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辰一边喝着稀饭,一边目不转睛地观察着我的反应。

他老父亲般什么都懂的眼神让我如坐针毡。

凌辰很可能是老天专门派来纠正我扭曲思想的克星,而且不出我所料,此类“偶然”事件一定会频频发生。

这可不行,开车被撞见,说明司机业务一点都不熟练。

我知道自己脸皮太薄,所以面对羞耻的情况往往会惊慌失措。

羞耻是一种极为高级的情绪,只能发生在具有自我意识的动物身上,同时必须要依据在某种社会规范之上。这是社会对身体进行控制的一个典型,是人类社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因为生存的必要而发展出的特殊文化。

我们不能将性污名化,而是冷静的目光去分析,对传统进行祛魅。

羞耻是一种弱点,在肉弱强食的社会中,羞耻感并无益处。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些铁血纯爷们就鄙视那些寻求包养的人,可他们却因为自身的羞耻心而忽视了寻求包养是弱小者生存的最优解。

当然你会问,我一会要自食其力,一会又要富萝莉包养我,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容我解释一下,作为实用主义者,熟练利用双重思想可是正常操作,难道严于律人,宽以待己的双标它不爽吗?

总之,我的行为不应该构成羞耻的前提,因为这是在解放天性,是个体意识的觉醒与反抗,我是光荣的先驱者。

什么时候自己能够做到随时随地开冲,哪怕在面对家人也高冷地表示自己要关上门开冲时,我的修炼就算小成,达到物我一体,心物一体的境界。

凌辰轻描淡写道:“姐姐,你真的没有为自己的行为绞尽脑汁诡辩的必要,我又不会因为姐姐那青春期的好奇行为而讨厌姐姐。难道姐姐是不玩羞耻play不舒服?”

我放下筷子,厉声道:“凌辰!”

“姐姐,怎么了?”我不客气的语气让凌辰委屈地看着我,“难道我煮的饭有问题吗?哪里有问题请姐姐提出来,方便我改进。”

我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你做的早饭很不错,但我想说的不是这个。敲门啊!敲门!你就不能稍微尊重一下我的隐私吗?”

“是,这次是我错了,姐姐。下次我一定会注意。”

凌辰那敷衍的态度让我很不满,感觉他完全不在乎我的尴尬,反倒觉得今早的事实属“春天来了,又到了动物交配的时节”般平常。

喂,你才离开我一天,翅膀就这么硬了吗?时间再长点,你是不是还要把我当成蝼蚁啊!

我是个好色的高中生还真是抱歉了!

我冷哼道:“你就不能稍微体谅一下我身为女孩子的羞耻心吗?”

“这个时候姐姐又觉得自己是女孩子了?难道姐姐想通了?”

“算是吧。”我正色道,“凌辰,你知道《性别问题》这本书吗?”

“应该是后现代主义思想家朱迪斯·巴特勒写的书吧。”

“不愧是我的弟弟,像我一样见多识广!”

“姐姐知道的东西我当然知道啊,所以姐姐是想拐弯抹角地夸奖自己?”

“咳咳。”

我心虚地咳嗽一声,继续我的长篇大论:

“总之我在与女权主义,啊呸,是和田园女权斗争的时候,我了解到了巴特勒的思想,然后发现她的观点有点意思。”

“她认为性别的产生不是性别建构论所认为的性别规则或者习俗作用于身体的结果,而是依靠身体自救地重复表演某一性别角色的效果。”

“简单地说,性别与主体都是一种假象。性别其实是一种表演,并非你的生理性别所决定,也不完全由你所处的文化环境决定,而是由你当下的认知所决定。”

“女装大佬也好,**也罢,通过穿上女装、吃糖等表演性的行为,从生理男性(sex)变为社会女性(gender)。”

“虽然巴特勒的思想缺乏实证依据,但是这对我来说很实用。我的生理是女性,我的心理是男性,看似不可调和,但我在社会上扮演的性别最终取决我对性别的认知。”

“我愿意表演女孩子,那我就是女孩子。我想要保持男生的思想,那我还是以前的凌久。所以我没有必要继续纠结下去,哪个身份更适合日常生活我扮演哪个身份呗。”

听完我的话,凌辰点头道:

“姐姐能想开真是太好了。不过姐姐是怎么想到这种解决问题的思路?”

