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下次光临。”

晚上八点钟,有一抹藏青色的绣花裙摆出现在甜品店门口那里的等身镜里,跟着林若出了门。

林若眼睛眯着,弯弯像是月牙,笑了:“要相信妹妹的技术嘛,诺,就连同班同学都没认出来你呢,林华华堂妹。”

被林若称为林华华的女孩,这时候她小巧嫩白的脸上仍然挂着喝醉酒一般的异样羞红。隐在藏青格纹的毛呢长裙下面的,是她被黑色打底裤紧紧束缚着的纤细长腿,踩着微微有跟的白色小皮鞋,走起路来一步三摇,走不出直线来了呢。

林华华:“哈……哈……”

林华华向前望望,再回头向后看看,见路上街灯明亮但却四下无人,不禁扶了一旁的电线杆,捂住自己的心脏,剧烈喘息起来。

去捂心脏的时候,林华华碰到了长裙里胸罩的下边缘,里面为模拟起伏放进去的填充物压了她平平的胸前,摩擦着的触感让林华华的脸更红了。

过了有一会儿,林华华才让自己因为极度害怕与羞耻而剧烈跳动的心脏平稳下来。

林华华张张嘴,刚想和林若说些什么,林若却笑眯眯地摇头,手指抵在自己唇前,闭上一只眼睛地俏皮虚声。

林若说:“华华堂妹,现在是在外面。如果你说话,声音被路人听见了,可是会社会性死亡的哦。”

林华华:“……”

林华华气极了,涂了橘红色系口红的小嘴张张合合好几下,愣是没敢说出话来。

气得身体哆哆嗦嗦,颤颤巍巍,林华华抬起手指着林若,用口型无声地拼出了“你这个魔鬼”。

“哇,好可爱。”

不过貌似林若并没有神领到林华华的咒骂,反而兴致勃勃地拿出手机咔嚓拍了一张。

林若在安全距离之内反抓手机,屏幕向给林华华看。

“怎么样,是不是很可爱?”

画面里的女孩子怒目睁着,但却没有狰狞可怕的感觉,反而是更显可爱了,有种让人忍不住欺负她,继续看她嗔怒表情的欲望。

林华华盯着手机屏幕,半响无神。

该说化妆术这种东西,果真不虚四大邪术的美名么?

明明在化妆之前,她林华华的容貌还是普普通通,最多被人称呼过“看着不让人讨厌”的人。

而现在出现在林若手机里的这位被刚刚拍下来的女孩子,却是一位有着栗色长发,五官精致的美少女。

虽然比不上郑梓言。但如果十分满分,郑梓言能到8.5或者9分的话,这位栗色美少女少说也有7分的颜值就是了。

林华华忽然想起自己手机还没被没收走的时候,她浏览网页偶然看到的一句话:

你是一个大男孩了,要学会修精致的眉,喷淡淡的香水,化好看的妆,在这大好的年华里去和女孩子们抢……

呸。

虽然她林华华的确是写了那样题材的小说不假,但她自认为自己的性取向是绝对正常不可能出问题的。

她喜欢的是郑梓言,是漂亮女孩子,怎么可能会喜欢男人啊!

不过,女装出街原来是这种感觉啊……

林华华觉得今晚回家更新小说的素材又有了。

好像她妹妹说的也没错,有些事情不去尝试一下 ,只是凭空去想象的话,根本不可能知道呢。

这就像作者想要写出优秀的作品来,没有有趣而且合理的故事是行不通的。而这样的故事嘛……

作者不亲身体味一下怎么可能写得好呢?

比如前些年有部大火的武侠小说,这部小说的作者为了写好的打斗场面,可是花费了好几年的时间去亲自跑到武当华山那些地方拜访名家了呢。

但即使如此,她林华华也不会给林若什么好脸色就是了。

她穿在身上的衣服的确是她妹妹林若的不假。但假发也好,义乳也好,这些东西怎么看也不会是一个女孩子的日常用品吧?!

……

(为什么都晚上九点钟了,万达这里的人还是这么多啊。)

林华华的内心在悲鸣。

林华华没有夜间外出的习惯。平时晚上她大多是窝在自己的卧室里默默写小说,很少外出,最多也就是到自家楼下便利店买些吃的喝的。

虽然林华华并不觉得自己是怕生的人……

但无论什么事情都得分情况啊!

再喜欢吃雪糕的人,他重感冒的时候,浑身冷得瑟瑟发抖,怎么想也是不可能去吃雪糕的吧?

林华华站在万达广场这边的街头等待红绿灯亮起,浑身瑟瑟发抖。

当然她身体瑟瑟发抖不是因为寒冷,林若借给她的衣服很暖和的。

“安心,要相信妹妹的实力嘛,不会被发现的。”林若的声音悠悠从前方飘来。

(不会被发现个鬼啊!)

林华华觉得自己已经要哭了。

于是明明在等待半分钟之后,绿灯亮起了,林华华却膝盖打颤,两腿发软,几乎要走不动道了。

这边的商业街,店铺灯火通明,人群浩浩汤汤,男男女女老人小孩都有。

人多眼杂,如果被哪个人拆穿了身份,她林华华可真真就社会性死亡了啊。

啊,这里有个化妆装成女生的异装癖诶!

