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已经走投无路了,房产证已然丢失,或许在那个女人手上,又或许随着死去的父母一起化作灰烬, 总之,他无法将其变卖。

然而正当他焦头烂额之际,却在路上遇到了一个流浪汉。

流浪汉在繁华的江南并不常见,即使出现也会很快被国家机器带走。

看来眼前的人是刚出现不久的。

善良的他默默买了一个盒饭放在了男人面前,后者见到有吃的马上如饿虎扑食般夺过,然后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哼唧,哼哧……”

“吴,吴斌?”

林夕自然认识眼前的男人,温之瑶曾对自己说过他的名字。

然而他为何会落得这般田地,他亦不想也不愿了解了。

男人应声抬头,眼睛瞪得十分之大,然而终究是恢复了落寞的神色。

林夕本想转头就走,却被男人叫回,“喂!”

“对不起,当时我的确是被仇恨和冲动蒙蔽了双眼,但是,看在你也算帮了我的份上,好心提醒你,离姓温的那个女人远点,她在我之前就同时交往了好几个男朋友,更有数不清的备胎,她做这一切只是为了圈钱而已,而你或许她只是想玩玩……”

林夕一开始并不相信,可在与温之瑶相处的那十几日,每天不重样的找上门的男人,似乎都在默默印证着,事实或许真如男人口中说的那般。

他不禁对女人失去了仅剩的好感,原来她是这样的人吗……

可是一切的一切都与他再去瓜葛,“我已经没在那工作了。”

“工作?”

“你不知道吗,我只是去那帮她打扫卫生什么的而已。”

“原来如此吗……”

……

林夕看着日渐憔悴,频繁被病痛折磨的少女,不禁激动地抓着医生的手,“求求你救救她吧……你要我干什么都行……或者我去卖肾卖血都行……”

然而医院终究是先交钱后治疗,亦并非慈善机构。

事到如今女孩早已病入膏肓,就连手术的成功率都大大降低,或许在大洋彼岸的还有一线生机……

“扣扣扣。”

病房外站着一个身着老式的英式制服,头戴圆顶高帽,手拄拐杖,留着一小撮翘起的胡子的男人。

“林夕先生,我是不列颠,罗斯柴尔德家族的管家詹姆斯.巴托里。今奉命前来接走爱丽丝小姐。”

金发碧眼的男人开口竟是流利的华语。

林夕一头雾水,呆呆地看着女孩等待她给出答复。

‘爱丽丝吗……一个熟悉的名字从严希脑海中闪过,似在几年前自己的母亲确有在不经意间提到。’

“我没有父亲,我妈也早就死了!”

巴里托耐心地解释道,拉开了女孩父母长达十年的爱恨情仇史。

“十几年前,爱德华.罗斯柴尔德,也就是爱丽丝小姐的生父,年轻时生性浪荡不羁,从不列颠远渡重洋来到夏国留学,期间认识了爱丽丝小姐的生母,严女士,两人渐渐日久生情,最后走到了一起,然后生下了爱丽丝小姐您。”

男人说着顿了顿,看着严希,接着惭愧道。

“可惜当时恰逢家族动荡,爱德华先生必须回去,最终只好抛下严女士独自一人回到故土。”

“可为什么他不带我妈走?!”

女孩愤怒地质问着。

“仇家……很多……他也是为了保护……”

“呵呵……”

“然而安顿之后的爱德华先生却突然患上了失忆症,竟将此事无却……”

“后来他突发急性心脏病,在临死前,突然想起并将这件事告诉我们……”

“而正当我们着手调查之时,严女士早已自寻短见……”

“谁信啊……”

女孩已几近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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