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格萨斯,一座充满罪恶与血腥气息的城市。

它有着数千年的历史,被充满着罪恶与杀戮的鲜血浸染着,这座城市的每一处角落都充满着血液的味道。

当然,这里也有着最美丽的地方,那就是这座城市的市中心,这里是属于富人区,是有钱人生活之所在。

市中心的一切都充斥着奢华,这里的人都拥有着令无数人羡慕的地位和财富。

对富人而言,穷人只是蝼蚁,在他们眼里根本不值一提。

只要给他们宠物剩下的食物,就足够令他们感恩戴德。

罪犯不过是跳梁小丑,无非就是让生活多一点乐子罢了。

富人们享受着这些,但他们却丝毫不知足。

他们享受着这些,同时还残忍地剥夺着他们的性命,并且肆意地践踏着他们的尊严。

穷人们是富豪们的奴隶,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

富豪们是高高在上,而穷人则卑微得像一条狗。

这样的生存法则是富豪们定下的规矩,而穷人却无能为力,只能遵循。

今天,一个黑色瘦小的罪犯躲在阴暗的巷子里。一双冰冷的双眸注视着前方,他的脸庞看不清楚,唯一可见的便是他眼角的泪痣,从其形状可以判断他是一个男孩子。

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年,身体瘦弱的几乎快要被风吹倒。

他的衣服破烂的几乎不堪入目,身上布满了各种伤痕,指甲缝隙里也全是污垢和血迹,黑色的长发盖住了他的额头,整个人显得非常狼狈。

他的手上抓着一块黑色的铁片,这是一柄锈迹斑驳的匕首。

此刻他正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寻找猎物,男人手上的金表,女人身上的首饰都是他的目标。但这些目标可能会对男孩的身体造成极大的损伤。虽说风险大收益高,但是他并不会如此不理智,他要耐心等待一个“有缘人”。

这时街道上一个银发女孩打开了白色的肩包,包里面有几张贝拉,一块暗红色的项链和两个发卡。这些都已经被男孩尽收眼底,他已经锁定女孩就是自己的目标。对方年纪与自己相仿,况且还是柔弱的女孩子,身着华丽的服饰,应该是大家闺秀。

“咕咕。”

男孩的肚子,在叫。饥饿并没有让他丧失理智,他知道机会来了。男孩不紧不慢的跟在银发女孩后面,显然女孩还并不知晓自己被当成了猎物。

趁着女孩在整理衣物之际,男孩知道时机来了。他拿出怀中锈迹斑斑的匕首朝着女孩的背部捅去,用力的将女孩的肩上的皮包扯下。

“卫兵!卫兵!有人抢劫”一个体态臃肿的妇女大声叫喊着。随即便一溜烟跑了,生怕歹徒对自己做出过分的行为。

男孩抢到了皮包,然后将匕首拔了出来,女孩的血液喷溅到男孩的脸上,东西到手男孩就按照原先设计好的路线开始撤退。

街道上的卫兵听到了有人大喊,立即开始抓捕男孩。男孩凭借着地形优势,迅速的绕到了巷子里,然后躲进了臭气熏天的下水道。

“这些富人养的狗!跑的真是快......” 男孩骂道。

......

卫兵们没有抓到男孩,他们回去查看那个女孩伤势,只见地面上有一摊血迹,女孩却不见了。

“快走了,她可能就是一点小伤回家了,不要因为这个丢了饭碗。就算因失血过多而死,跟我们也没什么关系。”一个皮肤黝黑的卫兵没良心的说道。

待几人离开后,女孩的伤口早已完全复原,随后女孩淡蓝色眼角渐渐的转变为诡异的猩红色。

“有趣!有趣!千百年来,汝还是第一个敢刺伤吾的。”女孩在天空看着男孩所逃亡的巷子。

……

男孩顺着下水道一直走到了河边,用冰冷的河水清洗了一下匕首和脸上的血迹。冰凉的河水让男孩不在有杀人的余悸,顺着河边一直走,男孩回到了家中。

虽然这里没有日常的生活用品,没有锅碗瓢盆,但有个遮风避雨的小木屋,男孩就已经很知足了。

男孩躺在稻草铺做的床,怀着激动的内心查看着自己的战利品,除了自己所见的三样物品,皮包内还有一袋500毫升的血液。

“怪不得一个皮包这么重呢!里面塞着一袋血,还以为都是些首饰呢,本以为还能有一段富裕生活。”男孩感叹道。

男孩只希望这项链可以多换一些钱,富裕的生活全靠这条项链了。那个女孩穿着华丽的衣服,早知道连衣服也都抢了,兴许还能值几块贝拉。

男孩将项链踹在口袋里,身上只带了100贝拉,其余的都藏于稻草之中,很快男孩来到商店,店员鄙夷的看着脏兮兮的男孩。

“外面盆里有你这种穷鬼吃的食物。”女店员不屑的说道。

同时店员的话引得客人们哄堂大笑,男孩没有理会店员。当然也知道她在骂自己,男孩走向货架拿了一块面包,递给店员100贝拉。

“找钱!”男孩露出没有感情的眼睛。

店员一边找钱一边没好气的说道:“也不知道你是偷哪个倒霉鬼的钱。”

男孩拿了钱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也是底层人民,你也只是靠着掌权者施舍给你的工作,随便换谁都能去做,仅此而已,也没有必要谁瞧不起谁。

