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
回来了。
这十七年来我成长的地方。
大英帝国。
“啊~好困啊。”
一名金发的娇小少女走在我身旁,打了个哈欠,然后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无奈道。
如果是别人的话,或许无法理解,为什么这阳光明媚的大早晨会什么会有人觉得困。
“我觉得这邮轮就不合理。为啥每次停靠的时候都是白天?而且今天居然还这样阳光明媚的,真是让人心情不好。”
用一只手遮着阳光,小女孩喃喃道。
“毕竟工作人员和我们不一样的啊,他们晚上是要休息的啊。又不是人人和我们一样昼伏夜出。”
是的,我们是昼伏夜出的。
当然这并不是因为我的原因,我其实啥时候工作啥时候休息是无所谓的。我们昼伏夜出的主要原因还是这位金发的小女孩。
她并不是人类。
她是吸血鬼。
美丽、高贵、神秘、强大、优雅的吸血鬼。
“小安洁~我想吃冰淇凌~给我买嘛~”
撤回前言,优雅个屁。
咳咳......说的话有点过分。
其实这孩子行为举止是可以做到十分优雅的,毕竟她原先的身份可是罗马的贵族。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站在我旁边,就是一个娇蛮的不讲道理小女孩。
“你不是要睡觉么?这大白天的。”
“我想先吃冰淇凌再睡~”
“不行,这样对身体不好。”
有些时候,对付这种不讲道理的小女孩,态度就必须狠一点。
虽然从身份上来讲,我要比她要低一级。
我和她并不是平级的关系,严格来说我们现在是雇佣关系,她是我的主人,我是她的执事。
“那我就不睡了。”
“不睡拉倒,那我们就白天赶路。”
吸血鬼的弱点是阳光。
这几乎是人尽皆知的事情,拜各种传说、流言所赐。
尽管大多数人甚至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过“吸血鬼”这个种族,但是如果你跑过去问他:“吸血鬼的弱点是什么呀?”一般情况下得到的回答,都是阳光。
真是不知道怎么传出来的。
不过这也确实是事实,吸血鬼害怕阳光。一些弱小的吸血鬼,在太阳底下会自燃起来。
就像这样——
走到巷子里,我一把将一只躲在暗处充满杀意的吸血鬼给揪了出来,扯到阳光底下。
“啊啊啊——怎么可能,你是怎么发现我的啊啊啊啊——”
“下辈子记得学一学怎么隐藏自己的杀意。”
要不了一会,这个吸血鬼就在阳光下被烧了个干净,化为了灰烬。
“真是的......现在这群血族可真的是一点规矩都不遵守。不知道孝敬孝敬自己的祖宗,反而想要来杀我。”
金色头发的小女孩又打了个哈欠,无奈道。
嗯?为什么她也是吸血鬼却不会在太阳底下烧起来?
要说原因嘛,自然就是......
她并不是普通的吸血鬼。
她是目前记载中最早的吸血鬼,活了一千三百多岁(虽然99%的时间都在棺材里躺着)的血族真祖,伊莎贝拉,简称为贝拉。
作为血族的真祖,她拥有强大的力量,在太阳底下并不会直接被燃烧,只是会丧失自己作为吸血鬼那恐怖的力量。
这个真祖大人也是最近才从棺材之中苏醒过来的,过了一千多年,当今的血族世界早就不是她能融入进去的了。而如今的血族女王塞拉尔和公爵克罗夫特,将其视为政治斗争的工具,想要杀死她或者是捉回去扶持一个傀儡政权。而这个小祖宗当然不乐意了,而她的一个忠诚的后代兰德就找到了我,希望能让这么个和她年纪差距悬殊的十七岁的我来带贝拉环游世界,同时躲避着其他血族,或者是来自教会的追杀。
嗯,这么个一千三百多岁的老太婆,刚才还在对我这个十七岁的弱女子撒娇说要吃冰淇凌。
“我感觉你在想什么很过分的事情。”
“没有没有,错觉而已。”
我感觉我杀的吸血鬼可能比那个所谓的“吸血鬼猎人”小队杀的还多。
毕竟我当初可就是在一个叫兰德的血族伯爵面前表演了一个吸血鬼火化术,然后他才会找到了我来保护这个血族的真祖。
嗯,那我就再给您表演一个。
“还有你也是,下辈子记得把杀意给藏一下。”
我随手摸了摸巷子里面这个货物箱,然后货物箱表面就凝结了一层冰霜。
下一刻箱子里面就传来了一阵骚动声。
“混蛋!放我出去!”
