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出来了?”巴泽尔将眼镜微微拽下,仔细打量着莫尔顿。

毫无疑问,他在用灵视,莫尔顿也以灵视观察对方的灵气。只是灵视这个东西是智慧圣痕的技能,为什么诚实圣痕也能学会呢?

“我还以为你也许会呆到明天,现在已经是八点多了,该下班了。”

“我记得巴泽尔先生你今天休息?”

“嘻,因为我心中仍有一种驱动力驱使我去工作咯。哼,其实是他们给出的筹码足够罢了。”

“呃?”明明不久前还摆出一副死不加班的样子来着。

“任何东西都是标好价的,有些价格是物质,有些是精神,只要条件达到了,有什么是不能改变的?”巴泽尔说。

莫尔顿瞥了眼巴泽尔身后的桌子上放着的笔记本,上面写着很多个“堕落”的字样,还有不少“净化”,诸如此类,还有一些涂鸦的痕迹。

巴泽尔不动声色地将笔记本拿起,随后缓缓阖上,“这位亲爱的文职人员,偷瞄别人的笔记可不是什么好习惯,万一要是撞见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巴泽尔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莫尔顿简单和他寒暄了几句,便离开了。回到自己的楼层,刚将钥匙插入房门,身后便传来房门打开的声音。

蒂塔好好地打扮了一番,穿着条鹅黄色的蓬裙,头上戴着银白色的公主冠冕,手上还套着长到手腕的白丝手套。

她跑到莫尔顿身旁,拽住莫尔顿的手肘,惹得莫尔顿一阵回头,“怎么了?”

“哦,对了,今天的牛奶还没拿给你们。”莫尔顿掏着钥匙,却被蒂塔双手拉住,他只好停下动作。

“跟我来就是了,莫尔顿哥哥。”蒂塔拽着莫尔顿的手肘,如此说道。

“行。”

莫尔顿将钥匙重新收回兜里,他这时才心头猛然一跳,他的腰间是别着一把剑的,如果小家伙没拉稳,不小心撞到上面来......

莫尔顿如此想着,伸出一只手扶住腰间的剑,俯下身跟着小家伙进了她们的房间。

她们点着两盏煤油灯,一盏放在门旁,一盏则是放到她们的餐桌上。餐桌前坐着一个围着纯白餐巾的小鲨鱼玩偶,不用说也知道是伊莎的手笔。

让莫尔顿震惊的是,桌上竟摆着一些大大小小的菜,都是自己那天在伊莎面前做过的。

“莫尔顿哥哥。”厨房中又走出一道身影,她端着一盘菜,额头渗出晶莹的细汗。

“嘻嘻。”蒂塔冲莫尔顿一笑,“我们从房东太太那里听说啦,莫尔顿哥哥你帮我们减免了两个月的房租,所以我们决定好好做一顿饭报答你一下。”

“嗯哼?”莫尔顿用鼻子发出了意义不明的声音,“是吗?”

他挠着后脑勺露出了久违的笑,这么说确实有些饿了,上次有人为他做饭还是在上学时。

饭菜可口,比起他做的一点不差,甚至火候控制地比他还好些,吃完饭后,蒂塔一溜烟地跑没影了。

“谢谢你,莫尔顿哥哥。”伊莎说,她的手扭捏地抓着裙边,像只憨态可掬的小鸭子。

蒂塔摇摇晃晃地端着一个蛋糕出来,她迈着小碎步,每次要摔倒时,总感觉像是被什么东西搀扶了一下,又重新回到正轨。

莫尔顿心提到了嗓子眼,方欲起身,便被伊莎抓住了衣角,“交给蒂塔就好了,她能做到的。”

莫尔顿颔首,但还是将腿移到椅子旁,确保自己能随时从椅子上起身。

“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吗?”莫尔顿问。

“哼哼,当然是我们和莫尔顿哥哥你相识的第三年啦!”蒂塔颇为得意地说道,“莫尔顿哥哥当然也记得今天对吧?不然为什么会替我们交两个月的房租呢?”

“......”只是巧合,莫尔顿尴尬地笑着,“啊哈哈,是的没错。”

切蛋糕的大权当然是交到了莫尔顿手中,待三人吃饱喝足后,伊莎敏锐地将头一侧,一块不大不小的奶油蛋糕从她的发间穿过。

不用说都知道是蒂塔干的。

“蒂塔,是不是伊莎允许你出去玩,你就无法无天了。”接着两个小家伙就近乎是日常地打闹,莫尔顿今天少有的能从两个小丫头的纷争里跳脱出来。

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穿着的是工作服,蒂塔顾及到白色和粉色的奶油沾到莫尔顿哥哥身上会让他烦恼。最主要的还是伊莎千叮万嘱,加上恐吓威胁,最后再承诺带她出去玩。

接下来的一周几乎没什么大事发生,莫尔顿虽然在下班的闲暇去了那个雷诺兄弟会的酒馆,但是那些家伙很明显有自己的一套暗号,虽然知道在那,但是却无法揭开酒馆的面纱。

莫尔顿在七天内迅速完成了交接工作,成为了银色十字正式的文职人员,当然期间也免不了被艾德蒙拉着去酒馆喝酒。然后又被朱莉安以文职人员也要学习自保手段的由头,拉去进行一波格斗训练。

莫尔顿导师,在那次剧院暴动之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那位美丽的小姐的遇害案无疾而终。这件案子也交到了内阁直属的一个机构手中,不用莫尔顿坦白,组织里的人便知道了案子的真凶。

因为巴泽尔的手下还有一群手段丝毫不弱于下水道的吸血鬼的情报组织,从一开始整个组织高层就知道事情的真凶,只是将那当做对莫尔顿的一个考验。

不管怎样,莫尔顿得到了他们的信任,肩衔上的那条细杠变成了粗杠,这意味着他升职了,周薪多出了1磅10先令。

这天是周末,组织里的团宠,露露的生日,不知是错觉还是什么,莫尔顿总感觉露露的身体状况好了很多,但他隐约间看见一个抚摸着她的脸蛋的黑影。

外出的目的地,是城外的郊区,除了带着露水的草和鸣叫的蟋蟀,别无他物,但这却是露露最喜欢的地方,没有之一。

据露露说,她很享受夜晚的风吹过沾着露的草的气味,这里是露露亲自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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