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天休假日。宋笙倚靠在自家落地窗旁,稍稍低头看着这座城市的风景。她垂下眼皮,睫毛的影子在她的卧蚕上延伸出。她一只手举着红酒杯,但其实里面装得是葡萄汁,她现在还是喝不惯酒。并且没人会发现这里面是什么的。

现在也没别人。

宋笙办事很有效率,不需要做的工作不会去做,必须去做的工作尽快完成。谷雨这事才不是什么必做之事,照理来说宋笙不应该去管的,平常来说她也懒得去管才对。但是,懒归懒,还是要负责任的。这让人不禁想起了保罗.柯艾略著书中的一句话:牧羊人喜欢四处游荡,但永远不会忘记他的羊群——同样的,作为责任编辑,喜欢懒惰的她绝对不会忘记,让亲爱的作者保持一个良好的写作心情,写出力所能及最好的作品。这样想来,好像也算是个必做之事?

八月底了,马上就到九月了。宋笙想着,自己的生日也逐渐临近,马上就要二十五了。二十岁到三十岁,大家总说这是人一生当中的黄金年龄,宋笙不知不觉间马上就要在这个黄金年龄中走到一半了。人生目标完成了多少呢?至少在按照计划循序渐进中。虽然已经是这年纪了,但宋笙还是期待了一下。生日时,稍微奢侈一点买个蛋糕好了。

先把当务之急的事儿做了再说。宋笙放下酒杯,拿起了手机。

“boomshakalaka——”另一边,谷雨的电话铃声响起。

有时候她自己都会被这铃声吓到。

“小姐怎么了,现在可都晚饭时间了。”

“出来一趟。”

谷雨眨眨眼,她的语气可真冷。

“好,出来去哪?”

“我家。”

“喔……”

老大不小了搞什么神秘,谷雨看着手机屏幕上映出的通话结束界面,叹了口气。不过待在家也挺无聊的,谷雨走到玄关上穿起了鞋子。

“终于到了。”

等待良久之后,宋笙总算听到了敲门声,她乐呵呵地走来开门。

“即使入秋了也很热的,如果不想小姐的房间里充满汗臭味,就开车来接我啊。”谷雨挥挥手臂,即使只隔了几站地铁,但她还是被阳光直直攻击到了。谷雨当然很怕自己晒黑,很多女孩子都怕这个。

“你小姐可没买车。”

宋笙摸摸谷雨的头,然后立马把手抽了回去擦了擦自己的裤管,真没想到她头发上也有汗。谷雨撅起嘴,毕竟宋笙这动作就感觉是在嫌谷雨脏一样,谷雨当然也就习惯了,但若换作某个不认识的陌生人绝对会生气的。

“别生气,我错了。”宋笙当然察觉到了谷雨的心情,她的直觉总是准确无比。

“没事,不这样做就不是小姐了。”谷雨将手交叉摆在胸前。“那么,小姐今天叫我来到底是?”

听到这个疑问,宋笙低下头来,半晌过去才重新抬起头面对谷雨。她的眼神认真到就差真拿圆珠笔写上认真两字儿了。

“跟王思婷和好吧。”

“诶……”

刚刚虽然只是装个样子,但现在谷雨是真的有点生气了。

“是谁给小姐说的?小溪吧,也就她知道了。”这次轮到谷雨用着冷淡的语气了。虽然之前就很冷了。

“抱歉,是我问的,别怪她。”

“我不想怪任何一个,但请小姐别打这个主意。”

“不……这个主意我打定了,走吧。”

宋笙走过来拉起谷雨的手腕。

“走?去哪?”

她并没有回话,只是握住谷雨的手腕,把她拉走。作为小宅宅的谷雨刚刚顶着太阳一路走到这里已经很累了,自然遑论把手从宋笙的紧握中挣脱出来,只好任由人把自己带到公寓楼下。那个白色的脚踏车又出现了,但谷雨还是第一次见它。谷雨虽然一脸懵逼,但这并不妨碍她看到脚踏车的那一刻便喜欢上了,全身白色莫名有点酷。并且宋笙不会把白色的东西染上一点黑色,所以真的很漂亮。

像极了一匹高傲的白马,当年子龙就是骑着如这辆脚踏车一样洁白无垢的照夜玉狮子杀了曹军五十余人吗。不,那是三国演义的桥段,当年可并没有发生过。

“到底走哪啊小姐。”

“去个地方,抓紧我。”

“喔……”

