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亭夏末秋初的太阳并不火辣,哪怕是正午,也有不少学生在大街上游荡。

下午的课程即将开始,几名散发着热气的男生正结伴从篮球场离开,准备回到教室。

“你们听说了吗,我们学校校花榜的一二名在谈恋爱哦!”

“长那么漂亮,谈恋爱不是很正常吗?又不是和你这个**丝谈,激动什么?”走在后面的男生拍着手中的篮球,随口的嘲讽引来了一片笑声。

“嘿!我看你是没听懂,不是和别人,是她们俩在谈!”

此话一出,一众男生终于起了八卦的兴致,“你是说——两个女的,搞姬?”

“真的假的,不可能吧?”

“你们别不信,我在她们班上有认识的人,据说他亲眼看到,两人的嘴都亲一块了。”

“那,那也不能说明什么。”

“诶?你是不是暗恋人家啊,这么不肯承认?来,我给你嘴对嘴亲一个,你看看别人说不说我们是基佬?”

“滚,百合豚麻烦去死!”

“哈哈哈哈——”

几人谈笑之际,一丝凉意从身后传来,走在最后的男生手头一顿,篮球跌落在地,他下意识的回过头去,却见一道粉色的倩影从自己的身后掠过,定睛一看,却又消失不见。

“怎么了?”

“你们刚刚有没有看到一个穿着粉裙子的女生跑过去?”

“哪呢哪呢?快指给哥几个看看,漂不漂亮?”几人聚到一起,四下望去,却不见一点粉色。

“哪有?你是不是想女人想出幻觉了?”

“嘶,人呢?”没有理会同伴的嘲笑,拍球的男生挠了挠头,感到一阵怪异。

刚刚那一眼他瞧得真切,确实是有个女孩几乎贴着自己背后过去了,长得怪漂亮的,他还想要个联系方式来着……

算了,大概是昨夜通宵打游戏昏了头吧。

……】

抱着梨吟穿梭于暗影中的易文君不知道自己给许多人带来了困扰,或者说,她不在意。

在灵能‘影’可以达到的五十米半径内,她不断寻找着距离最远的影子发动灵能,有时出现在别人身后,有时在身前。所幸,由于灵能的不可视性,人们大都会将其归咎于自己的错觉。

就这样,时速达到一百八十公里的易文君很快便来到了上次来过的商场中。作为灵能部的一员,她已被告知进入总部的方法,只不过此刻却是顾不上了——

灵能部内,伴着一道灵能波动闪过,一名倒三角身材的特工如被抽动的陀螺,悍然回身,象腿似的臂膀狠狠地砸在突然闯入的‘敌人’身上。

巨大的冲击力传来,尽管易文君对此早有预料,却还是没能躲过着一击,双手也因为抱着梨吟而没法挡在身前。

“咚!”

“凌双,救她——”认出了那标志性的肌肉,几乎被打晕过去的易文君艰难喊道。

“你,怎、怎么是你?”到底是一名特工,凌双发问的同时便已经迅速反应过来,一手揽住梨吟,一手将易文君夹在腋下,急匆匆地朝医务室跑去。毕竟,除了灵能部的高层和梨吟这个直接负责人,其他人是不知道‘回天’存在的。

要撑住啊……

易文君勉强支起脑袋,看了梨吟一眼,兀地感到一阵不忿——自己明明用拥有治愈系灵能,却只能苟且偷生,不能保护身边的人,真是没用……

被凌双重击的脑袋几近昏迷,可‘回天’的效果又令其逐渐清明,截然不同的感觉冲击着易文君,让她感到一阵阵的晕眩,几乎要呕出来。

终于,在大脑的保护机制下,她两眼一黑,还是昏了过去。

……】

三天前,竹林市。

小卖部外,身高近两米的男人手提着塑料袋,站在屋檐下,空调外机滴下的水沿着他手臂肌肉的线条滑落,路人走过,纷纷畏缩着加快步子离开。

然而,就是这样一名令人望而生畏的壮汉,此刻却对着身旁瘦弱的斯文男子点头哈腰,一脸恭顺。

“龙哥,你说,我们这事儿,真的能成吗?”

