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瑾蹲在店门口,端着小碗鱼汤泡饭喂一只三花猫,还细心的把鱼骨上的鱼肉撕下来捏碎了,白衣黑裙的女学生喂着小猫,经过的人都下意识多看两眼,但马上就会发现她背后凶神恶煞似的苏德胜,双手抱胸原地嗖嗖发射眼刀,展开无差别AOE攻势。

元盛美见怪不怪,坐在他身后剥着豆子,一边小声问。

“你说苏苏怎么突然改变主意了?”

“是不是在学校遇到好朋友,想一起去?不过才两天……”

元盛美住了嘴,因为她明白苏德胜现在啥也听不进去。

苏德胜确实听不进去,他脑中只有两个念头。

一、啊!我侄女好可爱!

二、再看?我弄死你们这些小王.八蛋!

小三花猫喂得很熟了,丝毫不畏惧直接从苏瑾手上吃东西,吃的急,看苏瑾动作不够快,肉垫还攀上来心急的喵喵叫。

奴才,赶紧给朕伺候上啊!

苏瑾却是动作不紧不慢,她还好笑的伸指轻戳了下小三花猫脑袋。

“别着急,等着。”

小三花不甘心的又叫了两声,还是缩回去乖乖坐好了,等着的时候伸着前爪舔,给自己理毛。

这只小三花,是在一年多前高中刚开学没多久苏瑾带回来的,那天下雨,她抱着奄奄一息的小猫回来,身上也湿的厉害,小猫很虚弱,苏德胜觉得养不活了,但苏瑾不肯放弃,天天照看着,没想到小猫熬过最严重的时候,竟然奇迹似的好转。

只是这猫性子野习惯了,家里关不住,时间到了回家来吃饭,天一黑就来到苏瑾窗口前叫,要苏瑾开窗让它进来睡,天一亮,苏瑾上课了,它也出去悠晃了,把这小店和苏瑾当个旅馆和自动喂食器,妥妥渣猫。

苏瑾喂着猫,轻轻哼着歌。

苏德胜听不懂侄女哼什么,反正觉得好听。

我大侄女真棒!

元盛美却是隐约有印象的。

这首歌,是李斯特的《爱之梦》

××

月光穿过格子状的玻璃,照进这间特别打造的琴房。

一台史坦威演奏型钢琴放置其中,四周做了特殊处理,使琴音传到外面已经变得极轻微,不扰民,一面嵌入式的展示橱柜,除了放置大量的典藏乐谱,还有许多奖牌奖杯,都被擦拭的晶亮。

程子云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滑动,一段旋律在指尖流淌,氛围安静,琴键用精巧触控能力把音量压得极低,又不能让音符含混过去。

右手旋律沉郁而温柔的起调,左手伴奏宛如潺潺流水,又像是在银波中摇曳的月光,轻柔易碎,聚散分合。

她的发绑成丸子头扎在脑后,让她轮廓更突出,一压她的俏丽感,多了几分庄重。

她的钢琴老师坐在一旁,端着茶杯凝神细听,忽地轻拍她的肩膀。

音乐停了,程子云面带尴尬的看向老师,五十出头岁的女性态度极其沉静,中长发及肩,她放下端着玫瑰骨瓷茶杯,一缕氤氲的玫瑰花香似有若无。

“你走神了?”

程子云面上微红。

“是的,老师。”

严厉著称的老师倒是没责备她,毕竟学生时有情况不好,程子云已经算是她学生中努力又有天分的类型,今天难得走神,她懂得放一放,只是轻缓的指点程子云方才错处。

“你的诠释方法,太活泼了。李斯特虽然是喜欢大鸣大放,炫技类的钢琴家,但爱之梦并不是这么简单,他在1843-1850年分别写下三首高音独唱曲,第一首和第二首以德国诗人乌兰的诗为灵感并作为歌词。”

“只有这第三首是不同的,直到1850年完成,取自诗人福莱利希特拉,这也是三首曲子里面,最受欢迎的一首,后面他把这三首独唱曲改编成钢琴曲演出,以爱之梦——三夜曲的名义出版。”

“沉郁调性,浪漫主义,格调优雅,歌唱性很强的特点在这三首夜曲内展现的淋漓尽致,你虽然去模仿了大师的弹奏方式,但除去技巧无法匹敌外,你的心也不静,爱之梦是安静的,像在夜晚平静无波撑过湖面的小船……子云,你的小船,我怎觉得有点颠簸呢?”