“好的,没问题~”
我一只手向下一戳,抓住了箱子里面的那只蝙蝠,也将他给扯了出来。
下一秒他的身体也燃烧了起来,化作了灰烬。
如你所愿,放你出去了。
这只化作蝙蝠的吸血鬼的骨灰也随风飘散。
虽然我和贝拉两人一直奉行着尽量不杀人的原则,但是这些吸血鬼......只要稍微一怠慢,他们就有可能把我给杀死,在这时候可不能装作圣母白莲花。况且,他们的杀意都差点突到我脸上了。
而刚刚我使用的能力,释放玄冰以及让吸血鬼烧起来,正对应了我能力的两种用法。
我体内有一种名为“炁”的特殊能量,能帮我强化身体,以及用作特殊用途。
炁分为阴炁和阳炁,刚刚的那两个用法就分别对应了阴炁和阳炁。
“怎么感觉最近追杀过来的吸血鬼越来越多了?”走在我身后的贝拉无奈说道。
“看来你们血族如今的教育不太行啊,都不懂得尊重长辈。”
不过新的头疼的事情出现了。
刚刚在揪那只吸血鬼的时候,他们反抗的太猛烈,身上都不小心挂了两道彩。
看吧,当时虽然我描述的非常轻松,但是只要稍微松懈一点,我身上说不定又会多了新的伤口。
伤口并不深,过两天应该就能好。现在主要是......
这件昂贵的白色衬衫被血液给染红了啊。
头疼。
“走了走了,咱们去买一件新的。”贝拉拉着我的身体,说道。
“哈?这就买新的?”
“管他嘞,反正用的是兰德的钱。既然他的小金库都解封了,我这个老人家和老人家的执事多用点应该也不会怎么样吧?”
......您说的是。
不一会,我们就走到了伦敦的一个服装店。
因为我和贝拉的打扮都相当奢侈,老板一看到我们进门脸上立刻笑开了花。
啊!太好了!总算能够和路上的行人进行母语交流了!久违的英语!
“我要买一件衬衫。”
突然间老板脸上的笑容又凝固了。
看着我们俩穿成这样大大咧咧走进店里,老板心想着好不容易能赚钱了——结果咱就买一件衬衫。
“衬衫的价格是9磅15便士。”
没有任何感情地,老板冷冷地说道。
不过另一边......贝拉好像看着一套小裙子给看入迷了。
“算了算了,老板,这个裙子给她来一套。还有这一套,这一套还有这一套......全都买了。”
“好的客官!没问题,马上给您整上!”
嗯......态度差距也太大了吧。
这就是资本家么。
不过这几套衣服也不是能说拿就拿的,摆在外面的只是一个款式而已。还是要找个女店员过来给贝拉量一下身材数据,然后再定做。
这一段时间我也闲的没事干,接下来我还有些事情要干。
“贝拉,量完以后你现在这里坐一会行不?我要去处理点事情,还看上了什么衣服直接买就行了,如果想吃东西的话直接去对面那里买冰淇凌就行。饿了的话也能去对面的餐厅吃饭。”
那家餐厅我印象中还是挺不错的,之前偷偷进去吃过几次霸王餐,而且还能神不知鬼不觉地逃出来。
“嗯!没问题!”
毕竟是贵族家的可爱的女孩子嘛,只要能逛街买东西就会感觉非常舒适。
想我就没啥这方面的追求,毕竟是从贫民窟出来的艰苦少女——虽然我在梦中体验过一个月的贵族生活。
接下来我要去的地方离这个服装店不算近也不算远,但是这地方还是尽量不要带贝拉过来比较好。
毕竟——她这个大小姐还是不要沾染这种地方。
这里是......贫民窟。
我生活了17年的地方。
之前在这个贫民窟我可是出了名的,毕竟敢来我事务所里找茬的基本都是吃不了兜着走。如果有那些贫民受气了我也会免费帮忙去报仇。
不过......好像因为我换了一身奢侈的装扮,好像有些人又......认不出我来了。
不一会我就被一群人给包围了,而且看他们的眼神......猥琐下流。
算了,揍一顿就好了。
......
两分钟后。
“对不起安洁大姐!是我们错了!”
这群娃子各个鼻青脸肿的,跪在地上求饶。
“是小的瞎了眼!如今您飞黄腾达了我们却没有认出来!求求您原谅我们吧。”
“算了算了,小问题。我要回我的店里看看,要不你们给领个路?”
“啊这......”
这群混混们面面相觑,露出难色。
嗯?为什么要露出这种表情。
带我回我的店铺里看看有那么难么?
我记得当初我临走的时候是把店铺交给卡洛琳姐姐来打理的——
喂喂,不会吧......
以她的性子说不定真的会做出这种事,毕竟她就是干这行的。
“赶紧带我过去!”
“是!是!马上就带您过去!”
当我抵达了自己事务所门口的时候,我感觉自己脸上青筋都快暴起了。
虽然我和卡洛琳姐姐关系好,但是当初店铺就不应该交给她来打理。
毕竟她的职业可是那个。
而被她打理下来的事务所......
不,现在已经不能叫事务所了。
应该叫“娱乐会所”才对。
“那个,安洁大姐,我们就先走啦~”
看到了我和善的表情,周围这群小混混们不由得一个个宛如遇上了死神一样跑开了。
我一把推开了事务所的大门——
如我所料,卡洛琳现在就坐在前台。
“哟!小安洁!你回来啦~”
“你给我解释解释为什么我的事务所变成了这种......大!保!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