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一番攀谈让我更加佩服这个小萝莉,虽然她的观点也有修正主义之嫌,但是在这个满街精资,以小资生活为荣的时代,也算是难能可贵。

不过当我回头看了看比分板的时候,心却凉了半截。

8-20

这是一个被击溃的比分,几乎不可能在下半场逆转,而场上的队员们也垂头丧气失去斗志,有气无力地摊在篮筐下,一言不发。

我一把夺过洛央手上的矿泉水,径直走向篮筐。

“喂!你!”

当然,这也引发了洛央的不满。

“喝水吗?”我把水递给陈晓龙。

他没有说话,像是喘不上气一样,挥了挥手表示拒绝,我瞥见他身边已经有两个空瓶子,大概是喝过水了。

“老常,下半场你代替周志坚,周志坚代替晓龙,和上次一样。”

田钟靠着篮筐,看着我说道。

“嗯。”

“哎,至少不能输的太难看吧。”

田钟长叹一口气,无奈的说道。

我回头看了看洛央,她像个没事人一样,站在远处,双手插袋,面无表情,看不出是喜是悲。

短暂的中场休息以后,下半场开始了。

我方发球,组织第一次进攻。

我没什么技术,所以进攻这种事情我只能当个配角,负责挡个拆什么的就不得了了,主要还得看田钟和周志坚以及其他两名队员。

不过事情总是不向着预料的方向发展,由于对方体型健硕,步伐轻盈,粗壮的田钟也无法冲破防守,完成一次有效的进攻,每每强行突入,却被几个大汉挤在中间,毫无投球的机会,只得把球传回外圈。

由于我们都是业余选手,每每都是进攻方一窝蜂冲进去,防守方一窝蜂挤进来,打着打着,外圈竟然只剩我一人,而田钟也只能传球给我。

“常安!”

田钟大喝一声,犹如咆哮,声音沙哑,却竭尽全力。

“啊???”

但是我却没有反应过来,因为我几乎不负责进攻的。

噗通,球从我身边划过,落在了地上,再弹回空中,像兔子般一蹦一跳,朝着场外高速移动。

没接住球这还得了?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好在我以前不仅打过篮球,还踢过足球,而且因为不会运球,我总是守门员。

我灵机一动,飞扑过去,身体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但好在在球出界之前将它捞了回来。

我重新爬起来,身上有些酸疼,这一下摔得不轻,而对方的队员也反应过来了,纷纷向我靠拢,将我团团围住。

“进攻时间还剩五秒。”

裁判无情地宣告进攻时间即将耗尽,这也意味着,传球再发动进攻是不现实的,我们不是麦迪,没有那没快的反应力。

“常安!投!”

田钟喝道,我也心领神会。

奥利给,干了!

三分线外还有二十公分的位置,我就直接出手投篮,与其说是投,倒不如说是“推”,我双手用力将篮球推向篮筐,而篮球在中飞过一道直直的弧线以后打在了篮板上,被弹进了篮筐里。

球进了,而且是个三分球!

……

……

……

常有人说,电子竞技不能算是体育运动,我十分反对这个观点,电子竞技是脑力运动,脑力工作是工作,脑力运动当然也是运动。

但是打篮球的时候就会有种切身的体会,打游戏,打的再久你只会感到疲倦,困乏,但是剧烈的身体运动以后,你会感觉到透支体力的劳累。

就是那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仿佛一切都不太真实,有一种反应迟钝,脑子僵住的感觉。

我现再就是这么个情况,几番进攻防守耗尽了我全部的力气,当我再度看着对方高大威猛的队员冲向我时,我的脑子告诉我干脆别防守算了,假装被冲倒,躺在地上歇会。

虽然我不会真的这么做,但是防守效率确实变低了,尽管后来我又幸运地梅开二度,再进了一个三分球,但是比赛还是毫无悬念的结束了,最终比分是18-30。

虽然输掉了半决赛,但是我们仍然能拿到奖状,第三名和第一名加的学时一样多,都是十个,所以也没啥区别。

至少安慰自己的时候没区别。

我也和陈晓龙一样,瘫倒在篮球框下,话都说不出来,对方的猛男阵营实在让人难以招架,来势汹汹,无穷无尽,让人绝望。

我再瞥眼裁判席旁边,洛央早已不见踪影,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有没有看完我的比赛,不过这都不重要了,因为吃完饭以后,我还得见到她的。

“晓龙—”我拖着嗓子喊道。

“干嘛?”晓龙的回应十分不耐烦。

“帮我买份饭,谢谢。”

“滚,自己去买。”

“听说,昨天你们宣传部四乘一百米接力差一个人?”

“是啊,咋了”

“没什么,只是现在不差了。”

“谁报的名?”晓龙的头上出现了一个大大的危字。

“你啊,我看见报名表上有你的名字。”常安一笑,生死难料。

“滚吧,别开玩笑,我没报名!”

“你们部长帮你报的,他还说晓龙一定很喜欢这个。”

“艸!”晓龙气急败坏,“我喜欢个鬼。”

“去买饭吧,反正你过会还是要过来的,不如好事做到底。”我掏出了饭卡,递给了陈晓龙。

“我特么,我……”陈晓龙似乎已经缓过劲来,不像刚才那样是一滩废人,“哎——这是命啊。”

说罢垂头丧气的走向食堂,为自己和我买饭。

看到晓龙已经走远,我一跃而起,完全没有刚才那副筋疲力竭的样子,很显然,两小节的篮球赛强度虽然很高,但远远不能让我身体透支,稍事休息以后,虽然还有点疲倦,但已经没什太大的问题了。

我只是单纯的懒得走从操场到食堂的这段路而已。

“哎,跟爸爸斗,你还嫩了点。”我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又拍了拍手,径直走回签到处的桌子。

洛央不在这里,大概也是去吃饭了,我一人独享一张大桌子,趴在上面,很是轻松,课桌就是这样,很多时候,它都比家里柔软的枕头更加舒适,尤其是刚趴上去,闻到那股夹杂的书香的木漆味,感受到那种冰冰凉的桌面触感。

实在让人忍不住想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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