说的更明白一点,店员更像是一条狗,靠着掌权者给你骨头活下去,倘若你不听话,掌权者还能换一条更忠诚的狗。

离开了商店,夜白一边啃着面包来到了一家当铺,当铺老板是个老爷爷,应该不会被欺诈,就算欺诈,他也没有任何办法,总之能换点是一点。

“老板这个项链能当多少钱!”男孩问道。

“哪来的?若是偷或抢的东西本店通通不收。”很显然这家当铺的老板并不想惹上麻烦。

男孩带着悲伤的语气说道:“项链是我母亲留给我的,父亲跟别人跑了,就靠着这个给我母亲治病。”

老者接过仔细的看了看,随后便将一张价值5000的蓝晶哥递给了夜白,“东西很不错!这是价值5000贝拉的蓝晶卡,未绑定身份,你可以随意从里面取钱。”

夜白接了蓝晶卡便离开了当铺,老者看着男孩的身影便笑道:“真是个愚蠢的家伙,这东西的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这至少是几十万年前的产物,我可要好好珍藏,5000贝拉就当是给你母亲治病了,也算是为自己积德了。”

夜白将蓝晶卡放在口袋里,朝着家的方向走去,路边弥漫着烤肉的香味,夜白选择对这些视而不见。他必须控制自己的欲望,5000贝拉最低限度也能够让自己吃上一年的面包,烤肉这种东西实在奢侈。

男孩来到了巷子中正巧遇到了剋以及他身后的两个跟班。

“快将蓝晶卡交给我们吧!你当铺的那些事,我们可是看的清清楚楚。这样你也能免受皮肉之苦了,我们也不必浪费力气,对你我都好!”剋已经准备好硬抢的样子。

剋比男孩整整高了半个头,两个跟班倒是与夜白差不多高。男孩坚决不会将蓝晶卡给剋的,平日里这三个家伙可没少欺负自己。

男孩转身就跑进了巷子,企图甩掉了粘人的家伙。大家都是生存在这一片,闭着眼睛都知道怎么走。无论男孩怎么跑,剋三人总是能够紧跟着。

很快男孩便被三人团团围住,剋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赶快把蓝晶卡交出来,否则这辈子就让你以残疾之身活下去。”

“那你来试试。”男孩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

剋正准备抢东西,男孩大叫道:“有人抢东西啊!”

巷子口正巧是巡逻司总部,从里面涌出了很多卫兵,三下五除二便将这四个人制服。

巡逻总司挺着个大肚子,一副十分油腻的模样,巷口的路灯照在总司头上差点亮瞎众人,“都敢在巡逻司门口抢劫,统统带走,关上几年。”

男孩很明白,进监狱就完蛋了,里面都是穷凶极恶的暴徒,甚至还有gay,每天晚上都会忍受那些大汉摧残,吃的东西简直就是连猪食都不如。

男孩“扑通”一声,给总司跪下,眼睛也是情不自禁的湿润起来,男孩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着:“俺爹死的早,不久前俺娘病倒了,这蓝晶卡是俺用家里传家宝换的钱,用来给俺娘治病的。这几个人看到我有蓝晶卡就上来抢,还威胁我不给他们就把我打死。”

“你们这些人简直畜生,这是人家的救命钱,带走!”总司一副义正言辞的说道。

“不是这样的总司大人,这小子在胡编乱造,明明这是他拿项链去当铺当的,我们只想抢点钱用一下并没有说要打死他。”剋慌乱的说道。

“总司大人他说实话了,他就想抢我蓝晶卡,我身上的血迹就是他们搞得。”男孩一副无助的模样。

“在我巡查司门口还敢偷抢,真是胆大包天。你们几个把这三人抓进监狱干活,正愁着没业绩。”

“是,总司大人。”卫兵们将剋以及两个小跟班带进了监狱。

“冤枉啊总司大人,冤枉啊!”三人不停叫喊着。

“多谢总司大人帮忙,这3000贝拉不成敬意还望收下。”男孩溜须拍马的说道。

“为民除害是我们巡查司义不容辞的责任,我要去好好审问那三个抢劫犯了。”说完便将男孩的3000贝拉收入囊中,便朝着巡查司走去。

“忒!真是虚伪至极,还为民除害,呵呵!”转眼间男孩的就变得了一张脸,很显然他就是在演戏。

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去当铺还是多绕绕路以免被跟踪,还亏了3000贝拉,男孩的心里是非常难受。

回到家中男孩看一眼500毫升的血液,心想着:“那家黑医院收不收血袋。”

用一个黑色袋子将血液装进去,然后来到一家黑医院,这家医院经常做一些比较阴暗的勾当。

比如富人因为纵欲过度肾出了些问题,就会来这里做换肾手术。毕竟来着里的人最不缺的就是钱,他们会找一个穷人,给他一个无法拒绝的价格买他一个肾脏。这还是比较文明的方法,甚至还有直接抓人强行取肾,这种事情也是屡见不鲜。

男孩来到这家黑医院便在前台叫喊道:“有人吗?”

“有的。”一个比自己高一点护士朝着男孩走过来。

“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女孩温文尔雅的说道。

“这袋血值多少钱。”男孩看着指了指手中的袋子。

“给我看看。”女孩拿了血袋闻了闻,脸上露出了复杂的笑容。只不过女孩的面部被口罩遮住了,男孩无法看见女孩的表情。

“这是一袋上好的血液,1000贝拉。”

“成交。”

随后男孩拿着价值1000贝拉的蓝晶卡,离开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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