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昏黄的房间里,陆云娴熟地操作着电脑,翻阅着数十张照片。
电脑上的照片,都是摄影协会的理事会初步评选出来的作品。现在他要选出一张最佳作品,并且在几周后的年会上展示出来。
滑动鼠标的滚轮,他终于发现了预料之中的名字。
【倪小千 作品名《生机》】
画面中是一株尽情绽放的向日葵,花瓣的金黄色在阳光的映照下显得格外明亮。
他的嘴角露出一抹笑容。
这时,他感到左手的手臂上有些刺痛。撸起袖子,一只金色的蠕虫正紧紧吸附在他的皮肤上。
“是那个叫金线虫的虫子吗……”他喃喃道。
“骷髅,你能听到我的声音吗?”一个女人的声音从金线虫的身上传出。
“嗯……花霄大人,我是有名字的。”陆云挠挠头,冲着金线虫无奈道。“可不可以别这样叫我了,我的名字是……”
对于陆云的牢骚,远在千里之外的花霄感到了不耐烦。
这个被花霄复活的男人,曾信誓旦旦地告诉她:我可以帮你杀死那个叫倪小千的女孩。
“忘掉那个名字,”花霄对于陆云这样的态度感到不满,“如今,你就是我的仆从,我就是要这样称呼你。”
不容他质疑,花霄接着说,“骷髅,你为什么还不行动?”
“这个,”陆云搓搓手,一脸期待地盯着电脑屏幕,“我之前和您说过,我与这个女孩有过一面之缘。”
“巧得很,我可以很便利地接触到她。”他自信地说,“到时候,将她一击毙命,不是什么难事。”
花霄沉默了片刻。
“骷髅,你就这么信任我吗。”
“您这是什么意思?”陆云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看向金线虫,他的表情有了微妙的变化。
“你就这么相信,我会在事成之后将你女儿的尸首找到,并且复活?”
此时,花霄脸上是一副戏谑的表情。
*
花霄想起将这个男人带回小楼的那个晚上。经历了几个时辰的适应之后,陆云居然接受了花霄的身份。
“没想到传说居然成真了,朔方山真的有妖怪……”抱住头,他浑身颤抖着蜷缩在禅房的一角。
“不容你不相信,我这不是活生生地站在你面前吗?”居高临下的花霄轻蔑地看了眼陆云,嘲讽道,“是我花霄给了你第二次生命,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仆从。”
见这个男人没什么反应,花霄气不打一处来,狠狠地踢了他一脚。霎时间,陆云身上新长出来的肉块都化为尘土,他再次变回先前的骷髅模样,只在肋骨和脸部还有些粉色的腐肉。
透过房间另一头的镜子,陆云见到了自己这副可怖的模样,吓得再次浑身颤抖起来。
“废物!”花霄又踢了他一脚,转过身去,“告诉我,你为什么要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还选在朔方山这种地方?”
花霄厉声的质问让陆云感到害怕。缓缓地将头抬起来,他看见一张美丽的面庞。
一条雪白的尾巴在花霄的身后摇摆着。
见花霄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他紧张的心情有些平复。他一五一十地说出了自杀的缘由。
“我最爱的女儿离我而去了,我也没有活下去的心思了……”
“啧。”花霄啧舌道,“果然,这倒是也在我的预料之中。”
她再次转过身,一挥衣袖,“人类啊,就是这样脆弱的生灵。”
“不过,这样也好!”花霄突然兴奋起来。她转身靠近陆云,将脸贴近他,“你,一定是带着恨意离开人世的吧!让我猜猜,你是不是十分痛恨杀害你女儿的凶手?”
如果陆云此时的脸部不是处于骷髅的状态的话,一定会表现出愧疚的神色吧。
“是谁杀了子筱呢……是那个所谓的社团吗,还是不作为的学校?归根到底,恐怕罪魁祸首是我自己。”
“哦?”花霄表露出一丝兴趣,“这么说,是你亲手杀死了你的女儿?”
