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三魂气魄,若是生前怨气过大,魂魄凝而不散,便会化鬼。

一般的怨鬼只有执念怨气,没有神智,倘若要害人,也不过是寻那阳气不盛之人,日夜滋扰。

但若是怨鬼上了些年头,有了道行,便会化作厉鬼。

这怨鬼比之厉鬼,其凶险程度相差何止千里万里。

老道我十年前曾与一厉鬼交锋,那是我生平仅见的强敌,好在我技高一筹,恶斗数日,终于将其超度。

所以,每年,每逢厉鬼被超度的日子,我都会唱这首镇魂曲,以镇它生前之灵。”

话音至此,羽衣星冠,鹤发童颜的老道人深吸一口气闭眼作冥想状,而后突然怒目圆睁,轻喝一声,慨然而歌道: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

压心底压心底不敢告诉你~

……”

……

“晚风吹过温暖我心底我又想起你……”

“我说老同学啊,我们许久不见,你就找这么个地方招待我?”

说话之人西装革履,梳着精神的背头,连领带都打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要知道今天可是周末。

他这样的存在,在这鱼龙混杂啊不,卧虎藏龙的“老年活动中心”里可不多见。

“九筒!”

“胡啦!屁胡也是胡,给钱给钱!”

……

一边顶着周围嘈杂的各种噪音,霍建归有些尴尬地解释道:

“这里周末是免费开放的嘛…..我们都这么久没见了,你就将就一下呗……”

“可这里也太吵了!算了,没想到这么多年你还记得我这兄弟。”

“那是那是,咱俩什么关系,我怎么会把你忘了呢,来,服务生,来两杯免费的柠檬水……什么?柠檬水不免费?那算了。”

霍建归一边无视了服务生小姐姐的白眼,一边端起了桌上的农夫山泉。

“这么久没联系,兄弟我以水代酒,先干一瓶!”

“行了行了,别忙活了!”

林维叶连忙阻止了他,他脸皮没那么厚,不想被周围人当成精神病。

“行,改日等我发达了,一定请你吃大餐,补上这一顿。”

看着霍建归这没皮没脸的样子,林维叶长长叹了一口气。

“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一点都没变。”

这么些年过去,连时代都变了,可霍建归却还是一点不见改变。

只不过小时候,他永远站在自己前面,也永远走在自己前面。

儿时的事情,即使到现在,林维叶也不曾忘……

“说起小时候,我还记得以前我们作文要写《谁是我最尊敬的人》,你那时候…..”

“好了,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你让我帮忙的事情,我已经办妥了。”

说着,林维叶“啪”得一声将一个文件袋拍在桌子上。

“入住手续和租房合同都在这里面,你看看吧。”

“不愧是小林子,办事就是快,昨天让你帮忙的事情,今天就办妥了。

就让我来看看,你给我找了什么便宜又实惠的房子......”

霍建归一边说,一边从档案袋中拿出文件。

“嗯,小区名字叫……怡红苑?咳咳,名字挺复古的。哇,120平?可以啊,兄弟,我还以为你给我找的是间火柴盒呢!”

霍建归一边说,一边还要用手拍拍林维叶的肩膀,却被林维叶躲过了。

“你该不会以为,八十一块六毛一个月,能租到火柴盒吧?”

说实话,刚听到这个报价的时候,林维叶以为郭建归是在开玩笑。

哪有人问租房价格还带零头的!

可惜,事实证明,他还是太年轻了。

之所以是这个报价,是因为,

八十一块六毛,是霍建归目前的全副身家。

“哎呀,事在人为嘛,结果你不还是帮我租到了,不愧是不动产公司的经理!”

也不知道林维叶从哪里找到的房子,居然只要五十块钱一个月,而且有一百二十平。

霍建归几乎是想也不想地,就要在上面签字。

却被林维叶按住了。

“先别急,看仔细了。”

原来文件袋里,还有一大堆照片和资料。

一边从文件袋里抽出一张图片,林维叶一边继续道:

“这栋楼是压在我们公司手里已经有些年头了。

你知道的,我们公司前些年做不动产生意赚得盆满钵满,但也不是没有折本的时候。”

林维叶抽出的照片上只有一片坟地。

“大白天的你给我看这个干啥,怎么,你们公司还做死人生意?”

霍建归疑惑道。

只听林维叶一脸神秘回答道:

“这就是那怡红苑小区前身的前身了,建国前,这里是一片坟地。

然后坟地上又盖了一座学校,再之后学校搬迁,开发商就把这块地盘了下来。”

“不是吧,这不是恐怖片经典套路吗?