庄老师说到这里,有些调皮的笑了。

文学艺术有些共性,那就是能传达出人的内心。

程子云脸上一下红了,手足无措。

“老……老师……”

女老师端起茶杯来,擦着纪凡希淡粉唇膏的唇弯起笑。

“没事,老师就当这件事是我们的小秘密了。”

“不是一件坏事,子云。”

“喜欢一个人不是一件坏事,反过来说,那对你的音乐性有极大地帮助,不过老师也得先说,有些事情,不要过了,你还是个学生,有学生应尽的本分,今天的课就到这里吧!这首曲子进度不变,把里面几个重要的技巧节点挑练,还有给你多个功课,去了解下爱之梦的历史背景,原创灵感的诗。”

程子云送走老师,自己回了房间,管家政的张嫂给她端了碗冰糖梨子水来,还在室内点上香熏机,那是用广藿香、橙花、檀香精油混合成的香味,别名东方美人。

她应该准备明天的小考,但她心里却突突直跳,怎么也静不下来,最后她把画到一半的地理流域图放到一边,打开电脑搜索有关爱之梦的讯息。

爱之梦,第一号高音独唱曲,取自诗人乌兰《崇高的爱》一诗。第二号高音独唱曲,取自诗人乌兰《我死去了》一诗,而第三首,却弃了乌兰而取诗人福莱利希特拉。

程子云喃喃念道。

“《尽其所能的去爱吧》”

她想起那响彻高二教学楼的欢呼,想到了笔直站着,与洪痦子对视着,面带微笑的少年,他的眼神如风掠过,与球场上的他重合,顿时让周遭一切都显得黯然失色。

她轻声叹息,仰后靠入昂贵的人体工学椅椅背。

“是这样啊!我喜欢林琛。”

她倏地双手环胸,认真思考原因。

这是所有聪明人的通病,喜欢为事情找原因。

脸,还行,成绩,真不能说好,家世,不明。

可是他投出那决胜一球时,与洪痦子对赌时,她确实怦然心动了。

这就是喜欢一个人吗?

一点也不安静啊!她的心鼓噪的像只刚出巢的小鸟。

她两手搭在扶手上,想着想着,嘴上就浮起半个微笑,进来收碗的张嫂看着在椅子上转来转去出神的自家小姐,有些惊讶,但什么也没说,只把碗收了下去。

苏瑾在整理之前落下的笔记。

语文老师把她缺少的讲义补给她了,身为她同桌的林琛自告奋勇借给他自己的那份,但苏瑾打开一看,发现林琛除了笔记,大大小小还画了不少涂鸦,精致流畅的线条就能捕捉人的神韵。

呀?原来他还有这种天分?

她饶有兴趣的一张张看过去,不知不觉从抄笔记变成看图说故事,有张简笔画火柴人特别逗,一开始一人在讲台下坐着,一人在讲台上讲着,接着台上的人朝台下飞掷粉笔,台下的人拍桌而起,像飞人一样向前一跃,直接把台上的人踢了个后仰。

不知不觉看了大半个钟头,元盛美敲门探头进来,温柔提醒。

“苏苏,别太晚睡,看书要紧,但身体也很要紧。”

“好的阿姨,我马上就去睡了。”

她翻到最新的一堂课讲义,发现林琛当初跟她笔谈的话还在上面。

【秘密就是——我是从未来穿越回来的,目的就是来找你当我女朋友。】

【我喜欢你,苏瑾,请你当我女朋友。】

一个奇怪的同桌。

苏瑾的食指在那句我从未来穿越回来的反复移动良久。

“放羊的小孩。”她说。

她提笔写上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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