我感觉自己的脸颊一直连到耳垂都在发烫,有些紧张地拨走乱发,支支吾吾地回答道:

“就在你刚才闯进来,脑袋宕机的时候。”

凌辰赞叹道:“原来如此,这是姐姐的自我保护机制吗?姐姐不但擅长用阿Q精神安慰自己,还能用完整的逻辑进行自洽,看来姐姐这么多年死宅不是白当的。”

我反驳道:“什么阿Q精神,我才不会自欺欺人,我那叫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好吗?”

凌辰耸肩:“嗯,姐姐非常乐观,所以总是间歇性抽风。”

其实昨晚和基友聊天之后,我豁然开朗,认清目前的状况。

我突然看开了。我内心纠结于自己是男人还是女人对日常生活而言其实只是在自找麻烦。

我身为死宅,社交范围有限,活动范围更是有限,堪称节能的典范。

在此基础上,我的人际关系已经固定下来,而留给他人的印象并没有产生多大变化。我只需保持原有的行为和性格我就能重新完美融入日常中。

变身这件事对我的实质影响暂时还不会凸显出来,最多只是小麻烦。

且不谈我的变身会持续多久时间,哪怕以后谈婚论嫁,也不太需要担心什么。

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再不济我去嫁给好基友算了……

诶,先不要打出问号,其实这同样是我经过思考后得出的结论。

婚姻是一种契约关系,是私有制存在导致的结果。

如果恋爱是幻想般的美好,那么婚姻则是现实的妥协。

要是谈恋爱我一定会选择女神,但是基于现实因素考虑,女神却不是完美的结婚对象。

相反,我的好基友孙小川反而更适合自己这样的死宅。

我对我的好基友知根知底,虽然他是个肥宅,但是儒雅随和,而且在情感上非常负责任。我可是每个季度都会换纸片人老婆,但他已经坚持一个纸片人老婆很多年了。

他绝非是女性会感兴趣的那种人,但他最后一定可以找到老婆结婚。作为好基友,与其看他最后成为接盘老实人,还不如将就一下。

仔细想想,他家有钱,但他是个十足的废材,能够理财的我不就是一家之主吗?而且叔叔阿姨和我很熟,以前我去他们家做客,他们就常说要不是自己生的儿子,一定会把我当成亲儿子,让我当他们的女婿继承财产。

越想越气,为什么是我变成了女孩子,那个死胖子成为美少女多好!

这样我不就白捡一个青梅竹马的美少女顺带直接成为富翁了吗?

难道那个死胖子才是人生赢家?

……

爬爬爬,算了,不要自己恶心自己了。

总之婚姻并非凭着一时的冲动就能一直走下去,而是在跑马拉松,每一个现实因素都能让你中途放弃。毕竟生活可不止诗和远方,还有柴米油盐酱醋茶,房子车子养老孩子……

古代就有门当户对的说法,我的女神虽然低调,但我还是细心地发现了她家族的力量有多么强大。哪怕女神愿意和我在一起,除非我能拿出配得上女神的能力和资源,否则他的家族绝不会同意我和女神在一起。

于是当我理解到我和女神之间几乎不可衡越的鸿沟时,我放弃了向她表白的计划,只有这样我才不会给她带来困扰。

做舔狗是我最后的倔强,这样保持与女神若即若离的关系,是不会伤害任何人的最好选择。

因此,我可以再次做出关键抉择,从身心上接受自己的新身份。自己可是美少女,而且和女神是闺蜜。比起继续做卑微舔狗,做塑料花姐妹不挺好吗?

大概就是这样吧,为了爱牺牲自己,我都有点感动了。

能和女神贴贴,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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