你接下来该不会要说,这块地建到一半出现各种怪事,然后开发商跑路了吧?”

“没错,你猜对了。”

因为不常看恐怖片和恐怖小说,所以林维叶此刻反倒有些意外:

“你听说这件事?”

“没,我是写恐怖小说的,这套路早就被人用烂了。

我再来猜猜,接下来是不是里面的住户经常会遭遇各种灵异事件,甚至还死过人?”

“这你就猜错了,小区里面根本就没住过人。

事实上,除了我们买下用作出租的那栋楼,其余楼盘都是烂尾楼。”

说完,林维叶从文件袋里拿出第二张照片。

照片上是怡红苑小区的现状,外形有点像戈壁滩上的“魔鬼城”。

在一座没有任何绿化,用建议围墙围起来的“小区”里,林立着一栋栋灰黑色的空洞高楼。

在这其中,只有小区最中心一栋楼漆上了红色涂漆,写着大大的“44”号字样。

饶是霍建归天生胆大外加没心没肺,此刻也被这“都市奇观”惊到了。

“就这破地方,你还收我钱?”

“公司财产,我也没办法,连水电都是公司找人拉过去的。”

“这地方有人敢住?”

“没人敢住,我也劝你别做第一个,如果你真的缺钱,我可以借你。

我这里还有很多便宜又实惠的房子,最便宜的一个月只要八百,你可以看看。”

“不用了,就这里了!”

一边说,霍建归一边豪迈地在合同上签了字。

“我霍建归行得正,坐得直,从不怕这些神神鬼鬼的!”

…….

“正道的光,照在了大地上~

……”

一边用手机高声放着bgm,霍建归一边瑟瑟发抖地走进了怡红苑小区的大门。

这地方在附近颇为有名,是这座城市无数都市传说的发源地。

只是霍建归向附近居民问路的时候,居民都以为他是某个喜欢猎奇的游客。

他们哪里想得到,自己面前的人就是这小区的第一个居民。

不知道问什么,明明连里面的楼盘都烂尾了,这小区的围墙和门卫室却都早就已经修建了出来。

当然,门卫室里并没有人,小区门口也没有什么卡哨。

“把每个黑暗的地方全部都照亮~”

手机里还在放着歌,刚走进小区的霍建归却是打了个寒颤。

用老话讲,这地方阴气非常重,仅仅相差数步,小区里的温度却要比外面低上好几度。

“正好,夏天连空调都省了。”

一边自我安慰着,霍建归一边快步走向了位于小区中心的四十四号楼。

这时候,一阵风吹过。

“呜呜呜-----”

这阵风略过烂尾楼的空洞,发出了如同呜咽般的声响

这声音听得霍建归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现在夕阳已经只剩最后一点光亮了,小区里可没有路灯。

为了省电手机手电筒的电费,霍建归加进了脚步,终于赶在夜色降临之前到达了44号楼。

也不知道这开发商脑子是怎么长的,居然会想着用血红色油漆漆房子。

这种颜色的油漆,一般出现最多的场合,是用来泼在别人家门口,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

难不成这房屋设计师以前还在讨债公司干过?

一边吐着槽,霍建归一边用钥匙打开楼底下的大门。

有了这大门,平日里倒不用担心和流浪汉或罪犯做邻居。

不过话说回来,这鬼地方,哪怕是穷凶极恶的通缉犯也不敢住吧。

因为一整栋楼都是林维叶所属“利华不动产公司”的,所以整栋楼的房间任由霍建归挑选。

而霍建归自然是选了一楼。

这地方的电梯他可不敢做,选高了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嘛。

44号楼的户型是大户型,单层单户。

用钥匙打开“101”室的大门,里面的灰尘铺面而来。

房子已经被简装修过了,三室一厅,床椅桌凳,厕所卫浴,甚至是电视机都一应俱全。

当然,电视机只能用来看雪花。

如果这里不是烂尾楼小区,恐怕很少有人能单独负担得起一整间房子的房租。

打开灯,霍建归花了两个钟头打扫房子。

不得不说,有时候,房子大也是一种困扰。

一个人打扫起来实在太麻烦了。

睡了好些天青年旅社的霍建归带着这种幸福的烦恼,在客厅地板上,厕所里,浴室浴缸里,卧室的床上,

发现了…….

女人的头发。

尽是些扫也扫不干净的碎发,既多,又杂,而且枯黄着,显得营养不良。

……等等,现在不是吐槽这个的时候,这地方根本没人住,

哪里来的女人头发!

顿时,霍建归仿佛能看到自己头上顶了个大大的,鲜红色的“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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