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林·欧若望在此之后又说了许多,他在是对三位年轻人说,也是在提醒在坐的众人。施林讲话时,眼睛一直在注视着伊芙,他在用目光给予她一种慈爱的暖意。

“曾经的圣丰岳——我们,以及我们的祖辈与父辈们,曾沐浴在征喻教义之下,在战场上奋力杀敌。但如今,时代在扭转着我们的认知,不仅是年轻的一代,就连我们自己也在慢慢冷却——热情、信念、荣耀……若这些金子般的品质已无法再激励我们的后辈,让他们走向战场竭力厮杀,那我不禁要问:他们如今需要什么?是什么导致了他们态度的转变?

“在以前,骑士国的土地是贫瘠的。我们的祖辈,他们所面临的阻碍要比我们更多——但他们依旧能够消灭困难,消灭敌人,消灭恩拜塔山;他们团结一心,乐于付出,于是才有了如今的奔龙堡。那时,他们做这些事时并非为了名利——他们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为了他们的后辈不再遭受苦难。

“那时的他们别无选择,而如今,我们为名为利所缠,实也并非过错。由逻各斯院出资,我们有了更精良的装备,更优渥的待遇,有丰厚的酬劳,这本身不是坏处,但——我们却因此而忘记本心,逐渐腐化。年轻人为了名利加入了骑士团,怀揣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去了战场,要么浑浑噩噩,白白送死,要么见风使舵,胆小如鼠,从未有过归宿之感,若是有一天,逻各斯院断了他们的生计,他们必将哄然如鸟兽散;而反观我们那些年迈的战友,他们早年间习惯了贫穷,如今每年多了这样一笔资财,却不知该如何驱使,钱不能改善他们的生活,反而增长了他们的陋习——瞧瞧他们现在——吃喝嫖赌,样样在行,简直丢尽了脸面,若是不把手里的钱花光,那竟像是吃了大亏。

“之于如此糖衣炮弹,我们能做的实则有限。海德夫人一直在用她的资产补贴骑士团,在伤亡者的抚恤工作上尽一份力,为真正勇于奉献者授予荣誉——早在三十年前,她将平民区扩建,将那些阵亡者的家属安置于此,在一定程度上,这确能鼓舞士气,让尽心尽力者再无后顾之虞,但从长远来看,却仍显得势穷力蹙,杯水车薪。

“但我们不能要求更多——毕竟,海德夫人年事已高。自海德大公辞世之后,她便为了圣丰岳奉献其余,尽智竭力。总之,在这奔龙堡之中,她就是我最钦佩的人之一。

“在外人看来,如今的圣丰岳、奔龙堡、骑士院,呈现出的无疑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仿佛前途不可限量;但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圣丰岳其实早已千疮百孔,凋零腐朽。我们的‘盟友’,尖塔之下的逻各斯院——早在很多年以前,他们就在打我们的主意,他们意图将我们蚕食、消化,最后占为己有。

“龙骑士、圣骑士、咒骑士——圣丰岳曾经不可或缺的三大支柱,他们分别代表着圣丰岳骑士所恪守的三种高尚:骁勇、热忱与不弃。

“然而,这些都已成为历史——在坐的各位或许大多都未曾感受过,曾经拥有龙骑士时的奔龙堡,究竟是多么的令人生畏——可恨的锡道伦人!这群海盗,克利金的爪牙——早在一个世纪以前,锡道伦人将希望谷付之一炬,让我们最忠实的伙伴葬身谷底,他们完成了主子交给他们的任务,让‘奔龙堡’这个名字从此有名无实,失去了对抗这头西部猛兽的尖牙利爪。

“当圣丰岳成为克利金的一部分,当逻各斯院插手骑士团的内部事务时,他们对我们采取的第一项措施,就是进行等阶制度方面的改革——在五十多年以前,圣丰岳的殿堂中必然存在着五十四名圣阶骑士,他们是骑士团中最锋利的刃,只为斩下发号施令者的首级。霍黎恩、冯恩与赫莱茵,你们必然也铭记此事于心,因为那时你们同样赫然在列。逻各斯院对我们说:‘圣骑士只能有十人’,我们为此感到愤怒,却只能委曲求全;后来他们又说:‘四之数为宜’——那时,我们再无抗争之力,只能听之任之。到如今,圣骑士作为圣丰岳之象征,早已身如断戟,再难重铸。

