连俯下身子去拾捡的兴趣都没有。
因此伊莎贝拉完全不能理解诺恩到底在想些什么,居然会为了几万枚金币而放那两个人离开,冒犯了上位者的人都应该受到严惩。
如果按血族的规矩,这种人应该被碾成肉沫,然后被群鸦啄食干净。
这个女人一旦开口还真是烦,就不能老老实实地保持安静,别来打扰我吗?
诺恩在心中想到,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这或许是个萌点,但倘若跟这位毒舌公主长时间待在同一个房间里,那绝对会被活活烦死。
罢了,那就让我带她领略一下祖安的风景。
诺恩换了口气,随后便开始猛烈地输出。
“米拉什都把你亲爹给杀了,他还一分钱没给你,我也没见你去找他报仇啊。”
“难道公主殿下的原谅已经便宜到了免费的程度吗?”
“不会吧不会吧,公主殿下的原谅不会比我的还廉价吧。”
伊莎贝拉毒舌是相对于原男主高登的温柔而言,换句话说是一种傲娇,但这点的攻击性在受过互联网拷打的诺恩面前又算得了什么。
在这个世界论阴阳怪气的本事,诺恩双手插兜,不知道什么是对手。
“你个混蛋居然敢这么说本公主!”
伊莎贝拉抄起桌上的匕首就向他砍去,她从小没忍过这么大委屈,这种人要是放在以前绝对会被父王一分为三。
鲜血一份,皮肉一份,骨头一份。
诺恩见状慌忙逃窜,但却又命令其他人不准帮忙,自己要和这位血族公主单挑。
在猎犬步伐的辗转腾挪下,失去源质力量的伊莎贝拉连他的衣角都难以摸到,开玩笑她根本打不到。
“哎哟这就急了。”
诺恩开启了嘲讽技能,对伊莎贝拉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问候。
“混蛋你去死啊!”
伊莎贝拉都快哭出来了,自己明明已经拼尽了全力,却连眼前这只烦人的苍蝇都解决不掉,她又一次感到了深深的无力感。
诺恩在刀光剑影之间来去自如,那柄在露辛娜面前压迫感十足的匕首,到了诺恩面前就好像小孩子的玩具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
下一刻,诺恩找到对方的一个破绽,眼疾手快地捉住那只握刀的小手,再在关节连接处稍稍用力,随着一声痛苦的尖叫,匕首便落在了地上。
“公主殿下您现在的实力真是不敢恭维,说实在的没比普通少女强上多少,这些年您都没有训练过格斗技巧吗?”
伊莎贝拉半瘫在地上,无力地摇了摇头。就在刚才她竟然输给了人渣皇子,而且是在对方手无寸铁的情况下,这次失败可丢大脸了。
“我刚出生的时候源质就到了圣者阶,直接学习如何更高效地控制源质力量不就好了,为什么要学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东西。”
伊莎贝拉小声嘀咕道,她刚输给对方,短时间内失去了跟诺恩顶嘴的勇气。
虽然说这句话时她是无心的,但却完成了一项极为艰难的任务──对诺恩心理的破防。
黄毛作为游戏早期的一个杂鱼反派,他的源质力量弱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四舍五入一下就是没有,根本无力旋展任何魔法。
因此诺恩上一世才拼尽全力苦练剑法,这是他唯一能够获得力量的途径,只要他的剑技达到师傅那样的水准就算是凡人也能够斩杀巨龙。
“少女,现在的你渴望力量吗?”
诺恩饶有兴趣地问道,他想看看天生圣者阶的伊莎贝拉在失去所有之后,她内心复仇的火焰究竟能达到一个怎样的地步。
没有丝毫犹豫,伊莎贝拉立刻坚定地点了点头。
“很好,接下来我会带你去见一个人他没有源质,却曾经单枪匹马斩杀过巨龙,他与你的兄长米拉什在十多年还曾有过一面之缘,在仅用剑技的情况下他胜了你的那位兄长。”
“怎么可能,这样的强者怎么会甘愿屈居于你的雄狮城堡当中?”
“他到底是谁?”
伊莎贝拉疑惑地问道,作为血族皇室的她很少关注人类中的强者,不然就凭诺恩刚才的描述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一名普通的园丁,路德维特。”
“或者你也可以称呼他为凡人剑圣,路德维特大师。”
伊莎贝拉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虽然她完全不知道这号人物,但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在雄狮城堡的后院,伊莎贝拉见到了这位被冠以“剑圣”“大师”之名的人物。
那是一个清瘦硬朗的老人,单薄的内衣外套着皮革护甲,头顶还戴着猎鹿帽,光看外帽完全不像是个园丁,倒像是个猎人。
此时他正忙着修前后院里的灌木,还用北地语哼着小曲儿,一副十分惬意的样子。
但当他一见到诺恩的身影,脸就立马拉了下来。
“说了多少遍啦,我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教你了。”
路德维特冷淡地说道,他很不想见到这个他世上唯一的传人。
没什么别的原因,纯粹是因为诺恩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学会了他的所有剑技。
而这件事让他很没面子。
毕竟在诺恩开始学之前他曾断言对方不花上五六年时间绝对连皮毛都学不会,可谁曾想到这个**崽子一个月学了他五十年所总结出的所有剑技,其中有不少都还摸到了精髓。
年纪大了之后对路德维特来说很少有事比面子还重要。
“师父,我又给你找了个徒弟。”
路德维特瞥了伊莎贝拉一眼,摇了摇头,开口说道:“玩得够花呀,小子,吸血鬼都被你弄到床上去了,但血族我可不教。”
诺恩凑到这位剑圣耳边说了两句悄悄话,路德维特瞬间就跟打了鸡血似的,久违地兴奋了起来。
对于这位上一辈子的老师,诺恩可以说是连他有几根毛都知道,当然懂得如何激起这为老不尊之人的胜负欲。
“姑娘,我这把老骨头一定会倾尽所有来教导你,你日后一定要把米拉什那个狗东西给我打的满地找牙。”
二十年前凡人剑圣在剑法上战胜米拉什后,被对面开源质三剑秒了,这个仇他可一直记到了现在。
凡人剑圣除了死要面子,心胸也是出了名的狭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