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三十分钟,果然疼痛突然消退了,在旁人看来戴默的表现恐怕就和中邪了没什么两样。
说是旁人,其实也只有小女仆布蕾萨一个人而已。
本来男爵家是有仆人和侍卫的,但因为发不出工资来,早就纷纷离开了。
到现在,偌大的一个男爵府,只有两个十几岁的小孩子住,当真是可怜。
“既然纳什家都落魄成这个鬼样子了,你为什么不跑路呢?今天如果不是我在这,恐怕你就要被他们抓去抵债了吧。”
“可是,我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啊,而且老爷对我有恩,不,是老老爷,啊,老爷也对我有恩……”小女仆慌乱地一边比划一边说着。
“行啦行啦,都被你搞乱了。”戴默本来就不是个很有耐心的,这个小女仆明显是原来一直叫他少爷,现在要叫他老爷,刚改口不习惯,一会儿叫老爷一会儿叫少爷的。
“以后你叫我戴默就好了。”
就像托马斯也可以昵称为汤姆一样,戴莫尼卡也可以昵称为戴莫,和汉语音调略微不同,但至少能让头脑不太发达的戴默一下子听明白这是在叫自己。
小女仆的脸又红了。
在这个世界里,只有很亲密的人只见才会用名字称呼对方,而且还是简略化的昵称。
戴默连打了两个响指才把小女仆的意识拉回到现实,“为了避免你产生什么不切实际幻想,有一点先跟你说明白——我喜欢胸大的女人。”
小女仆先是一愣,然后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平板身材,顿时又气又羞,捂着脸跑开了。
戴默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正好只剩他一个人,他才有功夫沉下心来好好想想接下来该怎么办。
自从这个鬼系统激活以后,每次戴默心中出现想要犯罪的念头都会有一个警报音尖锐地提示。
【警报!警报!监测到恶意上升!超过阀值将触发惩罚机制,请宿主善良。】
但是,他现在这个情况,如果不犯罪,就要被饿死了,不去抢劫,怎么赚钱呢?
“难道要去打野味吃么?可是野外的东西不干净,吃了也不知道会不会感染什么奇怪的病毒……”
接着戴默的肚子又传来一阵空虚感。
本来吃的就不多,刚才又剧烈运动了一番,这会儿又饿了。
戴默是个行动派,一有想法当即就采取了行动。他先是找到了依旧在生闷气的布蕾萨。
“我出去搞点吃的回来,你看好家,不管谁敲门都不给开!听见没?”
布蕾萨有些担忧地说:“老爷……”
“嗯?”
“戴……戴默,你也要小心啊,另外,千万不要做违法的事情啊。”小女仆苦口劝道。
戴默无奈,他现在就算真的想作奸犯科,系统也不让啊。
按照戴莫尼卡的记忆,村子不远处有一个小湖,虽然是冬天,但湖里还是有鱼的。
穿好衣服,用石头在冰面砸出了一个洞,撅了根树枝,然后戴默就这么如同雕塑一样立在冰面上不动了。
能几十年如一日练武的人,心性肯定不会太差。
戴默虽然是个人渣,但他很有耐心,在刺骨的寒风下一等就是两个小时,一动不动。
终于,似乎有条蠢鱼好奇头顶的亮光是什么,想要伸头看一看。
然后它就见到了鱼生中最后的一个画面。
一根尖锐的树枝从天而降!
直到太阳落山,戴默才收起了抓到的三条鱼往回走。
路上不是没有村民看见戴默,但是大家都一副讨厌中带着畏惧,畏惧中又带着轻蔑,轻蔑里还有一丝跃跃欲试的眼神看着他。
戴默也不知道为什么村民们看自己的表情一个个的都这么微妙,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激活了那个鬼系统,戴默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来自他人的恶意。
在这个小村庄里,他这个男爵的采邑里,他的伙伴只有那个小女仆。
当贵族当成了这个样子也真心是太失败了。
想着想着,戴默打了一个大喷嚏。
他的体质太弱,在寒风中吹了几个小时,已经是感冒了。
戴默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少年没有感冒过了,以至于这种感觉是如此陌生,让他有种自己是在梦里的感觉。
几个小时前,他还是一名金牌打手,在打死打残二十多个人之后,被另外二十多个人打死了。
而现在,他成了一名落魄到不能再落魄的贵族少爷,仅有的同伴是一名营养不良的小女仆。
身上背着常人可能终其一生都还不上的巨债,在担心被催债的人砍死之前,他很可能要因为吃不上饭而被饿死。
就算是临死前的走马灯,至少也应该是美梦才对啊。
这种地狱难度的噩梦是怎么回事?