谷雨有一大堆想问的,但很清楚现在宋笙不会回答她。所以还是闭嘴乖乖坐到了后面,双手交叉环住宋笙的腰。不过根据自行车的法规,谷雨早就超过了一米二,这辆车上面也没装安全座椅,好像不能载人……心细的宋笙当然考虑了这点,她要去的地方,路线全程都不会有交警的。并且也备好了足够支付罚款费的现金,总之现在有件至少在她心里,要比遵循交通法规要重要得多的事情。

比醋醋要重多了……宋笙扭头看后面眉头一直蹙着,十分疑惑的谷雨。这句话真说出来了她会当场翻脸吗?或许她还没到那么小家子气,但会生气是绝对的。体重问题连宋笙都很在意,这几乎是所有女生的逆鳞,拂了等于死了。那么正好减肥,她握紧了脚踏车的扶手,用力一蹬,车缓缓前进了。

轮胎是圆的,有惯性,一直前进的话就会很轻松。但刚刚那一下真是用尽了宋笙大概半年的力量,这也就是古话说的万事开头难吧。

谷雨看着周边逐渐后退的景色,以宋笙喘气声为伴奏。上学期间每天都会看到的景色,公交车窗外,地铁窗外,甚至谷雨租的房间的某个窗户也能看到这里。但现在却别有一番风味,谷雨被人用脚踏车载过很多次,毕竟家里有哥哥姐姐,但眼前的这个场景独属于现在的谷雨。在谷雨视线如流星划过的一切花草树木、百货公司,还有便利商店,她们似乎共有一个愿望,就是让谷雨现在持有的这份独特感情,再添上一砖瓦。这一切都是正对面的这个人,宋笙一手造成的。她到底想带谷雨去哪里,到底想要做什么,这一切,谷雨都觉得没什么所谓了,尽情享受这番风景吧,毕竟这好像很快就会成为回忆了。

突然来了个下坡路,这让用力蹬踏的宋笙猝不及防,她左手继续握住把手,右手缓缓伸出抵在谷雨旁边,单手握把骑下坡路,很容易摔倒。一如既往的温柔,谷雨笑了笑。

“别担心我!”谷雨喊道,她的声音必须得压过这因为正在骑行而吼叫的风声才行。

“但是……”

“反正按照这个姿势,先摔的也是小姐!”

“听你的!”宋笙也得大吼,这风声越来越大了。

宋笙的手又放了回去,而谷雨的双手又抱紧了点。

这让谷雨有点享受不到两边的风景了。她现在只敢注视前面,万一宋笙真要摔了自己还可以用手撑一下。

前面,也很漂亮。宋笙那微卷的棕发因风舞蹈,如质量上乘的丝绸一般华丽;飘动的黑色西装好像要将整个人带起飞向高空;穿在里面的白色衬衫也会时不时出现在谷雨眼中,就像个想跟谷雨打招呼,但羞于开口,踟蹰又跃跃欲试的小家伙;努力的汗水偶尔滴落在地,它们落地声谷雨倒是听不见,许是专门献给地上的蚂蚁与草木的歌曲。这一切合奏到一块,让谷雨想到了什么?

“哈哈哈哈。”她抓紧了宋笙的衣服,大笑了好几声。

“笑什么?”

“小姐好像白马王子喔!”

“别那么说!我可是很喜欢自己性别的!”

谷雨还真没想到,她会在意这个。

“好啦好啦,那就像帅气的公主吧。”不过,这也很简单就能搞定。

“嗯,我喜欢这个称号!”

宋笙也哑然失笑。

脚踏车轮胎碾过阳光,它也逐渐退隐。天空好似跟着宋笙的脚步,她每骑一下,天空就愈发靛蓝,直至完全染上黑色。目的地也终于到了。

“呼……呼……”

宋笙双手扶住膝盖,撑住整个人,看她的表情,似乎再骑一下她就会当场去世。

“小姐,喝点水。”

还好,下车了。谷雨到旁边不远的便利商店给宋笙买了瓶水,她拿起水,像是生下来至今二十四年都没喝过水一样,如喝瀑布般地喝着。谷雨转头看四周,这里除了一个便利商店,和给上山的人们搭的缆车以外什么都没有。不知道宋笙到底把谷雨带到了哪个犄角旮旯的地方,不过看上去并没有出市,大概是到了某个偏远的郊区。

“啊……希望这能让我瘦下来。”宋笙拧紧了矿泉水瓶盖,将它扔到垃圾桶里面。

“肉肉的才可爱。”谷雨回头,“到了小姐的目的地了?现在该干什么?”

