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大的道路上,一支颇具规模的队伍在此缓缓前进着。这条道路是通向卡洛斯王国首都的必进之路。

这支队伍的护卫虽然不多,但个个都是身着精钢铠甲的骑士。通过他们的行动模式和执行力可以看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在这支实力雄厚的队伍里,最引人注目的便是位于队伍中心的马车了。这辆马车的车厢比别的马车大出整整一倍,而且被蒙上了一层密不透风的黑布,充满了神秘感。如果有感知能力出众的强者在场,就会发现马车中蕴藏着一股强大的气场。这股气场内敛而浑厚,如同一柄未出鞘的利刃。

如此豪华的队伍,自然少不了商人同行。跟在这种队伍旁边,别说是山贼了,就算是魔兽袭击都需要担心。在队伍的末端,有一辆简陋的马车,显然这也是抱大腿行列中的一员。

这辆马车的驾驶员是一个肌肤黝黑的光头大汉,他的名字叫做密斯顿,是一个武器店老板。

密斯顿扭过头看着某个蹭车的无赖大叔:“林塞,你准备什么时候去买一辆马车?天天蹭我的车总不好吧?”

被叫做林塞的中年大叔惬意地哼着小曲:“有免费的车和马夫蹭,为什么要花钱买罪受呢?”

密斯顿有些头痛地捂着自己的大光头:“你怎么说也是个小有名气的玉器店老板,怎么抠成这样?”

林塞是密斯顿的邻居,在他的武器店隔壁开了一家玉器店。虽说是玉器店,但也出售各种矿石制成的雕塑艺术品。

林塞本人也是个小有名气的雕塑家,经他之手的雕像,个个都是栩栩如生,深受贵族喜爱。因此,林塞的店铺生意一直都不错,自然而然就积累了不菲的财富。

然而,林塞这个大老板却是个铁公鸡。都说越有钱的人越抠,林塞这个人更是抠到了极点。一日三餐吃的都是粗茶淡饭,别人看了还以为是个没钱吃饭的穷书生。一年到头,也没怎么看他买新衣服,换来换去总是那几件。

每次出去进货都是蹭密斯顿的车,都不知道蹭了多少年了。

“好啦好啦,这次我又淘到了不错的矿石,到时候送你一块。”林塞摆了摆手。

林塞这个人说来也怪,虽然是个小有名气的玉器店老板,但终究也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既没有斗气,也没有魔力的普通人,却总能淘到一些有价无市的矿石。这些矿石要不是百年一见,要不是只有在一些穷凶极恶的险地才会出产的稀有品种。

“林塞,你这样子会娶不到老婆的。”密斯顿语重心长地告诫林塞。

“不好意思,我不仅有老婆,还有一个女儿。”

密斯顿一愣,眼睛瞪得**:“啥?”

他做了林塞这么多年的邻居,压根不知道这个吝啬大叔还有老婆女儿。

“只不过她们住的比较远,见不到面。”林塞叹了一口气,看着蔚蓝的天空有些出神。

因为相隔太远,所以他们之间只能通过魔力投影见面,扳扳指头也有十多个年头没相聚了。

林塞跟他老婆倒是经常通话聊天,就是这几年他女儿一直不肯见他。或许是因为青春期到了吧,不想看到他这个从出生起就不在她身边的父亲。

我还真是个不称职的父亲啊,林塞有些苦涩地笑笑。

“林塞,你说那个马车里装的是什么东西啊?这么多装备精良的守卫。”密斯顿指了指那个让人没有办法无视的马车。

林塞瞥了那辆马车一眼,轻描淡写地说:“估计是押送着什么宝贝咯。”

密斯顿摸了摸自己的大光头:“那一定是什么价值连城的宝贝,真想看看啊。”

“要看去我店里看个够,我店里也有。”林塞不屑地挥了挥手。

“切,你就吹吧!”密斯顿没好气地白了林塞一眼,没把林塞的话当回事。

“吼!”

