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41.群鸦的盛宴.其之十三

【索尔海伊王国·北岭城】

二王子拉马尔·布莱班特是在清晨时分进入北岭城的,他和他手底下的军队一直都没有停军休整,赶了一晚上的夜路,终于从南部丘陵赶到了北岭城。军士们都非常的疲劳,但是他们渴望进入城内瓜分从平民那里收缴出来的财宝,对金钱和财富的强大迷恋支撑着他们疲惫的身躯走进了北岭城。

而二王子拉马尔也不负众望,他给将军下达命令,让手底下的军士瓜分了这些财宝。至于他,对这些财富没有多大兴趣。将军虽然感觉拉马尔很奇怪,但是也没说什么。招呼了几个士兵就向战利品的方向走过去。

而拉马尔,让自己的亲卫队也去选自己喜欢的东西,自己则是孤身一人走进了北岭城的城堡。

北岭城的领主里根因为在外面有事要办所以吃完早餐就出城了。

现在待在城堡里的除了里根·高尔手下的几个副官,还有他那个不争气的儿子赖利。

而拉马尔刚准备回自己的房间休息,就被突然闯出来的赖利拦住了去路。

“殿下......”

“怎么了?”看到赖利的拉马尔一副毫无兴致的样子。

“父亲他.......很生气。”

“哦。”拉马尔打开自己房间的门,“没事我睡觉去了。”

赖利十分罕见的挡住了拉马尔的去路,“这件事情很严重......”

“你爹他又说我什么坏话了?”

“他说......我不争气。”

“那你跟我说什么,你本来就不争气啊。”拉马尔略带戏谑地说道。

“父亲想收回你的军队。”

“嗯,收吧,反正我也玩儿累了。”拉马尔一副无所谓的态度,“闪开。”

“殿下——”

“赖利,你什么时候才能有一点点胆子,而不是每天跟在你爸爸屁股后面企图讨他欢心?你要是能有点成绩还会像现在这样么?”拉马尔一把推开赖利,“就你现在这个样子,用不了多久,北岭城就会从你们高尔家手里丢掉,就是因为你爹有你这么一个不争气的儿子!”

没等赖利反驳,拉马尔就走进房间砰的关上了门。

“我也......我也想变成像我父亲一样的人啊......”赖利垂着头,十分失望的叹了口气。

XXX

【索尔海伊王国·南部丘陵地带·尼诺村附近密林】

温妮莎和休谟在密林里慢慢悠悠地收完了所有的战利品。休谟几乎把地上的所有尸体都剥了个干干净净——什么狼的心脏,狼皮,狼人的大脑和爪子之类的。他做得很娴熟,弄得满手是血。

温妮莎觉得虽然休谟自誉为商人,但是他的这些工作做的要比书籍里所写的那些魔物猎人娴熟多了。

“——你经常会狩猎魔物么?”

“并不是。”休谟卷好最后一张狼皮,将它塞进好像永远不会装满的魔法口袋里,“一直在外面游荡,总会学到这些东西的。”

“很厉害......”

“是么?”休谟笑了笑,但马上他便收敛了笑容,他清楚自己不能同时做温妮莎的主人和朋友,总要选择一个合适的身份和立场面对她。不过现在这项选择愈发的艰难了,因为温妮莎不顾危险救了他的命,这让休谟耿耿于怀,“你要是一直跟着我的话,早晚也能学会......”休谟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突然补充了这么一句话,这让温妮莎也露出了吃惊的表情。

“——我还能去哪儿呢?”

“现在不就是要带你回家么?”

“你不会留下来吗?”直到刚才,温妮莎都天真的以为,休谟会和自己一起留在圣特立诺。

“我不是那种会安定下来的人......”休谟站起身,用一块儿破布擦了擦小刀的刀身,拭去了上面的诸多血迹,“......所以我不会留下来。”

“——那我要是不想走呢?”