林华华感觉到时候自己就是被警察叔叔以“扰乱社会治安”带到派出所里过夜都不过分。

“……啊。”

见林华华好久都没有跟过来,林若不禁回头看。看到林华华还在浮岛那里傻傻站着,脸色都吓得煞白了,林若只好返回到她身边。

“要是实在害怕的话,咱们就回家吧。”林若说:“不过这样的话,手机妹妹可就不会提供经济支援了哦。”

林华华:“……”

这是三个小时前,林若林华华“姐妹”谈好的条件。

林华华答应出门,林若会提供用于购买手机的经济援助。不过,需要在今天一起去万达那边的店里来买才行。

该说,当时在家里,对于镜子里打扮好的自己的样子,林华华还是有些自信的。

再者晚上九点钟……这么晚了,怎么讲万达这边都不会有太多的人吧?

可惜,林华华失算了。

但手机……

自从妍丽老师没收掉林华华的第四部手机之后,林华华去年收到的压岁钱红包就彻底告罄了。

而且每日的零花钱还被妹妹林若打劫了一半,林华华是真的没有什么经济实力来买新手机了。

(啊啊啊,没有手机的日子实在是太难过了啊!)

如果不是因为手机被没收,林华华没了码字工具,她至于偷偷摸摸在家里电脑上写小说,然后被林若给逼成现在这个样子么?

但是……

只差临门一脚了!

都已经走到这里了,手机店已经近在眼前,怎么可以放弃啊!

于是林华华咬咬牙,面色变得平静淡然(实际上是自暴自弃),视死如归地跟着林若走了。

……

镜头回到海州三中对面街道的甜品店……上面居民楼的某个房间里。

滴滴。

手机响了,黑长直拿起手机来看。

【编辑】:“亲爱的高莹同学,你已经一周没更新漫画了哦。”

【高莹】:“放心,我今天晚上就爆肝,十二点之前绝对更新上去!”

高莹打完字发送出去,直接暴力地把手机甩到床上,撞了软软的靠枕,没有发出什么声响。

几个小时前她还在因为怎么更新《校园恋歌》愁眉苦脸呢。

这个《校园恋歌》是十分标准的青春恋爱类漫画。单男主多女主,其实就是大家常说的后宫番。

而作为这部漫画的编剧兼画师的高莹觉得,这种漫画根本不需要什么深刻情节的。

反正大家喜闻乐见的就是刻画一位脸谱男主,然后再出现几位性格属性各不相同的妹子,之后让他们腻在一起各种撒狗粮,卖*肉送福利不就好了嘛。

而且从实际情况来看,高莹的这种做法完全行得通。只要画风实力够硬,并且能用各种圣光最大限度卖*肉的同时又把握好尺度不被算成色情,绝对能吸引大票的死肥宅来看的。

诺,像她画的这本漫画就是这路子。到现在更新半年了,甚至还出了单行本呢。

只是……

她画的这类漫画,就算不需要什么深刻剧情,可一些合理的,能推动故事发展下去的剧情还是要有的呀。

就在几个小时前,高莹同学还在因为编不出新剧情来,灵感枯竭得愁眉苦脸。

她最近几期的《校园恋歌》更新得有些水,已经有不少读者在评论区里吐槽了。

比如其中有位读者就吐槽得十分不留情面——

以前挺好看的,但现在这本漫画画得越来越庸俗了。画师的实力还行,但编剧真的是越来越差劲,编出来的东西太烂了。看作者写了请假一周的请假条,也不知道是编剧病了还是画师病了。画师病了请务必保重身体,要是编剧病了,精神萎靡,身体不好就要写了啊,编出来的剧情乱七八糟的,怎么这妹子就突然喜欢上男主了?卖肉番也没发展得这么快的吧?

高莹:“……”

所以这位亲爱的读者童鞋,您到底是的关心我呢,还是在骂我呢?

高莹的心中一万只某神兽践踏而过。

嘛,虽然一人分饰两角,这也是高莹自己干的。其中苦味是打跌了牙也得自己咽下去。

毕竟,高莹刻画的那几位性格属性不同的女主角……她已经把自己脑袋里能想出来的所有酸臭恋爱气息的剧情全都用上了……说是江郎才尽也什么错呢。

不过,这一切都将不同了!

高莹又拽来被她摔到床上的可怜手机,翻看起之前拍下来的照片。

白发赤瞳,容貌精致得仿佛异世界穿越过来的妖精的美人。还有那个清纯害羞像是乡下女孩,又像是高山之花的人……

高莹看着照片,精神异常兴奋起来。兴奋着,她的脸悄悄漫上丝绯红,右手食指拇指搓搓,像是在捏画笔。

像这位白发赤瞳的小妹妹,给人很高贵的感觉……就设定成贵族家的大小姐,之前一直是在家里接受家庭教师的一对一授课,这是第一次来学校过集体生活吧。

然而另一位……设定成大小姐的家境贫寒的同班同学?因为朴素心思单纯,再通过某件事情获得了大小姐的好感?

感觉可以诶!

高莹觉得自己灵感来了。

这样将中心放到大小姐与平民女孩之间的百合花上就可以了。至于之前那个脸谱男主……甚至完全渣男化死掉,给大小姐做衬托都行。

正好最近剧情水得很,歪歪心思给男主扣上渣男帽子很容易的。

“嗯嗯,非常不错。”大小姐酒红色的双眸泛起了笑意。

笑着,大小姐白嫩的手抚摸在了平民女孩的白皙肌肤上。女孩肌肤的触感不算细腻,但也谈不上粗糙,有着平民家庭特有的淳朴感觉。

是了,就连女孩现在羞红着的脸颊,还有僵硬到想躲开的身体,也是淳朴感觉十足呢。

而且十分地想让人去欺负她。

大小姐兴奋地舔舔自己的嫣红嘴唇,说:“做我的女仆怎么样?”

“诶?”女孩的神情很迷茫。

“多少钱都可以,我想买下你哦。”

哎呀哎呀!

我高莹真的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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