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她这么说,夜莺突然感觉脊背一寒。阿莎丽娜绝不是在开玩笑,虽然人人都说阿莎丽娜是“黄金之城的女疯子”,但夜莺此刻才真正在她身上感受到疯狂的气质。让人毫不怀疑,这样疯狂的阿莎丽娜,会毫不犹豫的屠戮林家的每一个族人,就连小孩都不放过。
天水林家,那是根系庞大的林氏的某一支,是最粗壮庞大的那一只。很少有人会这样称呼那一支族系了,现在一般称其为——
苍麟大公。
苍鹿与苍麟公不合,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但不合到这种程度,恐怕谁也不会想到。如果苍鹿公真的和苍麟公有这样的深仇大恨,为什么之前......
“我给你说个故事吧。”
阿莎丽娜淡淡一笑,转头看向洞外遥远的东方。此时她脸上的疯狂神色一扫而空,神情变化之快,像是个真正的疯子一般,让人有些胆寒。
“那是......不知道多少年以前了。那时候我还是个小丫头,十几岁就从老家成理跑到天水讨生活。。那个年代,没有黄金之城,大陆的商业还没有这么发达。那时候南方比较落后,很多新奇玩意都是从北方过来的,比如火柴。”
“我找机会弄了一批火柴,满大街的卖。那应该算是我人生第一笔正经生意吧,一开始很难卖出去,大家都喜欢用火折点火。我向每个客户宣传火柴的便利,反正废了很多心思,才一点点把火柴卖出去。”
“有一次遇到一个看上去就是大款的少爷,身边没有赶人的护卫,一个人出来闲逛。我一眼就认出那是林家的人,肯定不会放过那个机会。要是能把火柴全卖林家去,我也就不用满大家乱跑了。但我很不喜欢贵族,他们对平民,尤其是我们这些没有正经工作的人态度很差。你应该也清楚,跑去贵族身边推销的话,不被打一顿都算好的。”
“不过那个人态度出奇的好。他似乎真的对火柴很感兴趣,也不像别人那样排斥,居然直接开始研究这东西是用什么做的。我当然不肯了,那家伙看起来就很聪明,让他研究出来了以后我卖什么?”
“结果他出高价把我手里的这批火柴全买了。其实他付的那个钱,把我库存买空都够了。那我当然无所谓了,研究就研究呗。我趁着他研究出来之前,把剩下的火柴也全卖了,大赚了一笔。”
“后来我去进货,就专门挑这些北方和西方来的新奇小玩意。别人都不愿意卖这些,不好卖,不是人人都有耐心去推销。但每次搞到新奇玩意,我总能在那个少爷手里卖出去一大笔。时间久了,我和那家伙也就熟了,每次进货遇到新鲜玩意,都会给他留一些,让他研究去。”
“混熟了之后才知道,他是天水林家的三少爷。我听说过这个人,他生而聪慧,头脑过人却不慕名利,生性自由,对家族的事完全不上心。因为是庶出,所以本来在家里就不受重视,家里也就都随着他去。”
“他这个人真的很随便,有时候甚至会让人觉得他是不是神经太大条了。但他真的很聪明,每次他分析未来几个月什么货品最好卖,就几乎没有预测不中的。我跟他学了很多,放在今天就叫市场分析法。他教人的时候也很耐心,愿意为了我这样的平民在爵府外待一整天。而且他研究完那些新奇玩意,还会动手改造,改造出来的东西全都更好卖了。”
“就这样过去了两三年,我和他算是彼此最熟的大熟人了。我叫他小少爷,他叫我阿谣。托他的福,我赚了不少钱,其中大部分都寄回给成理老家的家人,我在天水也有了栋小房子,大部分空间都用来囤货。我不会做饭,所以连厨房都用来囤货,平时就和那个小少爷到处找东西吃。后来有几天,小少爷出门的时间少了。他说,成理林家和天水林家起了不小的矛盾,作为天水下任家主的大哥经常找他咨询一些对策。他当时跟我说,让我跟成理的家人说一声,让他们注意一点。”
“当时我没当回事,贵族家里起矛盾,关我们老百姓什么事?都是姓林的,总不能打仗吧?后来......”