“你难道不想回家么?继续做你的圣女......”休谟接过口袋,然后绑在自己的腰间。不愧是安琪罗制作的魔法道具,朴实但是又很实用,虽然装了很多东西,但是休谟并没有感觉到口袋有什么重量的变化。不得不承认,魔法这种东西,确实有点用处。但是休谟依旧不打算学习魔法。

“......”温妮莎沉默了,换做是刚被休谟当成奴隶的那会儿,温妮莎说什么也会回答她想要回家的,可是现在的她犹豫了。就算教会重新接纳了她,休谟也会离开她......她不想让休谟离开,虽然不知道这种感情是什么,但是她跟休谟一路走到这里,见识到了那么多她从来没有见识到的东西,她觉得自己已经迷上了这种生活,“可能,不是那么想了......”

“然而你还是要回去——”休谟将地上的银剑拾起来收回剑鞘,交到了温妮莎的手上,“试试看,这个重量怎么样?”

温妮莎接过银剑,又用休谟教给她的挥剑法在空中挥了挥,发现这把银剑并不是很沉,起码温妮莎用一只手就能掌握住——可能挥舞还有些费劲,毕竟温妮莎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剑术训练,但是起码能把这把剑稳稳地拿在手里,这已经很不错了。

“——送你了。”没等温妮莎开口,休谟就已经说明了自己的用意。

“——哎?”

“那老头子说这把剑叫‘飞燕’,对我来说太轻了,很不顺手。”

“......我该怎么带着它?”

“你先提着好了,等进城给你做个可以背在后背上的剑带。”

“还有那种东西?”

“......”懒得继续解释的休谟笑了笑,“走吧......”

温妮莎习惯性的拉住了休谟的手,不过休谟并没有躲闪。

休谟左手牵着温妮莎,右手提着其中一只人狼的脑袋行在血迹斑斑的草地上。

“亚摩斯骗了你,你知道么?”

“知道。”两头狼人,休谟清楚那个老头子根本不希望他活着回来。

“你回去之后打算怎么对他?”温妮莎的眼神有些躲闪,因为她明白亚摩斯这样做是为了身为圣女的她,但是亚摩斯却不知道她对休谟的信任——信任到做奴隶都没问题。

所以在这样微妙的情况下,温妮莎担心休谟会杀掉他。

但是温妮莎也没办法原谅亚摩斯差点害死休谟。

“——你觉得呢?”休谟反问到。

“我不知道......”

“圣女的工作,不就是解决这种问题么?”

“那是神官的工作......”

“如果你担心我会杀了他的话,大可不必,我会狠狠地敲他一笔,让他一贫如洗。”

“......”温妮莎很难形容现在的心情。

因为身边的男人总是会出乎她的意料。

虽然从各种方面来看都很恶劣,但是温妮莎却......

“——我想跟着你。”

“啊?”休谟停下了脚步。

“奴隶也好,圣女也好,我想跟着你。”温妮莎鼓起勇气来,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为什么?”

“因为见到了很多在家里不可能见到的东西......”

“那你不去找哥哥了?”

“......我的意思是,我们一起回去......如果找不到他,我就跟着你去别的地方。”

“——你是觉得你哥哥已经死了?”

“......”温妮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不过休谟觉得温妮莎说的确实有道理,她的哥哥要么已经战死沙场,要么就被当作俘虏,或许现在也变成了像温妮莎一样的奴隶......当然也许他逃掉了,不过他会逃回国都么?休谟搞不清楚。

不过温妮莎很反常,为什么突然会想要留在自己身边呢?

莫非——

休谟淡淡地问了一句,“你、喜欢我?”

“喜欢?”温妮莎想到自己在书里看到的所谓“喜欢”的情感,大概就是不想放弃某样事物的某种特别的感情,那样事物是特别的存在,一旦抓住就不想松手。温妮莎觉得自己不能放弃休谟,所以毫不掩饰地回答道,“——喜欢。”

“呵呵。”休谟叹了一口气。

像温妮莎这样每天都被教义洗脑的圣女,自己干嘛问她这么奇怪的问题啊......

她哪儿懂什么叫喜欢啊。

浪费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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