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共一百零四天的暑假又到来,离开学日子还很遥远,我们这一个世代,每年都在面对,如何用力痛快的玩耍——这是飞哥与小佛的主题曲歌词,虽然对于中国来说,暑假只有六十五天左右。只要一到暑假,谷雨的脑中就会自动响起这首歌。

不过即使是最美好的暑假,也有两件糟糕透顶的事情,第一件是作业,第二件就是这难抵抗的酷暑。谷雨脾胃不是很好,所以很是消瘦,但缺少脂肪的身体好像也并没有赋予谷雨耐热的效果,一样承受不住热气的摧残。而且谷雨这个名字虽然带了雨水的雨,但一听就有种植物的感觉,是百分百的草系。所以会被火二倍克制是很正常的。

不过还好出生在现代,有电风扇和空调这两个神奇的东西——谷雨上月电费用得太多刚被老父亲骂了一顿。很好,万事休矣。

“Boomshakalaka——”就在她躺在瓷砖地板上时,手机忽然响了。

“嘿谷雨。”电话接通。

“小溪……”

“怎么了,你听起来气色不太好哦。”

“我发现啊,”她左手撑地坐了起来,“人类是有极限的,我在短暂的人生中学到一件事,越是想乘凉,就越会热得不行。”

“所以呢。”

“除非超越人类……”

“先别忙着不做人。我们打算去游泳池,票子多了两张,你来不来。”

“两张?”

“嗯,再帮我邀个人……下午一点见。”

谷雨拿下贴在耳朵边的手机,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现在是早上十点。临溪说的“我们”绝对是她和澜爱。然后还剩下两票吗?谷雨在这个城市可没有其他认识的人——好吧,还是有的。真是老套的情节,一猜就能猜中。她当然很想去,游泳池游泳可算是一个最优的消暑方法。不过,没办法,不经一夜寒彻骨,争得梅花扑鼻香。要是能的话谷雨现在还真想寒彻骨,物理意义上的。

“小姐。”

这是谷雨第二次来这了,不想来的理由很明显,招待人家去游泳池太奇怪了。而且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去,再不行的话就只能去找醋醋了。

“来了。”这句话怎么模糊不清的?

突然来访实在让宋笙猝不及防。映入谷雨眼帘的,是穿着睡衣,眯着眼睛,好像才刚刚起来的宋笙。从谷雨家来到这里,可都十一点多了,竟然现在才起来。真是幸运,谷雨突然觉得来找她实乃今年做过的最为明智之事,不仅短袖衬衫的宋笙看到了,那么不得体的样子竟然也看到了。

“啪——”不过,等到宋笙反应过来时就看不到了。她将门猛地带上。

衣冠楚楚,这是谷雨能想到的,形容她小姐最好的四字词语。虽然她的认真与执着并没有对不起这一身体面的西装,但她对西装,真的是有一种执念在此了。没办法,谷雨也不打算改变她,只好站在这里等她穿戴整齐了。刚刚开门的一瞬间,透出的冷气真是令谷雨舒适,和现在呆站在这儿的炎热与蚊虫形成鲜明对比。

“好啦,有什么事情找我吗。”三十分钟后,再度开门的是平时那个打扮,真是可惜了。不过宋笙竟然也没想过在这时间段如果谷雨回去了会怎么样。

“领带歪了。”谷雨面无表情说着,抬起手给她系正。

“咳咳。”

“要去游泳——”

“不去。”谷雨还没念完,宋笙就作答了。

“我以为小姐会很想去的,为什么?”

“人又多,水里面有好多汗,也不知道用得是什么漂白水,我不想穿泳衣,难得的周末我也只想在家躺着。”超级符合宋笙的回答。

“如果小姐去的话,我就把昨天写好的大纲给小姐看。”毕竟暑假到了。但威胁自己的编辑真的好么?

“走吧,生命就是在于运动啊。”

临溪已经跟谷雨说过在游泳馆等她了,而那个游泳馆实在是够远的,乘坐宋笙公寓附近地铁的话,还得转换一下路线。宋笙从睡眼朦胧之中清醒了,智力也随之恢复。刚刚明显不该答应谷雨的,仔细想想到底在怕什么呢,给编辑看新书大纲这天经地义的事情,难道还得先陪同去一趟什么娱乐场所吗?编辑可不是监护人啊。而且如果动武,来硬的她也绝不是宋笙的对手,宋笙可是办了健身房年VIP的人。虽然办了之后没去过几次。

外面的景色真的好无聊,宋笙打了个哈欠,她正看着地铁的窗外。明天又是上班的一天,今天还得执行“工作”。宋笙扭头看向旁边已经放暑假了的谷雨,学生真是美好啊,无论作业再怎么多,休息两个月是货真价实的。不过照这样说,工作八小时之后也没有上司布置作业,两者算是有利有害吧。不过即使是这样说,互相羡慕也时不时会上演。

