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早有预料,但我那时还没有死心。以我当时的财力,要坐上他妻子的位置不是不可能。而且我知道,万华素来不参涉家族事务,在天水家没有亲信没有拥趸,继承家主之位纯粹就是被当做挡箭牌。等应对完成理的威胁,弄不好他都会被族人所害。所以我继续经营着生意,如果能掌控天水域大部分的经济命脉,我也有资本威胁到天水林家,也能助他一臂之力。”

“结果半年过去,他连书信都未曾送出一封。我知道他肯定受到族人的严密监控,书信是不可能送出府门的。但理智终究是理智。日复一日的等待,细微的怀疑与不安会随着时间被不断放大。直到天水府里传来消息,少家主林万华已与宗南邓氏次女订婚,不日完婚,将大摆宴席、与民同乐,我的理智就彻底被击垮了。”

“我何尝不知道他是真心对我,也何尝不知道以他的手段,绝不会任族人摆布。但那时我毕竟还只是个少女,孤身一人苦守空楼,终究还是没能坚持到最后。大婚前一日,我托人找来了一具身形与我相仿的女死囚尸首,扔在婚房里,一把火全烧光了。他最好以为我死了,这样我就能报复他、让他看着一地灰烬和一具焦尸懊悔终身。”

“我散光了所有的积蓄,以庆祝少家主大婚的名义发给了天水的每家每户,带着一小笔钱离开了天水,重新开始。那时候我已经无家可归,就和你一样。除了赚钱,再也没什么事能值得我放在心上了。也幸好那时候职阶的影响不如现在深远,我的生意还算顺利。只是每次生意开始做大,我就会突然失去兴致,然后就散掉大部分钱财,换个身份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夜莺看着表情逐渐恢复平静的阿莎丽娜,自己的内心却平静不下来。她的确是不折不扣的疯子,当一个人几乎没有在意的人或事,她无论做什么都只是一时兴起,在外人眼中怎么可能不疯。

“其实现在想来,林万华肯定知道我没死。我可不是为了爱情就会自我了断的傻女人。那时候车马不便,书信不通。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在天水林家家主的大婚之日,少家主林万华身穿白衣出席,众目睽睽之下出现一队死士,当场诛杀了谋害他二哥的支系长辈,并解除婚约,恭送邓氏次女打道回府。”

“他隐忍到那一天,挑在族人已经放下戒心的时候动手,不惜损害邓氏次女的名誉、与邓氏结仇,都不肯结完这个婚。我如果再等一天的话,也许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但可惜,世上没有那么多如果。”

“他之后满大陆寻找我的踪迹,但我每次都是留下些许痕迹后就改换身份重新开始。直到我用了阿莎丽娜这个名字,我才从旁人口中得知,天水林家先后吞并成理林家在内的多个支系,蒸蒸日上,颇有成为林家主心骨之势。而家主林万华却至今未婚,不知缘故,甚至有人怀疑他有龙阳之好。哈,活该。”

“那时候已经过去八年。我早就过了豆蔻年华,他也快到而立之年了。那时候我明白,他没有背叛我,是我对他的信任不够。那时也不是少女了,不像以前那样刚烈,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我放下身份又有什么不可以呢。所以我偷偷跑去天水找他,打算给他一个惊喜。刚好在新春庆典上见到他出席。可看到他的这一面,又把我的念头给打消了。”

“我以为他已经快三十岁,面相应该成熟沧桑了许多。可庆典的高台上,他看上去还是和八年前一样,俊朗清秀又不失沉稳。可我看着池水倒影里的我自己,早已经不是那时的少女了。好像只有我度过了这八年时光,他却还停留在那日一样。”

“随后我才听说,天水林家家主不仅才智不凡、城府过人,在修行方面也是一把好手,年纪轻轻就晋级到八阶水平。我吓了一跳,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年年都是三阶,和我无异。可那是我还是三阶,他怎么就成了八阶强者了?”

“那时候我意识到,我此时去找他,并不合适。并不是我在乎自身姿色,而是我不想让他看着我日益衰老。当时我也游遍大陆,见多识广。八阶虽然难以攀登,但在我看来,并非金钱所不能解决之事。所以我没有和他见面,但又怕他变心,给他写了封两个字的信,叫他等我,随后就离开了天水域。”

“那日之后,我便不再改换身份,以阿莎丽娜的名义不断扩大生意。这一次我是有目的的,所以商会很快就做大,而我也接触到了一批从奥法之城格拉夫斯出身的炼金法师。那时候,帝国对炼金技术的认知还停留在点灯和点火这种小事上。他们想要颠覆魔法界的认知,决定用炼金技术塑造强者,为炼金科技正名。”