回到男爵府,戴默发现自己的脑袋有点昏昏沉沉的,就连大门是开着的他都没有反应过来不对。
体质太弱,病来如山倒。
凭着模模糊糊的记忆来到壁炉旁,用捡来的树枝把鱼烤了上去。
“布蕾萨!吃饭啦!”戴默发现自己的嗓子有些沙哑。
空旷的男爵府里响起阵阵回音,但是却没有人回应。
“好冷,明明已经里火炉这么近了,怎么还是这么冷。”戴默哆嗦着拿起了一条有点焦的烤鱼,把另外两条卖相稍微好一些的放到了盘子里。
“布蕾萨!人呢?再不过来老子全吃啦!”
戴默赌气般地吃掉了手里的那条鱼,意识却越发昏沉,身体也越来越冷。
半睡半醒中,戴默的意识又回到了那个雨夜。
雨水不停地落在戴默身上,流过一条条水痕,让他感觉自己好像是一条被网住的鱼。
血液浸泡在泥浆中,变成了脏兮兮的黑红色。
数十名穿着黑色西装和运动服的大汉将戴默围在中间,地上是两具尸体。
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一个样貌颇为艳丽的中年女人。
在这两具尸体旁,还有一个哭泣的小男孩。
“毛哥,这只是个小孩子,他的父母都死了,他也没威胁了,就放了他吧。”
“你第一天出来混么?斩草除根的道理都不懂么?”
“毛哥,给我个面子,以后他的因果,我接着了。”
“老疯子,你今天是吃错药了么?当年你用两把菜刀把大彪剁成人棍的时候,我怎么没见你发这个善心呢?他可还有两个女儿呢,你知道后来他那两个女儿是什么下场么?”
戴默不说话了,他像一尊马上要被雨水冲化了的泥塑菩萨,可他就是站着那里,挡着那个小男孩。
被称作毛哥的那个人不知道从哪里突然掏出了一把手枪,枪口一下顶在了戴默的头顶上,力道之大,甚至发出了一声闷响,让戴默踉跄了一下。
戴默没反抗,也没离开。
“你有病么?难不成,你当年上了那个死鬼的老婆,这是你儿子么?”
话音一落,周围的大汉们纷纷发出刺耳的嘲笑声,如一群聒噪的乌鸦。
但,毛哥没有笑,戴默也没有笑。
所以这一阵笑声很快就消失了。
“我他妈数三下,滚一边儿去,我当什么都没发生,不然老子一枪打爆你的脑袋!”
戴默皱着眉,脸上一片平静,不回话,也不动弹。
“一!”
雨越下越急,小男孩的哭声也越来越凄厉。
“二!”
毛哥打开了保险,手指慢慢地把扳机往下压。
“砰!”
枪响了,小男孩的哭声戛然而止。
可那一枪却没有打中戴默。
他在最后的关头闪开了,灼热的子弹在他的额角留下一道划痕,巨大的嗡鸣取代了雨声,让他暂时听不到周围人的怒吼。
那个瞬间,他并指如刀,**了毛哥的脖子。
动脉破裂,鲜血喷了戴默一身,他还是那副淡漠的表情,夺过了毛哥手里的枪。
众皆哗然!枪声大作!
黑衣大汉们不敢直接面对手枪的威胁,顿时闪开了一条路出来。
戴默拎着小男孩的衣领,夺路而逃。
凭着手感,戴默知道这把手枪的里最多还剩两枚子弹,而对方有四十多个人。
要么扔下小男孩,自己逃。
要么挡下所有人,争取时间。
戴默七拐八拐地走到巷子口,把小男孩往里面一扔,“走到最里面右转,有个狗洞,钻过去,然后一直跑,有多远跑多远,绝对不要回头!”
小男孩还在发愣,戴默便瞪着眼,发出一声暴吼:“还不快滚!”
小男孩被吓哭了,但他也终于跑了起来,很快便消失在了巷子的拐角处。
戴默就这么拦在巷子口,静静地等待着自己的命运。
他回顾着自己34年的人生。
从来没有保护过什么的东西,这一双铁拳,一身功夫,似乎只是为了破坏什么,伤害谁而存在的。
如同个行尸走肉一样,从不期待第二天日出的人生。
原来,早就厌烦了呢。
层层叠叠的黑衣大汉将巷子口团团堵住,像是发现了新鲜尸体的食腐动物一样,骚动着,准备扑上来。
可戴默手里还有一把手枪,所有人都知道那把手枪里没几颗子弹了。
但没有人愿意做第一个送死的。
戴默也明白自己现在应该拖延时间,好让那个小男孩能跑得更远些,可是他貌似等不及了。
他在渴望这战斗与厮杀。
他与生俱来就有这种天赋,如果生在三国时代,恐怕也是个成名的武将。
砰!砰!
两声枪响后,两名黑衣人倒下。
余下的黑衣人畏惧地后退,然后他们发现戴默还在不断地扣着扳机。
可是已经没有子弹射出来了。
戴默扔掉手枪,微笑地冲进人群。
一道闪电突然划破乌云,那一瞬,戴默背上的夜叉好像活过来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