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后的夜晚,微风拂过雾霾,吹散了它。

深蓝色的夜空中群星闪烁,苏牧把行李放在楼下,直直的奔走向自己的房子的隔壁。

那原本是叶歌的房子。

房间门出乎他预料之外的开着,那一瞬间,他以为是她,没想到冲进去的时候,却看到了房东。

——房东正带着新客看房,苏牧心头的侥幸被当头浇灭,这个时候,他才恍惚起来,她不在了啊......

他张了张嘴巴,却发现,自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酸涩的厉害。

......

正如之前所说,我第一次见到叶歌,是在微博上,而最后一次见到叶歌,也是在微博上。

她一直都想做明星,或许她做到了,又或许她没有做到,我不太敢肯定,但至少,她的确是做到了让绝大多数人在一夜之间认识了她,人们讨厌她,讨论她,也......喜欢她。

一个已经不存在于世界上的人的话题,总归是不能长久的存在的,没有到一周,话题的热度便逐渐下去,被宛如雨后春笋般的新鲜八卦取而代之。

键盘侠们会继续咒骂,而绝大多数人们,都理智去看待。

或许,绝大部分人的心态都只是保持着,吃瓜,并不想真正的去了解任何人,又或者,是了解她。

她叫叶歌,有着一张很漂亮很漂亮,一眼望过去会以为是p图的网红脸。

是个十八线的小艺人,是个喜欢什么活都接的不怕累的小艺人。

也是个口是心非,不敢当众哭泣,只敢把自己一个人藏起来偷偷哭泣的女孩。

是个喜欢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嘴巴有点小毒,喜欢钱,但不贪恋钱,心底善良,总是在夜晚喜欢拍墙壁,和他说着天南地北,不知所云的话题,听到好笑处便毫无顾忌笑出声的......会把自己弄丢的女孩。

一口醉生梦死,一口又是刹那芳华。

这是苏牧眼中的她,或许还有更多,但早已来不及诉说,只能埋藏在心里。

而对于世界上的人,她的存在只在于,她的名字叫叶歌,她长得漂亮,是个艺人。

红颜薄命,亦或者是死有余辜,那只是人们对她的片面之谈,这也是大部分人眼中的全部的她。

我想问问她,这是不是你当初跟我说的,想要的被人喜欢?可是,她不在,我去找谁问?我甚至都不知道,她最后在哪里做着一个再也不会醒过来的美梦,唯一留下的,只是那存在于床头柜里,自己懒得去的道活动入场券。

或许,就算是自己知道了也不太敢去......害怕面对她?或许吧。

但更多的,是不想打扰她的美梦,在她的世界中,肯定是被全世界的人,喜欢着,当着自己所想要当的,一个传奇的明星。

就像是一场短暂的梦。

醒来后,却还想把自己沉寂于梦里。

秋天很快就过去,寒冷的,需要人穿着厚厚冬衣的冬日如约来临。

我独自趴在栏杆上,手里拿着往日里拿着的啤酒,不知道什么时候染上的,喜欢就着啤酒吃的鸭脖。

偶尔抬起头看向远方,那里有着星星闪耀,在暗蓝的夜空中,显得很是动人。

恍惚间,似乎又看到了那个漂亮的姑娘,拿着啤酒在和自己觥筹交错。

铝制的啤酒瓶在耳畔似有轻响响起,她的笑声似乎在耳边出现。

蓦然回首,旁边却没有灯光亮起......那只是我的妄想,罢了......

亲爱的姑娘啊,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你的所有的希望,所有的努力,都在说,让所有人都喜欢你,而我......却跟你相处那么长,始终没有把“喜欢你”这三个字说给你听。

就让这一切都随风飘逝,铭刻在我的记忆中。

现在,我自罚三杯,先干为敬。

......

哐当。

轻微的声音响起后,是那空啤酒罐落地的声音。

微风入室,带起了他所不注意的一角。

那里有一张纸。

纸上有着一行精致,如果让我看到了,就会觉得熟悉的字体。

“我想被人喜欢,特别是你。”

......

完。

呼......迟到了一年的番外,说不定都不会有人记得这本书了,不过好歹是完结了。

这本书的剧情我是非常喜欢的,但说白了,就是我要恰饭,所以这本书不得不就写成这样,匆匆潦草的写完。

说是不想,但也迫于生活,无奈。

各位,以后,再见~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切换电脑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