“这想法与我不谋而合。于是我不断支持他们的研究,让他们有充足的资金去大胆尝试。在他们实验的过程中,我的想法也逐渐膨胀。我不想以一个普通商人的身份陪在他身边,我想成为和他一样的强者,也想和他一样成为大陆举足轻重的存在。于是那几年里,实验不断完善,我的生意也越做越大,那时候也就有了黄金之城。”

“说是城,其实并不是帝国正式承认的领土。但当时我的影响力已经超过了大多数伯爵,能和侯爵平起平坐。这样一来,我也就能昂首挺胸地站在林万华身边了。结果当时发生了完全预计之外的事,时隔数十年,魔族第二次大举入侵,一路推平了南部边境的所有防线,奔着天水域就去,就连第一次阻止了魔王的剑圣藏剑一行都暂败下风。”

“结果好巧不巧,实验又出现了大变故。推行到最后一步,那些愚蠢的炼金师才发现要用炼金术塑造一个传奇,要花费的资源都足够快十个八阶巅峰强者突破了。他们本来的想法是以更少的资源批量制造传奇,这样一来彻底本末倒置,而且以当时的技术根本没有改善的余地。”

“但当时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我知道万华是不可能抛下天水域不管的,他心里的责任感自他继承家主之位开始就没动摇过。如果能晋阶传奇,我还能去天水城帮他一把。所以我把唯一一份制造出的传奇炼金资源用在了自己身上。”

“结果因为实验不够完善,虽然成功了,但我的战斗力远不如多数传奇,而且晋阶花费的时间也变长了。等我醒过来的时候,魔族兵锋已退。全大陆都在盛传,天水林家的家主林万华,在天水域以一道城墙就拦住了魔族大军的兵锋。并且他本人还在阵前突破,随剑圣藏剑等诸位强者一起,硬生生拖住了魔王及其属臣的攻势,让人族联军借城墙防线成功反击,把魔族打回了魔域。”

“经此一战,天水林万华名声大噪。我还没从实验里缓过劲来,就听见帝国那里传来消息,封林万华为苍麟大公,领地就设在天水域,而那面阻挡了魔族兵锋的城墙被他称作‘麟落之墙’,意为他将随这面城墙一起倾覆,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开这道面对魔族最坚实的防线。”

“他名声大振,我怎么会不开心呢。自古以来,艾尔斯兰帝国只有发展更早、人口更多的北部才有大公受封,他林万华是自古以来第一个南部公爵。他已是传奇,我也是传奇,在他身边再名正言顺不过。他固守麟落之墙,我就在经济上支援他。当时我真是这么想的,天真吧。没想到帝国的心术,没想到神圣独角兽家族的老辣。”

“他林万华把控着麟落之墙这道帝国命脉,帝国怎么可能放心他的权势和力量与日俱增?我作为穹顶科技的唯一成功者,成为人造传奇这件事也以及举国皆知,帝国不可能让我站在林万华身边的。当然了,那时候帝国也不知道我和他还有这层关系。”

“帝国的心思是,用一个大公,牵制另一个大公。林万华手握国防大权,就断了他的经济支撑。没有独立的经济体系,他若是有逆反之心,也无法借麟落之墙和苍麟军反抗帝国。那时候刚好奥法之城的所罗门也继任上位,东西两个大公,帝国亟需牵制。于是我就成了那个牵制的人。帝国授予我苍鹿公爵之位,把黄金之城从商会变成了领土。这样一来,东西两路大公资源互通必然经过黄金之城的把控,而我没有成堆的法师,也没有零麟落之墙和军队。就算我们三大公联合造反,只要立刻控制住黄金之城,格拉夫斯和麟落之墙不攻自破。”

夜莺听到这里,咽了口水。帝国有四大公,这是谁都知道的。原苍狼大公远居极北之域练兵,本就是帝国心腹大患之一。西部格拉夫斯手握最先进的魔法技术,黄金之城把控经济命脉,麟落之墙掌管一线国防,四大公互相牵制,这是帝国的目的。

但谁也不知道,黄金之城居然就是为了牵制其他大公才诞生的。阿莎丽娜可以说是被硬推上这个位置的,她自己显然并不在乎公爵之位。

“我当时说到底也就是个商会长而已,哪里有办法反抗帝国。”阿莎丽娜轻笑一声,“这样一来,我彻底不可能在他身边了。我要是表现出一点与他的亲密关系,无疑就是把他往火坑里推,帝国是不可能坐视两位大公私交的,更别提成婚了。我要是自废功力,帝国也会换个人来坐镇这黄金之城。没有我在背后支撑,要是哪天魔族再次入侵,他没有足够的资源支持,又或者是帝国想除掉他,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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