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上楼,拿出钥匙开了入户门。

然后,闪身躲避。

如他所料,一道黑影早有预谋地扑出来,扑了个空。

卧底的生活,就是如此的危机四伏……

那黑影从地上咕噜爬起来,晃着尾巴对着林可抗议:“林可哥哥……为什么不接住我!”

“我以为是刺客。”林可满脸厌恶地与她拉开距离,“别碰我啊,你一身灰,脏脏的。”

“唔。”

林可钻进宿舍,倒了杯饮料,有气无力地瘫在沙发上,猛地灌一口。

与罗斯家族以及远东站的特务斗智斗勇,又背了奥丽安娜一路,现在林可蛮累的,就懒得理那小东西。

小东西就精力旺盛,指着饮料问:“这是什么呀?”

“蜂蜜柚子茶。”

“哇哦!给我也整一个!”

“自己去倒。”林可没好气道,“你是没长手还是腿断了?”

那小东西也不生气,嘿嘿嘿地傻笑着,屁颠屁颠地往厨房跑。

林可一向对她没好气,他巴不得这玩意儿讨厌他,但……好像很难。

雪之下有毒……对不起,雪之下有菜,也就是林可救的那个人质,菲卡商会某土豪家的大小姐,一只,橘猫娘。

林可觉得,自己跟雪之下上辈子肯定是有深仇大恨。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迄今为止,林可已经在各种场合救了雪之下不止十次。

第一次是三年前,也就是林可警校一年级、刚开始帮花都警方执行任务的时候。

一伙歹徒抢银行,挟持了几个人质,其中就有雪之下有菜。

雪之下,老人质了。

那时候林可尚未在青梅竹马的婚礼上拤,在花都警界籍籍无名,工具人而已,被安排盯一个窗户。

警察们按照计划无声地摸进去,却在中途暴露,眼看着劫匪要撕票。

林可破窗而入,一记飞天大草,踢晕了劫匪头目,在其他劫匪目瞪口呆的时候,捡起地上的大砍刀,为大家表演了一招原地转圈的刀法,团灭了歹徒。

“吃我剑刃风暴啦,狗东西们!”

那时候林可这么喊了一句,然后一边大风车吱呀吱悠悠地转,一边发出癫狂的笑声。

目睹此景,警察们都觉得这人有病,但是,其实最近距离欣赏到林可操作的,是劫匪头目挟持的那只,小橘猫。

她倒是觉得,他这套操作帅炸了。

她痴痴地望着这个男人,她的母亲曾经告诉她,如果有一个男人从天而降拯救你,你就嫁了吧。

嗯,从天而降(物理)。

后来,林可又从天而降拯救了她许多次,雪之下就笃信,这就是她命中注定的男人。

于是雪之下就来了繁花之城的王立经管学院读金融,读了三年,追了林可三年,被林可拒绝了三年。

开玩笑,林可一个渣男流卧底,为什么要跟一个与任务毫不相关的傻白甜大小姐扯上关系?

雪之下捧着蜂蜜柚子茶回来,蜷缩在林可身边,小口地喝着茶,细声细气很温柔地说话:“下午刚出院,我来找了一次,但是你不在呢,我回学校上了一节课,又过来等……”

林可打断她:“你觉得,你的舔猫行为会让我很感动?”

“哎?不是的,我的意思是……”

“你的意思是你在这里等我好久,所以有资格央求我陪你说会儿话,对吗?”

林可望着雪之下,眼睛里的烦躁和厌恶,几乎要溢出来了。

这些情绪过于锋利,刺得雪之下有点畏缩:“不,不行嘛……”

“我凭什么要跟你聊天啊,你是我什么人?我今天很累,你滚吧。”

雪之下愣了一下,然后把自己团成团,在客厅的地上滚了起来……滚的轨迹,近似于椭圆x^2/4+y^2/3=1。

滚了几圈,她有点头晕,就靠墙歇着,讨好地巴望着林可。

“这,这样子可以吗?”

“啊?”

“就,哥哥让我滚嘛,我就滚圈圈,哥哥看了会开心吧……哎嘿嘿,其实我不太会滚啦,老家有个妹妹,能从卧室一直滚到嘤嘤天堂杂货铺呢,好厉害的说……”

林可人傻了。

这就要说到一个很神奇的话题。

雪之下这只猫耳萝莉,她天然得要命,蠢傻呆萌四个全占,林可就不是很擅长跟这种生物打交道。

又黏人又固执,怎么赶都赶不走,偏偏又容易让人心软。

但林可不能把她留在身边,他是危险又黑暗的荆棘丛,猫猫跳进来,会受伤的。

但人生就是这么的事与愿违。

头几次林可救雪之下,雪之下都是嚷嚷着要以身相许,每天缠着他,给他送礼物被退回来,帮他收拾宿舍被赶出去还上了宿管的黑名单,哦对,还为了他学做饭。

寒冬的夜里,提着保温桶,里面装着热腾腾的肉夹馍和豆腐脑,站在学生公寓下面,期待着林可今天能开恩放她上去。

为什么是肉夹馍和豆腐脑呢,因为某一次林可随口提了一句,好想吃正宗的肉夹馍和豆腐脑呀,然后雪之下就记住了,牢记在心。

林可是渣不假,但女孩子对他舔到这个程度,而且持之以恒日复一日,那确实有点遭不住。

于是就放她上楼了,然后,那一天,林可重温到了童年的味道,仿佛又回到了临仙城,和妹妹林小希一起逛庙会的时光。

“味道……还满意吗?”

雪之下忽闪着忐忑不安的大眼睛,猫耳朵紧张得微微耸动。

“你是,怎么做到的?”林可震惊,“你怎么知道……应该,是这种味道?”

“哎嘿嘿。”雪之下羞涩又得意地笑着,“我查了很多资料,还拜访了几位有名的大夏厨子呢……不过,说起来,也有一些原创的成分哦,就觉得……林可哥哥喜欢的,就应该是这种味道,雪之下特制的肉夹馍和豆腐脑,吃下肚子,就会,身子暖暖,变得很幸福很幸福呦……”

林可咬了一口肉夹馍,烤馍酥脆,肥肉吃了不腻口,瘦肉无渣满含油,不用牙咬肉自烂,食后余香久不散。

他鼻子有点酸,目光不经意间划过雪之下的袖口,突然抓起她的手腕。

“……怎,怎么啦?”她有些慌乱。

“手是剁肉的时候切到的?”他面无表情地,抚摸着雪之下缠绕着绷带的手指。

“唔!”雪之下鼓着腮帮子,“我,我当时有点困了嘛,走神了……人家,已经两个月没有切手手啦!这次是意外,意外!”

苍白无力的辩解,反倒让林可抓到了一些关键信息。

她是熬了夜的,而且,两个月以来,这个养尊处优、之前连砧板都没摸过的大小姐,一直在下厨,在练习,在尝试,仅仅是因为林可的随口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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