陆云张张嘴,本想做出辩解,仔细思虑过后却放弃了解释。
“可……可以这么说吧。”
“哈哈哈!”花霄发出歇斯底里的狂笑,尾巴也放肆地摇摆起来。
“你亲手杀死自己的女儿,现在却这么愧疚,”她轻轻托起陆云的白骨头颅,“你一定恨透了自己吧!”
花霄的眼中放射出炙热的目光,脸上也堆起扭曲的笑容。
看着她的面庞,陆云的牙齿开始打颤。名为恐惧的原始情绪从他的心底溢出——哪怕他的心脏已经腐烂殆尽了。
他想要逃离花霄的目光,却发现自己的身躯已经无法动弹。他只好继续回答花霄的问题。
“至于我为什么要选在朔方山自尽,”说到这,陆云的心情放松了一点,“那是因为,我的女儿就是葬身在这里。”
“她从朔方山的主峰跳下,坠入了幽深的峡谷中。我无法找到她的遗骸,至少可以和她死在同一座山中。”
陆云的身子又颤抖起来,这次不是因为恐惧。
能和女儿葬身在一起,这对他来说也是最后的慰藉。
花霄认真地听他说完,若有所思。忽然,她想到一个主意。
“如果我说,我能找回你女儿的遗骨,并且复活她,你会怎么样?”
听到这话的陆云浑身为之一振。他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您,您说的是真的吗?”
他换用了恭敬的语气。看着这幅模样的陆云,花霄感到好笑,“哈哈哈,不用这样礼貌!”
“我说的当然是真的。我能给你第二次生命,就有本事把你女儿复活。”
陆云颤颤巍巍地伏在地上,“如果真的是这样,我愿意为您做任何事!”
“只是……”他猛然想到一件事,有所顾虑,“这朔方山这么大,您要怎么找到我女儿的尸首呢?”
“砰!”花霄一拳砸在了墙壁上。
陆云以为自己的话惹恼了她,连忙低下头求饶,“求您宽恕,我不该……”
“不,”花霄打断他。她的面部肌肉有些抽搐,“我还要谢谢你,因为你提醒了我。”
“这偌大的朔方山,现在还没有归我统治,我确实没办法很快找到你女儿。是你这句话提醒了我,每每想到这件事,我就恨得牙痒痒……朔方山的妖怪们,至今还是只认那个该死的天牛!”
听着花霄不知所云的话语,陆云感到不解,但也不敢提问,只是哆哆嗦嗦地跪在地上。
花霄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她拍拍自己的脸,平复一下激动的心情,“当然,这些和你都没关系,骷髅。”
“虽说有困难,但我会尽力帮你找到她的。找到之后,我马上就会把她复活。”
花霄用充满诱惑力的声音说道,“到时候,你们父女团聚,不是很好吗?”
“那就太感谢……”
“别急啊,”花霄收起脸上的笑容,“骷髅,我要你去帮我做一件事。”
“你是外面那个玉陵市的居民吧。”
“是这样没错。但是……”
“那就好。”花霄从袖子里抽出一把匕首,“这把匕首叫做雁翎,现在我把它交给你。”
陆云将信将疑地接过这把匕首,不解地看向花霄。
“回到你的城市,去帮我杀了一个叫做倪小千的女孩!”
一听这话,陆云惊得将手中的匕首摔落在地。“倪小千”,他对这个名字有些印象。
【好像是去年参加摄影协会的年会时,与自己见过一面的女高中生……】
“如果我没记错,这个女孩我是见过的……”
陆云感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真的要杀死一个无辜的女孩子吗?】
他犹豫了片刻。最终,对女儿的愧疚和极度思念让他决定放弃自己的底线。
“算了吧……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害死,我本来就是要下地狱的了……”
“地狱?”花霄听到这个词,眉头皱起来,“我虽然没去过地狱,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这种地方,”
“不过,那一定不是什么好地方。”花霄的脸上再次露出邪魅的笑容,“人世,多么美好啊。”
“去吧,我的仆从!”花霄将衣袖一挥,指向门外,“骷髅,我将你徘徊在地狱边缘的灵魂带回了人世,你就好好地为我效劳吧!”
一阵风从窗外刮进来,案上的油灯被吹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