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神也会肚子饿么?真是开眼了。”

不过不管邓肯怎么说都好,那位雷霆与风暴的支配者这会儿眼看是不出来了。

少了扎克在旁边做捧哏,邓肯也就没了自言自语的兴致,敢拿古神当随心所欲的谈话对象,这家伙倒还是第一个。

“那个,我要买衣服。”

左看看右看看,邓肯总是觉得这些晾在展台里的燕尾服并不适合自己,不是袖子短了就是胯子大了的。

这也没办法,原主身材修长而清瘦,放回到邓肯来时的那个年代,BMI指定过轻。这样的身材随之带来的必然就是过于纤细的腰肢。

而腰杆子一旦细了,很多时候专柜买的衣服与裤子就很难合身了,别问邓肯是怎么知道的,问就是他上辈子从小到大休闲装就只穿过带松紧带的衣服和裤子。

至于西装。

量身定做是没跑得了。

不过这种开在里希市偏近于中央街道的大型服装店,邓肯并不排除店内其实留有自己合适的套装的可能,只是如果真要那样做的话,店员就是他绕不开的坎儿了。

“开了眼了……普尔斯区的穷人居然还有钱来我们这儿买衣服。”

知道自己拿根鸡毛掸子对着一处地方死命薅羊毛迟早还是会暴露的店员无奈只能一边嚼着舌根一边来到邓肯面前,职业性质的假笑比哭还难看。

“先生,虽然有些冒昧,但我们这里的各式服装起步都是三镑,不知您是否……”

三镑对于普尔斯区的居民可不算是个小数目,分分钟抵得上四五年的总收入。

“钱不是问题。”

可对于拥有三十镑净资产的邓肯而言,三镑的服饰根本算不了什么,当然如果可以的话,他会尽可能地讨价还价,毕竟能省一分是一分啊。

但在那之前,鄙视的怀疑链是邓肯必须要打破的。讨价还价的基础在于彼此双方拥有相近的价值,这种价值是物质层面上的,更是认知层面上的。

长志气的钱不能省,所以邓肯一把在桌上拍下面值五镑的纸币,白金之国所流通的货币系统与邓肯上辈子印象当中的纸币一模一样。

具体的变化在于盎司成了铜铸的赤红色硬币,而马克则是硬币纸币都有蓝色钱币系统,而镑的概念则统一由青色的大面积油印纸所诠释。

由于镑本身就已经是最高的金额数目,因此当中最大面额的纸币不过只有十镑而已。

一镑,五镑和十镑。

列出来的排序清晰明了,可若是将其真正摆出来的话,那可就是足够惊掉许多人下巴的金额了。

且当店员看清那一大张青色的油印纸,以及纸上白金之国二任帝王——罗琳·葛拉瑞丝的尊贵脸庞,前一秒还拿着鸡毛掸子到处乱逛的店员当即抖一激灵,全然是不敢再小瞧邓肯什么了。

能够大大方方地掏出五镑面额纸币的人,还能是普尔斯区来的穷鬼?一身破烂说不准就是什么有钱人的神奇兴趣呢。

典型的资本思路,只要有钱,任何恶劣的,奇怪的,令人发指的行为举止,基本都能被名正言顺地归纳成正面的,积极的兴趣爱好。

“这边请。”

当即换了一副嘴脸的店员立刻领着邓肯往一旁的全身镜走去,完美反射全部光线的镜面镶在抛光的金色边框中。

只是那游走的纹路不知是错觉还是怎得,邓肯总觉得当中的一笔一划颇有毛笔勾勒时那抑扬顿挫的铿锵力道。

或许看错了吧。

邓肯晃了晃脑袋,并没有过分在意当中的细节,只是按照店员的吩咐站到了镜子前,双手垂侧,任由店员开始量度自己的胸围腰围,以配备最适合的服装。

“这是我们店的服饰总纲,您可以自行审阅,并告知我们您所看中的衣物,如有适合您的身材的衣服,您可以直接买走;”

拿起卷尺开始丈量邓肯身材的店员此刻皱紧了眉头,虽然知道眼前这个家伙并不是所谓的穷人,但身上的酸臭味还是让已经习惯了里希市的烟火气的店员非常难受。

就像是鱼腥味一般的恶臭并不是谁都能够承受的。

但为了赚钱,这种小事总归是要忍下来的,所谓小不忍难成大器。

因此店员深吸一口气,憋住一口酸臭,为邓肯介绍道:

“反之,我们将会在三天内将符合您身材的衣装设计好。”

“三天,这么快?”

