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徐绘被迫停下。

没穿专门的骑手服,磨的难受,尤其是胸口的位置。

还好有内衣的缓冲,不然,她真的见过马拉松运动员磨破胸口,献血染红衣服的画面。

另外,大腿也有点遭不住。马鞍太粗糙了,根本遭不住剧烈的颠簸。

好吧,主要是太刺激,可能需要换下胖次。

“大小姐,不跑了吗?”一群人显然还没尽兴,很想来场接力赛。

就问你前面那个帅哥能用来做下接力棒吗?

“不跑了,腿有点疼。你们跑吧,别让那个女人停下来。”

“了解。”

一群人降下速度,左右分开,将徐绘包夹在队伍中间。就算徐绘想停下,她们也会一马鞭抽在瑞秋屁股上,迫使它跟上马群。

“慢走不送。”楚笙微笑送别徐绘,带陆乐掉头,漫漫往回走。

头枕在狐裘的白色绒毛上,眼前就是陆乐的脖颈,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双手不安分的抬高,只到触碰到腋下,手也到了陆乐胸口上方。蠕动脑袋,埋进狐裘领口,双唇轻轻触碰陆乐的脖子。

心中仿佛有一团火被点燃,本能的想要渴求更多,满足自己无穷的贪欲。

直到他一无所有。

“陆乐,可以吗?”呼吸灼烧着陆乐的皮肤,比卧室那次还要炽热的感情,令陆乐鲜血上涌,染红了耳朵尖。

“不可以。”

理性告诉陆乐,不能说给就给,那样只会让她更加贪得无厌。另一方面,也确实不太方便。

“切,小气。”一只手摸向陆乐的屁股,似乎是在讨要个安慰奖。

直到她瞧见原处目光锐利如鹰的老妈,赶紧坐直身子,一脸正派的表情:“阿姨,你……马骑得不错,这衣服也非常适合你。”

“哪有你骑得好啊,马上虏人如探囊取物。”

楚笙只能恋恋不舍的放开陆乐:“那什么,你不去跑两圈?”

“休息一下,反倒是你,不跑了吗?”

“我找陆乐有正事,希望他帮忙辅导下作业,最后一天了,还没怎么动笔。”

嗯,像是楚笙能做出的事。

刚刚的纵驰,老妈才刚找到点感觉。听楚笙有个正当的理由,眼神警告一番:“做作业就老老实实做作业,回来我替你母亲检查。不然,以后别来耽误我家小乐的时间。”

“是是。”连连点头附和送走老妈,楚笙看向一边的徐臻:“徐姨生日快乐。”

两家近些年一直都在争夺瑾市的顶点,准确的说,是东山再起的楚家再挑战徐家的地位,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位置。两家之间虽有摩擦,表面却也维持着极为良好的竞争氛围,关系不错。

“你给阿姨准备了什么生日礼物?阿姨可是十分期待哦。”

楚笙微微一僵:“你就瞧好吧。”

看那模样,不会是什么用心的礼物,就是随便应付一下。

反正又不是什么大寿。

“那我等着。”徐臻甩动缰绳,催促马儿走出两步,俯下身抓住马鞍,才敢微微提速。

说实话,这样的姿势很难受。

本来重心就不稳,这样弯腰负担更大,感觉内衣后面的扣子都有些松动,是错觉吗?

咱也好想有个人坐在前面,把这碍事的重量托付给她。

“池帆!”徐臻叫来管家:“过来陪我。”

管家丢下徐曦和身高一米的小矮马,来到徐臻身边,翻身来到她身后,引来徐臻的不满。

“你去前面啊。”

管家仿佛什么都知道,双手穿过徐臻腋下,用双手托起她的负担,凑到她耳边低身说到:“我喜欢在你后面。”

徐曦:“我怎么办?”

她已经练习了很久,却怎么也学不会。到现在也只能骑小矮马,防止受伤,还需要穿戴头盔护膝等护具。

就跟别人家孩子已经会骑自行车上学了,她还在用辅助轮一样。

“让你娟姐姐来教你。”管家一挥缰绳,因为穿的是执事服,可以尽情陪徐臻跑一段。

反正就她那个骑术,也不需要跑的太快。

女仆只好接过母亲的活,把猫暂时交给陆乐照管:“小心一点,奥宝被宠坏了,很娇……贵”

在女仆伸手递出猫咪的第一时间,猫咪就跳到了陆乐身上,在他脖子边的狐裘绒毛上轻踩两脚,找到一个舒适的姿势挂在陆乐肩膀上,探出舌头轻轻舔舐爪子,试图在陆乐脸颊上摁下一个猫爪印。

“好吧,它看起来很喜欢你。”

“说起来,从小到大,我好像都没有被狗给吼过。”陆乐还挺喜欢小动物的,好吧,大动物他也喜欢。

奈何家庭条件不允许养宠物,只能偶尔学习累了云吸猫吸狗,还挺治愈的。依靠强大的学习能力,他也知道该怎么跟动物相处。

嗯,讨厌滑铲的大猫他也知道,但真出现在他面前,他不一定敢下手。

将奥宝从肩膀上取下,像抱小宝宝一样抱在怀里,背面朝内,注意不要让猫咪的后背悬空,这样它们会没有安全感。将一只手垫在奥宝的后背,就能很轻易的让它安定下来。

只要在用手指轻轻的按摩猫头,就能让猫咪翻起白眼,舒服的好像魂都要飞走了一样。四肢舒展开来,嘴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尾巴无力垂下,身体紧绷而又放松,毫无防备。

见陆乐很懂,女仆也不再赘述,正准备辅导徐曦骑术时,谁知道徐曦直接不干了。

“我也要乐哥哥辅导我学习,明明报了七天的培训,结果只给我上了三天的课。”

楚笙放目远眺,将手放进嘴里,吹出一个急促而又尖锐的口哨。

没一会,一群体型庞大的狗群汹涌而至,围在楚笙脚边不断旋转,抬头去轻咬她的手掌,以示亲昵。

“陆乐你很喜欢动物,那狗狗你喜欢吗?”

陆乐低头查看狗狗的类别,稍微有些害怕:“你这些,是獒犬吧。”

最显著的特点,便是脖子边缘那一圈类似雄狮一样的鬃毛。主人有意保留了这种特点,因此十分显眼,且威风凛凛。

“嗯,是獒犬。因为城里不允许养这种具有攻击性的大型犬类,只能养在马场当牧羊犬。我家里有一只伯恩山犬,改天带你去认识认识。”

楚笙仔细想了想,拉起陆乐的手:“糟了,我作业放在家里没带来。刚好,去我家吧。”

“你确定你是带我去看狗的?”

“嗯,另外我还想干点别的。”

“比如说……”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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