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带着我走出了地下,却在一处雕塑旁停下了脚步。那是一匹巨大的狼。整体有接近三米长,蓬松的狼毛根根分明,但是身后蓬松翘起的尾巴...让我严重怀疑它有狗的血统。

雕塑整体四肢直立于地面,狼头高高扬起,仿佛在向着月光嚎叫着。富有力量感的肌肉轮廓是力与美的结合。

“这雕塑也太逼真了吧!”我不禁感叹道。“这可不是雕塑,这是几百年前格纳斯的爱犬,那次他穿越时空裂缝时心疼它而没有带上它,我的祖父最终将其封印在石像里,不然,它也不可能活到现在。”“它!它还活着?!”“是的,只有格纳斯的血脉能将它从封印中唤醒,叫你来也是这个目的,去吧,不过能不能得到它的认可就看你的了。”

呵,为什么封印?估计是你们喂不饱这个大家伙吧。

接下来是滴血认主吗?真是俗套的剧情。

我的右手食指在燎原的刀刃上轻轻一抹,通透的血液渗了出来。

我的血...怎么也变成通透的红色了?

不去多想,我走近狼头,按常规剧情描绘的那样,伸直右臂,将血抹在它的额头上。

自它额心,细小的裂缝向四面八方蔓延开来,很快就蔓延到它的全身。交错的裂痕开裂开来,黑色的外壳碎片如墙皮一般剥落,散落了一地。

外壳落下,就露出了它原本的毛色,是晶莹通透的白色。晶莹的白色到背部渐变为黑色,直到后颈。狼首部分也开始剥落,最先裂开的是它左眼的碎片。碎片落下后,我清晰地看到它那墨色的眼睛直盯着我。正当我为拥有第一只宠物而兴奋时,挣脱了石质外壳束缚的它张嘴向我咬来。

慌乱中我将左手护在身前,它尖锐的牙齿与保护着我左手的角质发出了令人牙酸的摩擦声。

幸好,被格纳斯的血强化过的身体快速后撤,它也刚从禁锢状态恢复动作有些不协调,不然,被咬住的可就不仅仅是我的左前臂了。左臂没有传来疼痛的感觉,只有轻微的挤压感。

当我准备使劲将左臂从它嘴里伸出来的时候,它却主动松开了牙齿,用湿漉漉的巨大舌头舔了我一脸,把我舔得一脸懵。身后的蓬松尾巴高高翘起,一下一下在身后画着圆圈。又用那硕大的脑袋在我胸前蹭来蹭去,炽热的鼻息喷在我的胸前,把我从懵逼的状态中唤醒。

说好的认可呢?!说好的驯服呢?这狼就这样直接白给了?!

它抬起头,面对的天空,饱满地嚎叫了一声,嗷呜——汪!

汪?!

莫非这是...拆家小队长——哈士奇?!看起来还像是纯种的...

仿佛印证了我的猜测,它好奇的地扭了扭头,然后原地打起了滚,晶莹雪白的毛发沾上了不少灰尘。

滚完之后又是一路撒着欢小跑着,速度倒是挺快,但那巨型的体格一路撒欢小跑怎么看都感觉有些违和...它冷不丁绕到了我的身后,一口叼住我的新刀燎原,一甩头远远将其丢开,然后...玩起了自抛自捡的游戏。看来,无论是在那个世界,无论体型有多大,哈士奇的本性都是一样的。我正想叫它停下,又打起了滚的它看起来很快乐。

但是由于体型过于庞大,一下没有收住,它的脑袋撞在一旁的墙壁上。碎裂的墙砖纷纷砸落在它的头上,凄惨的哀嚎回荡在空中,留下石化的我和原本在一旁窃笑的魔王在风中凌乱。

“咳咳,那个...墙壁维修的费用得从你继承的遗产里扣。”

“???”

我心里对魔王的正面评价一跌再跌,他坑爹不靠谱的人设算是确定了,这狼哦不,这狗...谁敢养啊……

我渐渐明白了,之所以上上届魔王将其封印在石像里,一是养不起这个饭桶,二是怕它把魔王殿给拆了。什么心疼它不带它走,格纳斯一定是自己也怕了这个巨型二哈,趁着进时空裂缝躲开它的!

“咳咳,忘了说了,由于封印术在我父亲那一辈失传了,所以,你应该不能将其封印回去了,你就...自求多福吧哈哈哈。”

不要啊……我再次被哈士奇扑倒在地上狂舔着,上身和脸都湿漉漉的,就算我的力量得到了不小的强化,但在它那巨大的体型下几乎毫无还手之力。

我记得,哈士奇作为大型犬,需要大量的运动消耗过多的精力,在它精力耗尽前,我应该是跑不了了,只能陪着它痛并“快乐”着。

就这样,才到异世界短短几天的我,突然变成了一个拥有几万枚金币和一座领土的第四魔君,这都是格纳斯留下的遗产。由于他没有子嗣也没有继承人,按照他进入时空裂隙前立的遗嘱:若其无法回归,将把他名下的遗产一并继承给有着他血统的继承者,也就是融合了他血液的我,成为了他财产的继承人。

由于这么多年过去他始终没有回来,也没有有着他血脉的魔族出现,这一大笔遗产自然全都是属于我的。

***

关于金币这里说一下,就我所了解的魔族情况,货币被称为戴弗。在这里大概一铜戴弗相当于一元人民币的购买力,1金戴弗=100银戴弗=10000铜戴弗,坐拥几万金戴弗的我,相当于有了好几亿的身家,这是我在异世界种田发展的初始资本。

***

除此之外,我还有新获得的“燎原”长刀,和刚刚认主的...哈士奇,我给他取名为:雪影(Snow Shadow),因为它有着黑白双色的毛发,再加上身上新换的黑色大衣,我一下从一个莫名其妙的穿越者变成了一个魔族君主。现在,是时候出发前往混乱之城了。

随行的只有十几位部下。毕竟也不是什么人都愿意去一个混乱的地方生活。自从格纳斯走后,无人治理的领土被瓜分侵吞,最终只剩下了最后一座城。而这座城市,由于人员混杂,又地处魔族领土的边缘地带,一直是个鸡肋般的存在。

不,鸡肋还弃之可惜,这里怕是白送也没人会要。格纳斯走后一任一任的领主来治理过,但过高的赋税,沉重的劳役,使得人民生活苦不堪言。正因如此,没什么产出的这所城市被沦为了弃子,而原来的城主也在接到第四魔君回归,也就是我回归的消息后,最后一波敛财后就回魔都了,无人治理的城市更加混乱,也就是我此行的目的地——混乱之城。

说是给我继承的财产和城市,还不是看上了我那金灿灿的金戴弗?如果我治理不好,这些财产都会被充公,瓜分完毕,而我本人也会被贬为平民,那么,我在这异世界的生活,就全毁了。

很可惜,他们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扔给了我,想将占有格纳斯财产的行为合法化,可我是经受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熏陶的21世纪好青年啊!我还是一个历史系高材生啊!我太清楚社会形态的变迁了,我有信心,把人类在几千年里走过的道路用几十年走完,虽然相比三年的时间很短暂,但将其治理得井井有条还是我所能做到的。

我要把这混乱的边境小城,治理我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城市——冷杉市。看不到的,叫远方;回不去的,是故乡。那里,已经回不去了,那么在这里,我会重现它的辉煌。

那么,我在异世界的种田生活,正式开始!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切换电脑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