绫彩(?-公历757年),人族,亚里克斯人,祖籍丘尔德地区。

生年不详,自幼聪颖好学,知书达理,16岁以地区第一名成绩录入亚里克斯国立炼金术大学,师从炼金术教授「杰洛」(该词条为多义词,共7个义项,点击可查看全部内容)。入学后自恃天资过人,不思进取,屡次触及禁术「人体炼成」。森罗元年(755年)因炼金术事故被开除学籍,驱逐出院。森罗三年(757年),在王都皇宫旁遭遇刺客,被误当作微服出行的亚里克斯公主,被当街刺杀,卒。享年?岁。(野史记载为23岁,无从考证。)

生平著作:

《连猴子也能看懂的炼金术入门》

《贤者之石的实用技术100招》

《完美调和,从入门到入土》

点击这里拓展阅读:

《巧合还是阴谋?天才炼金术士之死的真相!》

也许几百年后的历史百科上会这么记载吧。

——想都别想!!

“绝对不能变成那样啊!”

绫彩的眼前仿佛闪过了后世对自己的评价,为了避免这个最倒霉的结果,她转身拔腿就跑。

千歌也绝对不可能再错过这个刺杀公主的大好机会,提起太刀就追了上去。

反正不管绫彩怎么解释自己不是公主的事实,今天这一刀肯定是要挨在她身上。

千歌以手平推刀身,将长刀纳回左侧腋下,用血在上面结了印:

“气刃二式……!真空爆!”

在千歌的刀刃上卷起的涡旋气流,随着她的纵向挥刀而向前方高速飞去。目标就是正在逃跑的绫彩。

绫彩意识到了这点,手忙脚乱之下左脚绊右脚地趴着摔在了地上。而真空气流就像飞行的利刃,带着音爆声从绫彩的头顶上掠过。

“超——危险——!吓死我了——!”

绫彩赶紧举起双手抱了抱自己的脑袋,确认这玩意还长在自己的脖子上之后,才稍微松了口气。

“狗公主!哪里跑!”

千歌见绫彩摔倒在地,不带任何犹豫地追了上去,要给面前的绫彩补上最后一刀。

眼见着已经近在咫尺了,千歌现在恨不得马上手起刀落,将这个她日思夜想的仇人千刀万剐。

就在她跑到了绫彩面前,即将下刀之时,趴在地上的绫彩却突然转过身来,手上拿着她的战术闪光手电筒,将前端对准了千歌的眼睛:

“吃我闪光啦!极限火花——!”

千歌当场被这突如其来的致盲丧失了平衡感,也许是根本没有意识到绫彩会反抗吧。而这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这一刀刺在了绫彩身旁的地面上,刀尖也随之伴着清脆的响声而略有折损。

“……你这下三滥的招数……!”千歌丢下刀,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双眼。她一边保持着身体的平衡,一边咬牙切齿地对绫彩恨道。

“你天天提着刀要砍人就不是下三滥了吗!”绫彩对她反击道。

为了防止千歌狗急跳墙和她殊死一搏,绫彩乘机将掉落到地上的长刀给踩住,拖到了自己的脚下,随后弯下腰捡了起来。

没注意看的时候倒不要紧,当绫彩将注意力集中在这把太刀上之后,神情却突然一愣。

“啊……这把刀……”

绫彩对手中的太刀略有些眼熟。这种如同波浪般涡旋状的刃纹非常罕见,而且在日光的直射下隐隐能看到透出的微弱紫光。这武器自然不会是在铁匠铺随意打造的量产品,而是经过名家之手锻造研磨的上等道具。

单是这紫色的刃纹,就需要高等炼金术的淬火处理才能完成。

而目前为止,掌握这种淬火处理技术的人,绫彩只知道两个人。

一个就是绫彩她自己,这技术本身就是她开发的。还有一个,就是……

正当绫彩还在思索的时候,千歌却靠着仍然模糊不清的视线,对着绫彩恶狠狠地扑了过来:

“把刀还给我!别用你的脏手碰它!”