两人正聊着,震耳欲聋的咆哮声从路旁的森林里传出。随着咆哮声的传来,一只体型庞大的巨兽如同推土机般冲来,把冲锋道路上的树木碾得横七竖八的。

“哦哦哦!这不是地龙吗?为什么这种级别的魔兽会出现在大路旁?”密斯顿看着眼前的魔兽,脸色吓得惨白了。

旅途中遇到魔兽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所以车队需要聘请守卫保护。但是遇到地龙这种东西就不正常了,像这种实力恐怖的魔兽只会出现在森林深处,因为那里食物充足。森林边缘都是些弱小的野兽,地龙根本看不上。

面容惨败的密斯顿立马跳下马车准备逃命,却发现林塞还怡然自得地躺在马车上。密斯顿立马把林塞拽了起来:“再不跑就没命了!守卫可挡不住这怪物!”

林塞却不以为然:“跑什么,我的货还在你车上呢?”

密斯顿知道林塞喜欢钱,但没想到连命都不要了:“那你保重,我每年会给你烧纸钱的!”既然林塞一心赴死,密斯顿也不阻止,拔腿就跑。

“嘿嘿,你会回来的!”林塞依旧淡定地躺在马车上哼着小曲。

密斯顿的马车位于队伍的最末梢,也是最先接触地龙的马车。此时,地龙离马车已经只有一步之遥。它只需要再多走一步,林塞跟马车就会被踩成一滩肉泥。

就在紧急关头,一个身着黑衣的长发男子在马车上站定:“好久不见,你还是老样子。”

面对地龙的死亡踩踏,长发男子淡淡地抽出了背后的黑色长剑。长剑出鞘的瞬息,男子的气场也如出鞘的利刃般锋芒毕露。

长发男子朝着地龙轻轻挥出一剑,一道无形的剑气从地龙身上透体穿过。

地龙的身体就像是豆腐一样被切成了两半,它引以为豪的铠甲在男子面前就像是纸糊的,不堪一击。

或许是因为剑气实在是太快了,地龙的身体倒地后才喷出鲜血,所以男子和林塞没有沾到一丝血液。

林塞笑眯着的眼睛终于睁开:“哟,好久不见啦。东之剑圣——桐谷。”

桐谷击杀地龙后,并没有收剑入鞘。眼神死死地盯着躺在马车上的林塞,双目中满溢着战意。他手中的剑刃微微颤抖,发出细微的剑鸣,好像随时都会把林塞切成碎片。

盯着林塞看了许久,桐谷长叹一口气:“算了,你现在就是个普通人。”

桐谷的战意如冰雪般消融,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落寞。他将剑纳入背后的剑鞘:“最近过得怎么样?”

“还不错。当然没你混得好。”林塞不知道从哪里找出了笔和纸:“呐,第一剑圣。快给我签个名,我好转手卖个天价。”

桐谷可以说是所有少女心中的梦中情人。不仅是大陆第一剑圣,人还长的帅,有钱,人品还好,人缘更是广,走到哪里都是一大片迷妹。

简直就是高富帅,白马王子的代名词。要是有这么一个老公,睡觉都能笑醒。

这么一个龙傲天男主角模板的人却没有女朋友,没错人家是条单身狗。当然不是因为没人喜欢他,而是因为他就是个武痴。

“我还有事,先走了。”桐谷并没有理耍宝的林塞,转身朝着那个引人注目的马车走去。

林塞对着桐谷的背影喊道:“有空来我店里坐坐,记得带见面礼来!”

看到地龙被解决掉,密斯顿悻悻地跑了回来:“那个大佬你认识?”

“我什么牛鬼蛇神不认识?冥界之王我都熟得不得了,哪天你死了下冥界了,就报我的名号,保证安排地舒舒服服。”林塞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密斯顿白了一眼林塞:“全世界的牛都要被你吹死了。”

“不信拉倒!”

“既然你这么厉害,那你说说为什么地龙会出现在这里?”密斯顿指了指地上的尸体。

林塞瞟了一眼桐谷所在的马车:“没准是对着那个价值连城的宝贝发清呢。”

“神经病,我看你才发请呢。”密斯顿重新驾驶着马车跟上了恢复秩序的车队。

与此同时,桐谷坐到了自己的马车上,他的背后是一个被黑布蒙得死死的铁笼子:“你的小伎俩都是徒劳无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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