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诺尔斯王国南部边境的某条商道旁,虽然前人在这里开拓出了一条道路,但两侧仍是一片原始森林,基本看不到什么人类活动的痕迹,入夜后更是各种野兽活跃的场所。

我们所在的商队原本是打算加快速度,赶在天黑之前到这附近的村落里落脚的,毕竟夜晚的森林存在太多危险的因素。该说是运气不好,还是怎样,没想到路上出了些状况,最后只好在商道旁驻扎下来过夜。

然后在我们准备生火的时候,遭到了一群风魔狼的包围,好在经过我们的努力,现在危机已经解除,总算能开始准备晚餐,填饱肚子,犒劳一下舟车劳顿的自己。

当然,我们还是不能放松警惕的。我们这些负责护卫的,免不了要轮流站岗到天亮,今晚怕是要度过一个不眠之夜了。

什拉大叔领着我和菲儿回到了商队所在的地方,此时已经有人生起了篝火,周围也不再是黑漆漆的一片,让人安心了不少。

“队长他们回来啦!”

人群中响起一阵欢呼。

“喂喂喂,别弄得我好像很不容易才活着回来一样啊!”

对于队友们的哄闹,大叔似乎有些不满。

“难道不是吗?干掉风魔狼王肯定经历了一场恶战吧。”

狼群撤退了,原因大概只有狼王被~干掉了,这一点众人都不难想到。

“别闹,我还没有那本事单挑狼王,亏你们跟了我那么多年。”

“诶?不是队长你掏出压箱底的秘招,把狼王给解决了吗?”

“你掏一个出来给我看看?要是有这种东西,我刚刚会是那副表情?”

“呃,那究竟是谁干掉了狼王?”

“还能是谁,不就是一开始冲出去的那位小姑娘。”

大叔让开身子,让众人能看到站在他身后的少女。

一时间,周围变得死一般的安静。

“大,大家怎么了?”

这尴尬的场面让菲儿有些无所适从,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什么?!”

“不可能的吧?她竟然把狼王给解决了!”

“那可是风魔狼!我们几人合力才杀掉一只!这是在开玩笑吧?”

质疑的声音瞬间传开,即便这结果是由队里颇有人望的什拉大叔说出来,也还是有不少人不敢相信。

换作是四年前,我们也没多少把握能打赢那头风魔狼王。经过这三年的磨练和在学院里那一年的学习,我们才能将狼王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击杀。

好吧,是菲儿,这场战斗我没出多少力。至于我为什么没带上爱丽丝,那是因为我把她留在队里当作保险,并吩咐过她,必要的时候就出手救人。

当然她不用出手的话自然是最好的,毕竟她现在的身份是我的妹妹,而她是自律型魔偶这件事,我不希望现在就传开。

被学院的人知道倒还好,因为基本是上层阶级的人,圈子本身很小,另外由于牵涉到利益和权利方面的问题,往往不敢轻举妄动。

而当冒险者的基本是中下层的人,那传开的范围就大的多了,可以说什么牛鬼蛇神都会有,到时只会引来无尽的麻烦。

说回菲儿这边,虽然是付出了不少的努力才成功将狼王击杀,但是似乎有人特别不买账,甚至还嘲讽了起来。

“这女娃子看起来连我都打不过,怎么可能杀掉那头狼王?肯定是……”

脖子处感受到的刺痛感和阵阵寒意,让这个小伙子没把话继续说下去,此时众人都注意到一把寒冰铸就的长剑,其剑尖正抵在他的喉结上,修长的剑身正向四周散发着咄咄逼人的寒气。

小伙子用身体清楚地感受到这把冰剑是真家伙后,双腿不禁开始颤抖,头上也冒出冷汗,嘴唇不停开合着,却挤不出一个完整的字词。

被这一幕吓到的众人早就停止了刚刚的那个话题,呆呆地看着那个被冰剑抵着喉咙不敢动弹的小伙,以及刚刚作为话题中心的少女。

“肯定是什么?笑话吗?”菲儿握住长剑问那个小伙,“我这女娃子似乎连你都打不过呢……”

菲儿说完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即使我不去看一眼也知道,她此时的脸色肯定不好看。

而被剑指着的小伙现在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虽然菲儿的剑连一毫米的距离都没有移动过,但他总感觉下一秒就会刺破他的喉咙。

“姐姐,算了吧。”

我轻声劝说菲儿,毕竟这样闹下去,对双方都不好。

菲儿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吐出,随后把剑放下。

寒冰铸成的长剑碎成许多细小的冰晶,最后消散在空气中。

“愣着干嘛?知道要做什么了吧。”

大叔用力拍了一下小伙的肩头,他才回过神来,拼命地向菲儿低头道歉。

“算了算了,要不是我累得要死,心情不好,我才懒得和你计较。”

菲儿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估计心情已经好了不少。

“虽然经历了一场小风波,但现在就让我们来欢迎这次救了大家的英雄凯旋吧!”大叔如此提议。

“噢——!”

众人爆发出阵阵欢呼,菲儿也有有些得意地享受着这一切,而我就在旁边静静地看着就好。

时候已经不早了,天早就完全暗了下来,饥肠辘辘的众人也没有闹腾太久,便开始准备伙食。

像我们这种时不时要露宿野外的,也不可能带太多新鲜的食物,毕竟容易变质,还不好携带,所以基本都是些干粮,至于味道和口感什么的就别奢求太多了,不过我和菲儿经历过那三年的摧残,对这个已经习惯了。

同行的大部分人也不是第一次吃这些干粮了,自然也不会怎么挑剔。

“嗯?那边什么情况?”

前面那辆马车附近有些吵闹,让我有些在意。

“那边啊,就是那位大小姐在发牢骚呗。”刚从那经过的菲儿告诉了我答案。

本以为跑这一趟队里的人应该都是些粗人才对,没想到混进了一位大小姐和她的管家搭这趟顺风车,虽然我们也是搭顺风车,不过顺便赚点外快罢了。

这两位特殊的客人,在出发的第一天我们就被告知了他们的存在,当时完全不能理解,这种大富大贵的人家为什么要选择跟着商队走,既不舒适,还有一定的危险,讲道理他们应该不差钱才对,为什么非要选这种有些自虐的方案呢?

就在前不久,我们从那位管家口中知道了缘由。

“管家不是说,家主要考验两个月后就要到某精英学院上学的宝贝女儿嘛,虽然不少方面她都忍耐下来了,但唯独吃的方面……她刚刚吃东西的时候,你也知道干粮能有多好吃?于是这两天积攒下来的情绪一下子就爆发了。”

我和菲儿一开始当冒险者时也是很不适应,毕竟之前吃好穿好,也不用风餐露宿,一下子肯定没法习惯的,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坚持了下来。

我们对这位大小姐虽然是感同身受,却也无可奈何,她的管家比我们想象中要严格许多,我们想提供些方便给大小姐,也基本不会被允许。

顺带一提,虽然对他们的家世背景和大小姐将要去哪所学院有些好奇,但管家说是因为有家主的吩咐,旅途中不能向其他人透露,我们也就没了办法。

“怎么?你还想帮她?”

“有点吧……”

我有些犹豫,可能是心里放不下,有些于心不忍吧。

“但要过得了管家那关才行啊……”

菲儿也是想伸出援手的,作为过来人,她自然清楚那道坎不好过。

此时,我注意到地上有一头风魔狼的尸体,估计是人们还没来得及处理掉吧,不过我心里突然有了个想法——

“不如,我们今晚吃烤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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