坐在地铁上不方便玩手机,而且也没多少流量了。这让谷雨感到无聊了。

“对了小姐,睡衣很可爱。”于是就从宋笙身上找点乐子吧。

忽然的开口一句,让人猝不及防。

“啊……”

“粉红粉红的呢。”谷雨的嘴角突然疯狂上扬。这种感觉,能玩赢宋笙的感觉,真是爽得欲罢不能。

“我给你三十块,别跟任何一个人说……”宋笙捂住稍稍发红的脸,又拍了拍谷雨的肩膀。

这大概是两人结识以来,谷雨的第一次胜利,First Blood!这样一下让谷雨身心愉悦,甚至都不再炎热了。宋笙却恰恰相反,西装外套、衬衫、领带、西装裤,以及皮鞋,被谷雨戏弄一下并没有觉得轻松,一想到旁边的谷雨已经牢牢记住了自己穿睡衣的样子,就更是燥热难耐。

谷雨对宋笙出糗而感到高兴。对待事情细致入微、勤勉认真,好似如此完美的她,也会犯这种小失误,这就是传说中的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么。有缺点,会做错事的人,那才叫真正的人。所以看到宋笙这一面,谷雨很高兴。再者是因为,宋笙扭扭捏捏的样子,在谷雨眼中算挺可爱的。

地铁里虽然有着空调,效果却微乎其微,一群人挤在一起,空气都不顺畅何况冷气呢。真想把整颗脑袋栽进冰红茶里面二十分钟也不放出来,在这点上,谷雨与宋笙出奇的一致。

坐了整整几个小时的地铁,这才到临溪所说的游泳馆,而时间也刚好快两点,所有的一切都完美有序地进行中。除了一个被谷雨抛到九霄云外的事儿,她亲爱的小姐连早饭都还没吃,倒不如说因为刚起床就被弄出来,水都没喝几口,加上这番火焰攻击,她出乎意料地——并没中暑,但一下地铁就赶紧往开在地铁站里的便利商店奔去了。迅速地付了钱之后赶紧拆掉塑胶包装,将一个无辜的三明治几口吃下,而其吃相可以说是狮子捕猎一般了。谷雨也还在一边看着,看来比起睡衣来说,宋笙并不在意自己的吃相好看与否。

“谷雨,你怎么那么慢啊。”

在游泳馆的门口等得太久,已经很不耐烦的临溪领着妹妹一起来到了地下铁里的便利店,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知道谷雨就在这里。

“都是她害的,就是这个正在吃——”

谷雨扭头,却发现宋笙正在优雅地拿着纸巾擦嘴。啊,世界上就是有这种在生人面前特别爱撑面子的家伙呢。

“是谷雨的朋友吧,先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连语气都变得正经起来,“我的名字叫宋笙,今年二十四岁。”

“哎呀,真应该拍下来刚刚的吃相。”谷雨小声吐糟着,瞪了一眼好似很完美的宋笙。

“我毕业于此市的市立大学,学的是语言专业。住在距离北区市中心只有三个站缘家公寓区里,目前在3J文学网任职编辑,至今未婚。我没有抽烟习惯,喝酒也是浅尝即止,熬夜更不用说。”

“嗯……”临溪与澜爱都乖乖听着。

“我早上起床总会喝一杯热咖啡,当然了,在上班之前我绝对将保温杯里倒满热水,领着杯子去上班。我每天晚上八点到九点都会做一个小时的清洁,让家里干净又健康。我休息时总会阅读书刊,特别是经典文学什么的最爱看。我在一个月的十五号那天中会只吃素食,也就是所谓的药膳,归功于此,我的身体目前还没出现过任何的不适。”

谷雨眨了眨眼,听听倒也不错,毕竟这有些是她也不知道的。

“我的作息时间也很规律,每天晚上最晚也会十二点睡,八点起床。”上面的大概都是真心话,但这个绝对是谎言,今天谷雨就是十一点多钟来找她的。

“完了。”

三人不约而同地鼓起了掌,真是规律又精致的生活。

宋笙拿刚刚与三明治一起买的矿泉水润了润喉,不知道这样说是不是给谷雨朋友留下了一个超好的印象。

“哎,谷雨。”临溪将谷雨拉到了一边。

“怎么了?”

“你什么时候认识了一位高档人士?”

“那是我编辑,很高档吗?”

谷雨偏头看着宋笙,她最初看到宋笙时的确也把她视作一位高档人士,所以被告白了还有些激动呢。不过现在的话……一个穿着Hello Kitty睡衣的人高档吗?已经完全不相关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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