“而我们的咒骑士,这些薄情而悖晦的学者们,他们自愿投靠了逻各斯院——他们竟然觉得,为了知识、为了真理而背弃他们的兄弟,算不上是一件耻辱的事,他们反而认为这件事值得颂扬——呵,真理!呵,自由!逻各斯院接纳了他们,让他们从青袍换作白袍,给他们筑出一座研究院,称他们为‘督战队’。他们摇身一变,在战场上竟成了我们的上峰。

“我不知在坐的诸位对此作何感想,不过我想说的是——逻各斯院全然知晓我们的弱点与痛处。或许,全羽地最聪明的一群人都集中在了那里。如果我把他们称作是敌人,或许各位并不完全认同,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是我们抗争的对象。俗话说,‘尸体并不会觉得自己可怜’,但在我们——在圣丰岳真正死去之前,我们需要为我们世代的荣誉负责。纵观历史,末位皇帝并不一定都是昏君,相反,他们大多都十分清醒,甚至很有作为,却只因大势不可挡——生于岌岌之险地,死后枉然背负一身骂名。我们正是处于这样一个关头,圣丰岳总有一天会灭亡,这无可否认。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都会成为孤魂野鬼——圣丰岳再也不是骑士灵魂的归宿,奔龙堡也许会成为一座游乐场,而这一身荣誉的象征,也要被当做是花哨的戏服,成了十足的消遣。而在此之前,我们仍有挽回的机会——只此一次,去赎回我们日趋式微的尊严——是忍气吞声,甘于没落,安稳此生;还是奋起抗争,尽之所能,成为浪漫派诗人笔下的叙事诗……我想,诸位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

散场之后,如来时的一样,伊芙随着阿斯德走在人群后面。施林滔滔不绝地说了那么久,此时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她扫视了一眼前方,洛提兰人已不知去向,于是她便打算找个机会脱离队伍,返回公寓休息。

“伊芙,你……下午有时间吗?”身边,阿斯德突然问她。

“有什么事?”她勉勉强强地朝他笑了笑。

“戈贡说,他想邀请我们去他那里坐坐。”阿斯德解释道,“表面上,咱们三个虽是竞争对手,但其实也是处于同一战线上的伙伴,如果可以的话,我觉得我们可以增进一下了解。”

伊芙看向戈贡,对方朝她点了点头。

“确实,应该的,我有时间。”伊芙立刻答应了下来,“咱们什么时候去,现在吗?”

“可以是现在。我去找辆马车,你们先在这里等我。”说完,阿斯德就跑远了。

阿斯德走后,戈贡显得有些局促。他时不时动动肩膀,挠挠脸颊。两人站在内城城墙外的树荫下,表情都有些生硬——今天阳光明媚,天气有点热。

“刚才施林说的那番话,你有何感想?”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沉默之后,戈贡终于率先开口了。

“我还没弄明白。”伊芙回道,“关于骑士团,我其实了解的不多。”——若不是先前去过北方,她现在只怕是要一头雾水了。

“哦,和我一样。”

“你觉得……”有一个疑问一直萦绕在伊芙的心间,她犹豫了一阵子,最后还是问出了口,“骑士团和克利金……以后真的会打起来吗?”

“打起来?我觉得不会。”戈贡回答。

“为什么呢?”

“倒是你——你为什么会觉得他们会打起来?因为施林刚才说的那些话?”