阿莎丽娜顿了顿。此时夜莺已经完全听入神了,她没想到阿莎丽娜会跟她说这么隐秘的过往。那估计得是近百年前的故事了,那时候的世界,自己一无所知。
“后来成理和天水林家爆发了一起流血事件。小少爷大哥派去的杀手被成理家私兵当场截住,双方在街头大打出手。我爹娘带着弟弟刚好路过附近,被卷入事件里。老爹为了保护娘亲和弟弟,当街就被砍死了。事后娘亲和弟弟被怀疑是天水家的奸细,带到大牢里拷打。成理林家调查到我长年在天水生活,有了充足的理由怀疑,他们母子两个就死在了牢里。”
夜莺抿了抿嘴,不知该说些什么。此时此刻,她才真正认识到,阿莎丽娜的确是平民出身。因为平民在艾尔斯兰就是这样,任由贵族宰割。这样的悲剧,不仅是发生在阿莎丽娜身上,也发生在自己身上,也发生在无数人的身上。
“突然家就没了,我当时可伤心了。”阿莎丽娜笑笑,就好像那已经是不值一提的伤痛一般,“也没心情做生意了,一堆货屯在家里,刚好屯的是酒你说巧不巧。我快把自己喝死在家里的时候,小少爷来了。他彻夜帮大哥处理完暗杀败露的烂摊子,跑到这里来找我。可我当时根本不想见他,不是他们林家,我爹娘和小弟也不会死。”
“我喊着让他滚的时候,他突然把我抱在怀里。我从来没见他这么强势过,当时也喝醉了。对着他又抓又咬。他一边挨打,一边跟我说,他会再给我一个家。等他大哥的事处理完,他就脱离家族跟我成婚。只要我愿意。”
“......噗。当时傻得可爱,他敢说我就敢信。我当时不敢回成理,回去了就会被当间谍抓起来弄死。花了大钱找人托关系安葬了家人,小少爷也处理完了家里的事。他说因为现在天水家局势不稳,他大哥希望他多在家里留几天,替他出谋划策安定局面之后,绝不会阻挠他,让他自由脱离家族,家里还会在经济上支援他。”
夜莺看着正沉浸在回忆里的阿莎丽娜,自己反而有点失神。她从没想过,会在黄金之城的疯大公、吸血的阿莎丽娜脸上,看到如此少女的表情。嘴角上扬,眉目流波,好像一个沉浸在美丽幻想里的普通少女那样,完全看不出半分财富与权势的影子。
“其实我俩都知道,他大哥畏惧他的才智。等棘手的事处理完,他留在家里,他大哥才不放心呢。主动脱离家族,作为庶出完全断绝了争夺权势的可能性,他大哥求而不得。但这对我们都是好事,所以我和他定下了婚期。重新搞了个仓库,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准备做婚房。他还是叫我阿谣,但我不叫他小少爷了。我开始叫他的名字,万华,林万华。”
“啪嗒”一声,夜莺手里的笔掉在了桌上。林万华,那是谁的名字?那是......
锻造师里,卡昂一边挥动铁锤,一边叹了口气。阿莎丽娜的这段往事,全艾尔斯兰大陆除了林万华,恐怕也就他才知道了。因为阿莎丽娜之前让他锻造的那件传奇装备,就和这个人有关。和苍麟公爵、麟落之墙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林万华有关。
“婚期将至,他回家族处理最后的事,我就在家里等他。结果等了好几天,却等来他他着急忙慌地跑回家里,告诉我他大哥死了。”
“成理林家对之前的暗杀进行了报复,他大哥一时大意,被杀手暗杀在家门口。这下家族的位子落到了他二哥身上。他又得辅佐他二哥稳定好家里的事,毕竟他二哥好吃懒做,没什么本事,处处都得仰仗他处理。婚期也就推迟了。”
“天水林家的二少爷不仅没本事,疑心还重。小半年过去,万华为他在家里忙上忙下,他却怀疑万华是觊觎他的位置,几番刁难。我当时劝他早点脱离家族,以免遭他大哥毒手。他却说这是他作为儿子应尽的责任。家族养育了他,他也应该给与回报。”
“就这样又过去了一段时间。他出来见我的次数越来越少了。直到有一天,天水府里传来消息,说天水家二少爷又遇刺,我担心万华会不会受到牵连,结果没有等来他的消息,只等来他的书信。”
“他说成理林家逼迫日紧,而他二哥好吃懒做,又只会欺压族内人,一些旁支的前辈看不下去,生怕在他的带领下天水林家会被成理林家吞并,又见万华才智不凡,干脆施了毒计,害死了他二哥嫁祸给成理林家。这样一来,既可以推万华登上家主之位,也有名义向成理林家施压。而万华虽然不满二哥作为,但仍有兄弟之情。既要处理杀害他兄长的族内人,又要应对成理的压力......”
“虽然他在信里跟我说,要我耐心等候,他必然不会食言。但我其实心里清楚,我跟他很可能是有缘无分了。天水林家主系就只有他兄弟三人,大哥二哥已死,他唯有继承家主一徒。这样一来别说脱离家族了,天水林家的家主不可能娶一个市井女子为妻。就算他愿意,别人也不会愿意。天水林家孤立无援,婚姻是最能拉拢其他家族支援的途径。家主正妻这个位置何其重要,怎么也不可能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