“我问个问题,你老家是不是在丘尔德地区?”

绫彩迅速把刀收了起来,往后猛然一退躲过千歌的攻击,随后对她这样问道。

千歌听到这句话,以为面前的绫彩打算株连自己的家人和亲族,额头上青筋条条绽起,对绫彩暴怒道:

“我家住在什么地方,与你何干!一人做事一人当!我刺杀你是我一个人的事,与我家乡的人毫无瓜葛!”

绫彩对她的回答根本没有搭理,而是继续依着自己的思路问下去:

“你手里这把刀,是不是在丘尔德一个铁匠铺里面制作的?那个锻刀的人是不是个女孩子?头上戴着的是不是个像兔子耳朵一样的发饰?就像这个样子?”

绫彩问的同时,还在自己的脑袋上用手比划了一个兔子耳朵的形状,还勾了勾手指晃了晃。

千歌看到绫彩所比划的形象之后,先是微微一怔,而后用试探而又不确定的语气提了一句:

“你……你竟然认识绯叶小姐……?”

当然认识了!

熟的不能再熟了!!

绫彩在心中呐喊起来。

——她可是我老婆啊!!!

能够使用这种高级淬火处理技巧的人,除了发明此技巧的炼金术士绫彩本人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人。

而那个人,就是绫彩的未婚妻,名为绯叶。

绯叶在家乡丘尔德经营着一家铁匠铺,是自祖上传承下来的产业。前些年,在绫彩还没有被炼金术事故变成绒布球小萝莉的时候,她为自己的未婚妻开发了该技术。

而后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绫彩未婚妻的铁匠铺就变成了整个丘尔德地区有名的高级店铺。

也是托了这件事的福,绫彩的炼金术技术在家乡借未婚妻之手发扬光大,以至于当地已经流传着绫彩本人的传说,而且还越说越离谱。

甚至于,在当地的广场上甚至竖起了绫彩本人的雕像,只不过还是男性的形象罢了。

上刻铭文“纪念本世纪最伟大的炼金术师”。

顺带一提,就因为这个纪念雕像,当地有70%的人都以为她英年早逝了。

说的也是,好端端的活人立nm的纪念雕像。有病吧。

只不过,绫彩本人却对自己在家乡一举成名这点毫不知情。

好,话儿扯远了。咱们就接着讲现在发生的事。

当绫彩发现千歌竟然认识自己的未婚妻时,她刚想说点什么,但转瞬间就把那句“绯叶是我老婆!”的呐喊硬生生地从嘴边咽了回去。

不因为别的,这话说出来谁信啊。

“这个,那个……其实我们俩是老乡……你知道吗……”

支吾了半天,绫彩才想出这么一句生硬的套近乎般的词儿。

“别跟我套近乎。”千歌的语调冷漠。“今天是我时运不济,没能杀了你这狗公主。要动手的话就对我一人来,如果你现在不动手杀我,我一定会让你后悔。”

“我们俩之间有误会!误会!”绫彩连连摇头,脑袋就像个拨浪鼓似的:“我吃饱了撑的杀你干嘛呀?你能不能静下心来给我五分钟,咱们把这个误会给解开……”

还没等绫彩说完,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却乘机绕到了千歌的背后。

“……嘿咻~!”

绕到千歌背后的是刚才的女仆小姐,茜草。只见茜草的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只麻袋,当即就扣在了千歌的头上,随后她迅速地收紧袋口,将绳索牢固地勒在了千歌的脖子里面。

“唔!……呜呜呜呜呜!!!”千歌手忙脚乱地挣扎起来,但茜草拉扯绳子的力气实在太大,几乎是将她拖在地上走了。千歌只挣扎了一小会儿,四肢就瘫软了下来。

好像是没气儿了。

在绫彩目瞪口呆的目光中,茜草举起手中的绳索末端,带着爽朗的笑容对绫彩展示道:

“小公主陛下!~当街杀人嫌疑犯已经拿下!请您指示~!”

“你才是当街杀人的那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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