伊芙点点头。

“圣丰岳和逻各斯院还没那么大的矛盾……至少现在是这样。”戈贡笑了笑,“你也知道,如今在学院与训练所里学习的都是些什么人——他们是什么人的后代?——我可想不出他们打起来时这里会成什么样子。至于施林为什么会那么说,谁知道呢,也许他本就不是说给我们听的呢。”

不多时,阿斯德回来了,他坐在一辆四座马车的车厢里,伸出一个脑袋,招呼两人上来。

于是,他们都坐上了马车。车厢里不算宽敞,阿斯德与戈贡挤在一起,伊芙单独坐在一边。有了阿斯德的加入,他们之间的交流总算顺畅了一些——让伊芙意外的是,戈贡的住处不是在奔龙堡里,而是在山下,即所谓奔龙堡市的市区之中。

据他本人解释说,这是因为住在奔龙堡里“太不方便”了。

他的住处离火车站不远,靠近一处河岸,那里有一座修整过的院子,和一间不算大的两层木屋。

一进院子,便有一位年轻女子迎了上来,那女子模样俊朗,个头不高,皮肤稍暗,伊芙猜她大概和戈贡一样,也是南边的草原人。

“这位是我妻子,巴尔诺娃……”戈贡走上前,向两人介绍。可这介绍还未来得及说完,又有一位女子从屋中走出,这女子与眼前这位巴尔诺娃长得很像。

“这位是沙提诺娃。”戈贡搂着这女子的腰,“沙提诺娃是巴尔诺娃的亲妹妹,她也是我的妻子。”

“哦……你们好。”伊芙朝她们挥了挥手,她被眼前这情形震慑住了。

两位异族女子笑着朝她和阿斯德点了点头。

“巴尔诺娃和沙提诺娃是跟着我一起从南方过来的,她们不太会说克利金语。”戈贡说。

说话间,又有人从房子里走出来,同样是名女子。这人挺着大肚子,显然怀有身孕,而看她的面部特征,大概还是本地人。

“这位是?”伊芙笑得有点不自然。她大致猜到了女人的身份,但谨慎起见,还是问了一句。

“没错,也是我的妻子。”戈贡说这话时,脸上还带着幸福与得意的笑容,“你们可以叫她‘纳迪安’,这是我给她取的名字。前年,在我刚来这里的时候,她还是我在奔龙堡里的向导,后来嘛……我们就各自迷上了对方。”

“不尽然。”纳迪安捂着嘴笑了起来,她对伊芙说,“他总喜欢在‘我们’面前说漂亮话,实际上,当时是我先喜欢上他的。”

戈贡这三位妻子似乎相处得很和睦,这让伊芙不禁啧啧称奇。

巴尔诺娃与沙提诺娃扶着怀孕的纳迪安先一步回了房间,伊芙与阿斯德跟在戈贡后面,也进了木屋。

屋内比想象中的要宽敞得多,进门便是客厅,左右各一间卧室,原木色的墙壁打磨得很光滑,客厅东侧靠墙处搭着木质楼梯,通向上层的阁楼。房间里挂满了大大小小颜色各异的羊毛料编织装饰,其数量之多令人应接无暇,仿佛置身于工艺品展厅之中。戈贡十分自豪地对两人说,这些都是巴尔诺娃与沙提诺娃两姐妹的杰作,并表示待会儿还可以送给他们几件。

他们刚进屋不久,就有两个小子从内间的卧室里跑了出来,他们大概七八岁年纪,穿的是与当地孩子无异的棉麻料服装,且表现得异常活泼。这两兄弟看到伊芙之后,就冲着她跑来,像是要扑到她的身上,可刚跑到一半,就被他们的父亲一边一个拦腰抱起,夹在了腋下。

“这个可不行。”他小声对这两个孩子说。

什么不行?伊芙有些哭笑不得。显然,戈贡曾对自己这两个调皮的儿子说过什么——但这是他们父子间的秘密,出于礼貌,伊芙没有多问。

经过这半天的折腾,三人此时早已饥肠辘辘。早前,两姐妹知道家里要有客人来,早已准备好了午饭招待他们。戈贡家的菜肴很有特色——焖羊肉和羊排、酸奶酪馅的烤饼,以及腌鱼……很多的腌鱼。自从来到奔龙堡之后,戈贡就喜欢上了当地的风味腌鱼,他讨厌新鲜鱼肉的口感与腥味,却喜欢吃这种腌渍风干后的鱼肉——湖鱼的鱼肉中大多存在着肌间骨,在加工腌鱼的过程中,这些细小的鱼刺并不会被剔除,它们会在风干与熏制的过程中逐渐变硬变脆,最后成为其口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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