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聊天,也无事可做。
“琼台真是个厉害地方,竟然孕育了那么多厉害法宝。”其实安乐还是很喜欢听刘诀民转述他从招魂幡那里了解到的关于琼台仙宝的故事的。“哎,你说,魔典,应该算是最厉害的法宝了吧?”
“也不算吧,各有千秋。”刘诀民道,“只是在虚空之中,魔典遭遇的变化挺大,也确实变强了许多而已。每件法宝,都有其最擅长的能力。但若论战力,斩仙刀和锁云枪,应该是第一序列吧。若论阵法,魔典和招魂幡以及时间之轮,算是不相上下。还有天堑,擅长防御。定情簪,擅长守护心神。判官笔擅长惑乱心神。另外,无影剑,最是诡谲。护花铃、射日弓、断肠绫……每一件,都不是易于之辈。只是因为在虚空之中境遇不同,有些法宝,几乎被毁,失去了太多力量。”
“招魂幡,还能修复吗?”
刘诀民摇头,“不清楚。器灵已死,就算修复了,也不再有当年的辉煌了。”说着,刘诀民回头看了一眼苍凉墓园。“招魂幡说,如果他死了,地狱会失控。”
“失控了,会怎样?”
刘诀民又是摇头,端起破了口子的茶壶,倒一杯茶,正想喝一口,却忽然惊得茶杯掉在了地上。
“我去!就这一个茶杯了,你搞个屁呢!”安乐抱怨了一句,之后注意到刘诀民眼神不对劲儿,赶紧顺着刘诀民的视线看了过去。
却见一辆看起来十分破旧的小轿车,出现在了大门外的边缘。轿车仿佛是静止不动的,但刘诀民和安乐都明白,那辆车在动,只是动的非常慢。
刘诀民霍然起身,走向门口,盯着那辆车。“李若兰!?”
车里坐着的,确实是李若兰。只是画面好似静止一般。
安乐和刘诀民惊喜不已,激动的大叫,只是李若兰仍旧犹如画中人一般。安乐脸上的笑容微微僵硬,之后猛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她匆匆跑回屋里,过了不久,扛着一块破旧木板出来了。
木板上写着一行字:“李若兰,救命!”
“别举着!放下!轻微的震动,对她而言,都已经太快了!”
……
林城公墓外。
李若兰将破旧的轿车停下,来到大门口,视线盯着门口的角落,眉头紧蹙。
似乎有什么东西摆在那里。
只是很模糊,仿佛在剧烈的震颤。
上面隐约间似乎写着什么,但颤动的频率太大,她根本看不清。
讪讪一笑,李若兰摇摇头,之后从口袋里取出一个信封,朝着大门里丢去。信封刚刚进入大门,转眼就消失无踪。
她来这里的目的,也只是送来一封信。
一封来自不久的未来的信。
重新上车,李若兰发动车子,调转方向,离开了林城公墓。自己能做的,已经做完了。接下来的一切,都与自己无关了。毕竟,自己能力低微,帮不上什么忙了。
一路进入闹市区,正赶上饭点儿,李若兰停好车,下车瞅了瞅,寻摸着饭馆儿吃饭。一眼看到不远处一个毫无征兆的倒地的清洁工,李若兰眉头紧蹙。
时间崩溃的速度,在加快。
弥漫在天地间的时间残骸,正在悄无声息的改变着这个世界。
时间之主最终能扭转败局吗?
李若兰不清楚。
也不敢抱有太大的希望。
她觉得,自己应该抓住这难得的和平,好好的享受一下人生。
怎么才叫享受人生呢?
李若兰心底并没有什么主意。
吃过饭,出门看到了对面的旅行社,李若兰终于有了想法。
“要不,就去旅行吧。到处看看这个世界,不然或许就再也看不到了。”于是,李若兰开上自己的破旧轿车,上路了。
一路饥餐渴饮,漫无目的。
走到哪里,都无所谓。去往哪里,都随意。
到处走走,到处看看。
李若兰第一次发现,原来世界这么大。也第一次发现,灯红酒绿的城市,远不如山清水秀的乡野更漂亮。
一路上跟着mp3里的音乐哼唱着,心情很舒畅。
忽然,前面多了一个身影。
是一个傍晚时分还戴着墨镜的青年,手里抓着一根盲杖。
李若兰反应还是慢了点儿,竟是直接撞了上去。李若兰吓了一跳,赶紧一个急刹车,之后下车查看。
青年盲人被撞倒,墨镜摔碎了。
李若兰有些慌乱,赶紧凑上前。“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不要紧吧?”说着,李若兰看到了那青年的眼睛,心里咯噔了一下。
青年的眼睛,白的瘆人……
【如同皇后、尚不同、守墓人、地狱、时间之主、斩仙刀一样,他们的故事暂时止步。大概还是要专门开新书写一写。只是最近有些惆怅,想写的太多,还没考虑要先写哪个故事。】
……
安乐很忙。
忙着按照李若兰交给自己的心法“修炼”,忙着照顾农田,还要忙着照顾刘诀民。
刘诀民老了。
年纪大了,身子不行了,甚至脑子也常常犯糊涂。很多时候,总会把安乐当成他的女儿。时不时的还要问问安乐学业如何,成绩在班里排第几之类。
安乐倒还是原来的样子,仿佛青春永驻一样。
永生吗?还是永远年轻?
