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屏幕上舞动着的手指,宛如那不停地挥舞着的利剑划出优美的弧度。

我眉宇间的沟壑被填补上了有些,嘴角的笑意却是完全消失了。

随着碧蓝色的进度条的一段段完结,资料以及全部传输到了姬浩然的手机上。

“这是?”

我将整合的文件点开,冰冷的声音因为延迟的作用稍后一步回荡在我耳蜗的深处。

“这是账单哦。莫恭所有开销的账单。”

手指向下一划,屏幕上琳琅满目的数字加夹杂在图像中便不停飞舞起来,宛如一道道隔世的寒意。

“我从银行里去取的那五千之时的账单。”因为网银直接转账会留下痕迹,所以莫恭并没有让我去转账,但是没关系,当逻辑通性贯穿之时,这份毫无意义的纸条也会发扬其作用。

“这是莫恭在奶茶店花费的八千。由莫恭本人亲自签名,奶茶店还有监控。所以不用担心他们不承认。而这是从所谓的‘社团经费’中拿的。”

下一刻,一个写有我和罗德志姓名的便签贴便出现在屏幕里。

“这是我和罗德志存放在社团里的两万块钱。姑且是属于私人财产,但是他们未经我们便私自动用了。莫恭,想必就是主要指使人吧。”

“嘛,总的算下来,总共两万五千人命币。就算不算奶茶店那动漫社公共话费的八千。那莫恭合计也从各种方面敲诈勒索亦或者盗用了我的私人财产,共计一万七千左右。”

我眼眸微闭,这是为了不让对面的恭悦看见我这副阴险的表情。

“我姑且不敢跟他算暴力威胁已经所谓的暴力行为,不跟他计较贩卖个人信息的罪行。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分类来看呢。”

(就当科普了。(笑))

嘴角的笑意绽开,虽然我是在微笑,但是我想的笑容应该会让人不寒而栗才对。“他应该差不多是要拘留三年呢。”

但是随即我自顾自地摇了摇头,接着说道。

“哦,不对,他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还具备以下情形呢,所谓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嘴角的笑意更甚,当然隐藏在眼睑之下的寒意也更甚。

“我姑且还是风华正茂的十七岁,还不算成年人对吧?”

“。。。。。。。。。。。”

沉默,从电话那边传来的是沉默。我听不见对面有任何的声音,连呼吸声都没有。姬浩然应该是屏住了呼吸,一身惶恐地瞪着手机吧?

“你听见了吗?”我关切地问着,语气也恢复成原来的温和。“是不是我说的太快了。”

“啊。。。。嗯。。。。”

我突然恢复成温柔的声响,这让姬浩然有些哑然失声,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嘛,总之你就这么跟她母亲说吧。要么退学,要关他三年。”

我打了个哈欠,一切对我来说都已经是尘埃落定了。所以,我不在感兴趣了。

“当然,她要是还是恬不知耻地想要打官司,上法庭。想要圆一个什么平安无事的之类痴人说梦的话,我也不介意用我的能力碾压他们一下。她们要是胆敢扰乱一下司法,再做一些什么苟且的事情的吧,我也不介意把她们搞得家破人亡。如果一个国家的司法都不严格。那么,事情可就大了。嘛,当然我个人是相信我国司法的啦。”

我个人虽然算不上什么大人物,但是我们协会姑且还是有检举权的,如果他们真的权势滔天的话,我也不介意让一些人下马。

“。。。。没问题的。”姬浩然说着,我不知道他是在喃喃自语,还是跟我说话。

但是,我能听出来他话语中的震撼。嘛,一点小小手段罢了,不需要在意。

“授恩啊,你这不是早就准备好资料了嘛?为什么不直接把他当做那个反例呢。”

“嘛,我个人的恶趣味罢了。”我缓缓说道。脸上也涌起一丝害羞的笑意。“我喜欢在别人最意气风发的时候吐露点刻薄话啦。”

“这他么还是刻薄话的程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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