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瑞走到酒柜前,翻出一瓶喝剩下的极品人头马,给自己倒了一杯,坐在沙发上慢慢喝。
爱莎缩在角落里发了会儿呆,起身去拿拖把和抹布,准备把地板上的尿液和墙上的鲜血擦干净,她心里的恐惧还未完全消除,走路时仍有些腿软。
王明瑞一边喝酒,一边在心里琢磨事情,邪神到底想要他去做什么?王明瑞并不清楚,他目前所能做的就是在这个世界中好好的活下去,现在这个世界比过去要残酷很多,穷人卖儿卖女,资本家、政治家和教会垄断市场,邪神的降临不仅带来了扭曲的怪物,也激发了人性之恶。
想要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金钱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赚钱就成为了目前的第一目标。
怎么赚钱?凭借着跟邪神交易获得的能力,王明瑞想到的第一个职业是保镖,邪神降临之后,这个世界中也诞生了类似于魔法的能力,所以王明瑞变成火焰骷髅的样子,对于人类而言,不是特别难以接受,如果去给富人做保镖,每月的收入的确不菲,现在很多富人都在寻求强大的保镖,王明瑞要是去应聘,肯定会被当场录用。
不过王明瑞不是很想从事这份工作,保镖这个词虽然听上去挺酷的,但实际上就是富人的一条狗,富人坐着,你站着;富人吃饭,你看着;富人要是去睡个美女,逛个娱乐场所,你还得给对方守门,甚至下楼给对方买药,服务程度不亚于对方家的保姆,关键时刻还得给对方挡子弹。
这种又苦又累又卖命的活,谁愿意干?
除了保镖之外,另一个比较赚钱的职业就是加入探险队,探险队是专门到人类城市外围探险的队伍,在那些被怪物占领的区域,寻找残留下来的文明遗迹,从遗迹中发掘矿石、寻找先进的技术资料、古董、黄金等物资,一趟下来也能赚不少钱,就是危险大,很有可能会死在外面。
探险队有官方和非官方之分,官方自然是帝国组织的,非官方则是民间自行建立的,有些是富人、贵族们出钱建的,有些是退伍老兵、或者其他热血青年自己组建的,后来为了统一管理,联邦帝国成立了探险者公会,所有的探险队都要来公会注册,获得认可后,才能出城探险。
探险队在外出探险时获得的所有物资都可以拿到探险者公会出售,探险者公会会帮你估价拍卖,并从中收取手续费。
王明瑞如果去探险者公会应聘的话,应该会轻松入职。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赚钱的方法,又安全又便捷,那就是找到自己名义上的那个未婚妻,跟对方要钱花......不过这个念头,王明瑞也就是随意想想,不可能真的去做,吃软饭什么的,虽然很爽,但前提是女方得喜欢你。
根据王明瑞继承的记忆,他和未婚妻的关系并不好,两人只见过几面,还都是小的时候,长大后两人一直没什么交集,要是突然跑去找人家要钱花,怕不是得让人家赶出来。
“先生......房间我已经打扫好了。”爱莎怯生生地站在王明瑞面前,小心翼翼的说道。
她白皙的玉手上还沾着水渍,水汪汪的眼睛里流露出畏惧的神色,爱莎不仅把地板上的尿液和墙上的血迹擦干净了,她还把整个客厅都打扫了一遍,原本有些杂乱的客厅,现在变得焕然一新。
王明瑞扫视了一圈,目中露出意外的神色,看着爱莎说道:“想不到你还挺能干的,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果然是真的。”
爱莎低着脑袋,没有说话。
“我现在给你两条路,第一条路,你直接出门离开,从此你我就是陌生人了,我希望你能有一个好去处,不然就你这个容貌和身材,肯定又会被黑帮抓去卖掉,下一次的话,你就不会再遇到我这么绅士的人了;第二条路,你留下来,我家里正好缺个女人,我虽然在肉体方面可能和正常的人类有点不一样,但在思想方面我比他们高尚多了,你就算偶尔撒个娇,闹个脾气,我都可以由着你,你自己选。”王明瑞说完就不再理会爱莎,专心品尝杯中的好酒。
一时间客厅里陷入了沉默,只有细微的呼吸声和王明瑞的品酒声。
“滴答!”一滴晶莹的泪珠从空中滑落,落在王明瑞端着酒杯的手背上。
“好端端的,怎么哭了?”王明瑞抬头看向爱莎,不知何时爱莎已经无声地哭了,漂亮的小脸梨花带雨,她拼命抿着嘴唇,不想发出声音,眼泪不断地从她的脸颊滑落。
“我好害怕......”哭泣似乎让爱莎心中的恐惧得到了缓解,她声音哽咽地小声说道。
“你是不是认为我是恶魔?”王明瑞望着爱莎哭泣颤抖的柔弱模样,声音尽量轻柔的问道。
“呜呜......”爱莎抽泣着不敢看王明瑞的眼睛,也不敢答话。
“你被亲生父母卖掉,从买卖人口的黑帮那里转卖到我手中,然后又发现我是一个杀不死的怪物,你为此感到害怕是很正常的。”王明瑞放下手中的酒杯,伸手握住爱莎柔软的胳膊,爱莎的身子下意识缩了缩。
“你不用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更何况如果我真的想伤害你的话,你觉得你有机会跑掉吗?”王明瑞笑着把爱莎拉到他身旁,让爱莎坐在他旁边,他的手掌拂过爱莎柔顺的长发,也拂过爱莎颤抖的脊背。
爱莎就像一只小猫一样蜷缩着身子,极为不安地坐在沙发上,长长地头发垂下,遮住了她的眼睛,只能看到泪水不时划过她白嫩的脸蛋。
“来喝点酒,喝点酒就不怕了。”王明瑞说着拿起茶几上的酒杯,杯子里还有半杯人头马。
爱莎犹豫了一下,接过王明瑞递来的酒杯,一口气将半杯酒全喝了,她明显是第一次喝酒,白嫩的小脸涨得通红,嗓子也被呛到了,不停地咳嗽:“咳咳......咳咳咳.....”
“这是烈酒,你应该小口喝的,记住了,下次可不要傻乎乎地再一杯干了,不然我要是带你出去参加宴会,宴会结束后我得抱着你回来。”王明瑞轻拍爱莎的后背,笑着嘱咐道。
半杯酒下肚,爱莎内心的恐惧又减轻了几分,她的身子不再抖得那么厉害了,偷偷用眼角的余光观察身旁的王明瑞。
暖色的灯光照在王明瑞身上,衬托得王明瑞的皮肤异常白皙,他的眼睛里映着亮光,身上名贵的西装,也给王明瑞增添了几分帅气,他的样子就像是爱莎梦中的白马王子一样,人帅多金,身高挺拔,如果没有之前中枪不死的诡异画面,爱莎也许就不会这么怕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