其实都不是。
安乐知道,自己跟刘诀民不同。
刘诀民是真的活在了这个时空快速流逝的地方,永远也无法出去了。而自己,只是被困在了这里。
也不知道具体过了多久,总也有好几个秋冬了吧。
刘诀民终于咽气。
临死之前,刘诀民死死的抓着安乐的手,“地狱……乱了啊!”
作为守墓人,临死之前,他似乎看到了什么。
安乐眼眶微红,咬着牙,却说不出一句话来。朝夕相处了许多年,眼睁睁的看着刘诀民咽气,却是无能为力。
终于,安乐嚎啕大哭。
曾经安葬安乐和招魂幡的那个墓穴,如今成了刘诀民和招魂幡的安葬之地。
……
哥哥终于要结婚了。
日子已经定下来,接下来就是买三金,拍婚纱照之类。
在哥哥看来,婚纱照什么的,也就是留个纪念,没必要拍太贵的。只是媳妇娟儿不愿意,说是一辈子的事情,花点儿钱也是应该的。
哥哥也觉得有道理,便选了这家新开的一看就很高档的照相馆儿。
交了钱之后,摄影师带着几对情侣上了大巴车,要去海边拍照。
摄影师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儿,看起来还有些眼熟。哥哥总感觉好像在哪见过,只是一时想不起来了。特别是女孩儿看过来的时候,四目相对,竟是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女孩儿脸色微红,避开哥哥的视线,对着车上的情侣笑道,“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摄影师。呵呵,是不是看我有些眼熟?我以前呀,是拍戏的。前段时间,刚拍了部《大魏驸马》,在里面出演一个叫安静的角色……”说着,女孩儿又看似不经意的看了看哥哥,眼神匆匆避开。
原来是这么回事,怪不得眼熟。
哥哥心底暗暗叹气。
一整天的拍摄,累得够呛。
晚上又匆匆回程,到了站,下车之后,哥哥又看了看还坐在车上的摄影师。摄影师也在看他。哥哥神情呆滞了一下,挤出一丝笑容,“再见。”
再见,再也不见。
哥哥记起,有人说过一句话:很多时候,让你心神激荡的人,只不过是你人生里的匆匆过客。
娟儿的抱怨声,打断了哥哥的思绪。
“一个戏子,拍照水平真的能行?我看啊,这照相馆儿,排场够大,也就是装装样子瞎收费……”
哥哥沉默着,不想说话。
时间匆匆如流水。
大婚之日,哥哥很高兴。
只是还难免有些遗憾。
弟弟仍旧处于失踪状态,一直没能找到。倘若这一天,弟弟也在,那就更好了。
司仪开始煽情,说了很多,哥哥都没有在意,知道司仪问他,“最喜欢新娘哪里?”
哥哥接过话筒,迟疑着,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身边的新娘子,是他将来的枕边人。可非要夸一夸她,竟是无处开口。越是讲不出,越是紧张。哥哥眼神慌乱而无神的看着台下。
忽然,他神情一滞。
宾客们里,也有不少人看过去。
婚礼现场,竟然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人。
那是一个女孩儿。
非常漂亮的女孩儿,却穿的破破烂烂。她没有穿鞋子,赤着脚。更奇怪的是,背上还背着一杆漆黑的长枪,用布捆在背上。
怕不是个疯子。
女孩儿毫不在意所有人的目光,只是看着婚礼台上的哥哥,微微一笑。之后转身,大踏步离开。
一直来到大路上,女孩儿眯着眼睛,看了看天上的太阳。
一辆车停在了女孩儿面前。
“安乐,好久不见了。”
“皇……皇后!?”
“我多年不演戏了。”说着,皇后眉头微蹙,“皇后……感觉好像很老了。我还很年轻啊。”
“呃……”
“走吧,我老公在等你。”
“你老公是……”
“时间之主。”
“你是什么时候……有了老公的?还是这么厉害的角色?”
“说来话长了。起码得从我被时间残骸带回过去开始说起,直到时间并轨……”
“时间残骸……就是时间残迹吗?”
“残迹?”
“李若兰给我的信里,是这么写的。”
“可能她不会写‘残骸’的‘骸’字。无所谓了,反正就是那么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