“乘上去。”宋笙指指正在运行的高空缆车。

“七点半,时间不早了。回去的话不知该几点了。”谷雨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

“今天就在这儿过夜。”

宋笙好像不想多解释什么,再度抓住谷雨的手腕,一个劲地往缆车靠近。

“我自己会走……”

真是令人担心。谷雨坐在缆车上,握住把手,头往外伸出。看着放置在地面的脚踏车愈发变小。她现在非常担心这辆脚踏车会不会被哪个人给偷走,毕竟那么好看。刚刚宋笙说要过夜的时候还真是把他吓得不轻。虽然她知道细心的宋笙绝对不会让她受委屈,应该已经订好了山上的酒店。但她到底想做什么?这就是一个得担心的事情。

缆车停了,两人到了山顶处。不知是哪座山,不过根据海拔来看,应该只是个与地点一样完全不出名的小山丘。

虽然是暑假,这个地方实在是鲜为人知,算上宋笙和谷雨,在山顶上的人屈指可数。还真不知道宋笙是怎么找到这处的,而这里又有什么特别的呢?谷雨心中的所有疑惑,如果她下一句台词就能全部解开的话那就太好了。并且,好饿。

“谷雨,和王思婷和好吧。”

真是遗憾,并没有如谷雨期待那般。

“把我带来这里,就是为了这件事吗?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小姐别白费力气了。”谷雨有点小生气,玩着手机和别人在网上聊着天,故意不看宋笙。“而且,这样也燃烧不了卡路里。”

“怎么会是在哪都一样呢。”

宋笙手指天空,应该只是一望无际的天空而已。

“抬头看看。”

“小姐还真是乡镇出来的土包子,飞机什么的我都坐过不下二十回——”

夜晚的天空的确与白天同样一望无际。不过若身处于山的山顶处,白天与夜晚还有一处不同:夜晚偶尔可以还看到——浩瀚星空。谷雨瞪圆了眼睛,傻愣在原地,这是她第一次看到货真价实的星空,泪腺发达的谷雨经过此情此景当然是憋不住的。真正的璀璨星辰,连文森特·梵高画得那张《罗纳河上的星夜》都无法媲美。虽然谷雨没看过真的那张画。谷雨擦了擦已经划到脸颊上的眼泪。谷雨突然觉得刚刚脱口而出的话幼稚至极,宋笙怎么可能叫自己看飞机嘛。

那满天大大小小忽明忽灭的繁星高挂,宛如有位有钱、奢侈还追求表面的王子,在自己披风上镶满了一颗一颗价值不菲的宝石。它们各发其力,密密麻麻地装饰了辽阔无垠的夜空,从北到南一丝不漏。

银河,银河,谷雨这才知道为什么叫银河。原来,是真的有白色鲤鱼在此洄游,在这无边的银河洄游。

谷雨认为,星空景色之所以令人陶醉,因为无论黑夜如何蔓延,总会铺上一层时刻都闪烁着灿灿银辉的星罗棋布。勤勉的它们直到黎明前都会持续工作,为了永远不让人们抬头看到的是寂寞昏暗的夜晚。它们绝对是希望最好的象征了。不,所有的星星都是静默的,它们究竟是什么,象征着什么因人而异,圣埃克絮佩里写的《小王子》如是说。对于“我”来说,五亿颗星星就是五亿颗会笑的铃铛,它们随时能让“我”怀念小王子。

而对于谷雨来说,此时这五亿颗星星,化为了勇气。每一颗都闪耀着光,为她勾勒出令人安心、总会走向幸福快乐的结局的童话世界。谷雨当然想跟王思婷和好,她还当她是好朋友。也不得不说,即使王思婷脾气暴了点,是她让谷雨去写小说,做了这个能改变谷雨一生的举动,这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没有王思婷,也不会遇到宋笙吧。

谷雨先前也多次想去求和,但总是犹豫再三,最终放弃了行动——次次都如此。或许以前没去行动,都可以归于时机不对。毕竟如果以前行动了,谷雨就无法在此刻观望这美丽的星空了。对,这绝对不是多种巧合柔和一块,而是命运又一次掐准了时间,和好的事件必须在此时上演。谷雨拿起了手机。此时不动,更待何时?

“用打电话的方式?”

五亿颗星星此时赐予谷雨勇气,真的很有效,但都比不上宋笙站在谷雨的旁边有效。

“……对啦,小姐一直念真吵。”

虽是那么说,谷雨脸上的笑容却从刚才就一直没退去。她拨起了王思婷的电话号码。

“喂。”

“丁谷雨?”对面传来的是带着浓厚鼻音的声音,对面的时间是早上七点半,她刚刚醒吧。

“我想跟你说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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