侧头看向身旁的任行,阿龙轻笑两声,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

“阿行,你在害怕?”

“我!我、没有……”任行自然不肯承认,但那色厉内荏的模样已经说明了一切。

见状,阿龙轻轻地摇了摇头,许是因为太爷的溺爱和任威虎的放纵,眼前的这个小子,要比他的家长差得太多。

古代的刺客十二岁便敢于在大街上杀人,却在皇帝的大殿下栗栗危惧。在阿龙看来,任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只敢向弱者挥刀,难成大器。

“阿行,你看那边。”阿龙将手指向远处的夜空,不比省会雾门,竹林的夜晚灰蒙蒙的,连星星都看不到。

在任行不解地发问之前,阿龙便先开了口:“那是月光大厦的方向,你在雾门读书,应该比我更清楚,每天晚上,它就会发光,比月亮还要亮。”

“赌上一条命,去搏整个云亭的王座,哪里的银行都买不到这样好的理财产品。阿行,这个机会是你带来的,不要犹豫。”

“是…是!我明白了!”不出阿龙所料,任行立马被煽动了起来,“可,我还有一件事放不下!”

“哦?是关于那个叫易文君的女孩吗?”

“没错!”任行忙不迭地点头,心道不愧是龙哥,别人在想什么他都知道。

对着地上吐了口唾沫,任行恶狠狠道:“我在想,如果失败了,我们都死了,那个贱人却还能好端端地活着,我咽不下这口气,明明都是她害的!”

“……”

真是垃圾中的垃圾。默默地看着任行咬牙切齿的模样,阿龙这么想到。

不过,我们都一样。

“晓得了,我会安排好的。”阿龙用食指推了推自己的金丝眼镜,旋即又拍了拍任行的后背。

“如果我们成功了,就把她抓来当你的玩物。不然,就让她给你陪葬。”

……】

“所以,是那个叫‘龙哥’的唆使你去杀人?你的猎枪也是他给的?”

看上去不过十三、四岁大的男孩坐在医院的病床上,他无力地抬起头,看了看眼前正盘问自己的年轻男人——对方身着整齐的警服,一头张扬的紫发却破坏了严肃的气氛。

“是、是。”男孩唯唯诺诺地点头,额头流下细密的汗珠。

“为什么,他给了你很多钱?”

仿佛被戳到了痛处,男孩突然激动起来,愤愤道:“不是的!我才不稀罕什么破钱,龙哥看得起我,帮他办事,我就算死了也值得!而且……”

“……”

“而且,他告诉你,你未满十四岁,不用负刑事责任,是不是?”沉默半晌,林晨曦面无表情地开口道。

“……”

“好吧,你知道他为什么要杀那个女孩吗?”

“不、不是他要杀,他说,那个女人欺骗了他的感情,是我,我想帮他报仇。”

男孩的声音越说越小,他突然回想起那个夜晚,龙哥喝得烂醉如泥,搭在他的肩膀上,展现出从未有过的虚弱模样——

“老弟,我真羡慕你,嗝。我早过了十四,杀人犯法,如果换作你这个年纪,我早就去把那个贱人宰了,你看,我连家伙都准备好了……”

看着眼前醉醺醺的脸,男孩想起了龙哥讲过的,士为知己者死的故事。

“大哥,您的酒。”侍者在这时将一杯看起来就很高档的酒递来,态度谦卑。

“你,是在跟我说话?你是不是搞错了?”男孩有些心虚。

“您这是说什么话?”侍者摆出笑脸道:“这儿的人都知道您是龙哥最好的兄弟,自然,您也是这儿的大哥……”

后面说了什么他不记得了,只知道酒喝到最后,自己一把拿过龙哥藏在桌底的霰弹枪,连夜打的去了雾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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