修身的西装三天就能制作完成,这样的效率属实是有点让人惊讶。

“泰尔勒大师永远不会让人失望。”

对于自己家里的金字招牌,店员可是自信满满的呢。

“那我要这一套。”

作为对高效的泰尔勒大师的尊重,邓肯将手里的书随便翻了几下之后,当即拍下了自己的决定。

深蓝色的燕尾服拖拽着两道垂至膝盖的菱线,修身的长裤点到为止地抵在脚踝位置,正好配合着棕色皮鞋将下身裹了个严实。

这套衣服并没有什么夸张的图案,唯一值得说道的不过是胸前的一道水晶纹路。

做工朴素,这衣服并不贵,但也没有低到说简单的三镑就能稳稳收入囊中,拿钱出来选个价格居中到四镑又十一马克的西装,并不算是打肿脸充胖子。

加上邓肯顺带点名要了一个带有鹰头的拐杖,银制的拐棍又在鸟喙处增设了几道灿金色的弧线,让拐棍的价格飞到了不多不少正好四镑的位置。

这一套衣服加上挂戴着巨人雄鹰尾翼羽毛的礼帽,邓肯一共花了九镑又十五马克买了下来。

虽然邓肯的身材比例的确有些少见,不过全程都坐在柜台之后一言不发的店长,也就是那位泰尔勒大师似乎早就预料到了会有这样的特例出现,居然真的提前预备了有关的衣物。

而且为了保障顾客,泰尔勒服装店里面除了试衣间之外,还特地开辟出一道空间专门供给客人洗浴。

所以,原主自打跳下恩典河之后第一次的洗浴就在别人的服装店里完成了。

不得不说。

等到邓肯将自己全身上下打理干净并穿上了一本正经的燕尾服之后,这家伙乍一看真的还跟那些富贵之人颇为相似呢。

以右手拄着拐棍,邓肯举手摁下半边礼帽,皮鞋于瓷砖地面上踩出清越的声响。

“谢谢光临。”

所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邓肯换上一身西装革履之后,当真是有了几分里希市贵族的气质参杂其中,为此,饶是那位店员都不由得为之毕恭毕敬地点了点头。

不过邓肯倒是没有理会这种类似于趋炎附势的敬拜。

彼时的少年只是默默地举起了属于自己的拐棍,单手掐住那栩栩如生的鹰头下沿,稍稍这么一扭再一提,只听吭哧一声,一把明晃晃的短刀赫然出现在眼前。

这就是为什么一个拐棍纵使只是配备了少许真金白银,却能够买得比一套西装还贵的原因所在。

里希市里那些个非富即贵的人都是需要有一些防身手段的。

而邓肯虽然不觉得自己是什么贵族,但联想到最近发生的这些事情,他总觉得凭自己的运气,迟早又会遇到一些奇怪的事件,那么这时候留一把武器在身上就变得很有必要了。

因为天知道接下来找上门来的又会不会是一场巨大的麻烦,要是来者不如克莉丝汀这般讲道理怎么办?有把刀,怎么说都能有一种反制手段。

而不得不说。

有些时候,邓肯的直觉还是挺准确的。

因为当少年正在镜中欣赏自己新装的时候。

一位金发女子却在两个人的护送下进入到泰尔勒服装店。

届时的少女嘴里还振振有词地说道:

“尔梅利亚死了?还是当街被人杀害的?”

少女青碧色的眼眸闪烁着震惊的色彩。

“根据线报,的确是这样。”

身材魁梧的埃尔伯特点了点头,没有任何隐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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