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襁褓时,大家都对拌柠檬的醋存有相当高的希冀了。拌柠檬的醋双亲都在不小的企业当高管,家庭条件十分不错,甚至比谷雨还好,对于小孩子来说,良好的经济是最好的老师了。

一岁时,她患了牵及到脑袋的大病,整整两周都在发高烧,但通过各位医生的努力,总算让这个可怜女孩的身躯健康到死神无法继续觊觎了。而自从那之后,不知这么的,拌柠檬的醋的记忆力变得十分强大,可以算是过目不忘了。

三岁时,所有父母教过的知识,汉字、儿歌、诗词,就连数学算法,拌柠檬的醋都记得好好的,这让她在幼儿园中表现的十分抢眼,从那开始就得了很多奖状了。超忆症……这个极为罕见的病,放眼整个世界都还没有一百例,竟然找上了她。最初诊断出来,看到那惊奇的概率,父母也只能认为她算是通常的记忆力与脑筋比较好,将这归于误诊。

“爸爸,你那件紫色的格子衫,穿了四年还没舍得换啊。”

“啊……”

说出那个话的时候,她才五岁,而这身衣服的确是四年前就穿到现在的。看来这是真的,她的确是六十多亿之中一百精英。这样的话,就必须将她培养能轰动世界的天才,至少双亲是这样想的。

“宝贝,将来想做什么呢?”

“最好是让脑袋放松的事情,写作就很不错啊,要考虑剧情,自然而然就不会再去想之前的事情了。”

“那样太浪费这个能力了……”

“爸,这是病啊。”

这是病,即使它给了拌柠檬的醋很多帮助,超忆症还是所谓病症,病是绝对不会让人快乐的,这是她七岁悟出的道理。无法忘记每一件事,每一件事都历历在目,快乐的事情,悲伤的事情,去这些想时,大脑就会十分疲惫。还好她会给自己充电,看一些电影,电视剧,好好舒心享受现在的话,大脑就不会那么紧张了。

“妈妈,这衣服怎么样?好看吗?”

“你……你在做什么!快脱了!”

拌柠檬的醋身穿了一件女仆装走过来,九岁的女孩子穿这套衣服,看上去可是特别可爱。

“等等你别扯啊,这是cos服,很贵的。”

“用我给你去学习的零花钱去买这个了吗,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让我一直学一直学脑袋会炸的!”

“那也别想做这个,太浪费了。”

也许这就是所谓天才的难处,无人能及的记忆力,带来的除了学习方面无人能及,以及在其他领域上的优越以外,让人辛苦与懊恼的事情也挥之不去,将脑袋塞得那么满,本身就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俗话说祸福相生,这个词语真是准确。

她闲着无聊像3J文学部投了稿,没想到意外的还挺受欢迎,顺势就发送了签约的申请。如此顺利,如她之前做所有事一样顺利,要问为什么?因为是天才,这样一个理由就够了。

“竟然是……”

映入宋笙眼帘的,是一位年仅十岁的小女孩,除了头脑以外,外表也很不错的小女孩。柔若无骨的手臂费劲伸出,才能勉强搭在门把上;娇小可爱的身体,大概还不到一米五,因此还惦着小脚;婴儿肥还没褪去的脸蛋圆滚滚的,加上白嫩的皮肤,感觉就像是从哪张高水平西洋绘图走出来的芭比娃娃。话说为什么还那件穿着女仆装?

“竟然是小萝莉作者吗。”

“您到底在说些什么好像有点变态的话?”

时间回到现在,北区博物馆里历史悠久的奇珍异宝并不是谷雨最感兴趣的,而是整个博物馆的建筑风格。因为北区博物馆里展出的文物都是古时文人雕刻的神像鬼像。因此为了切合这些文物,建筑搞得有种莫名的神秘风,说是灵异风也不为过。

“谷雨,你看这个好像听侧啊。”

宋笙指着一个青铜雕,这是来自明代的宝物,距离现在不算太遥远,所以看上去还挺新的。而她说的那个听侧,则是谷雨的《克里斯汀》里面第二个出现的怪物。

“啊……”

根据描写的话的确很像,而在谷雨的脑中想象形态也差不多,但宋笙抢先一步指出了,真是万万没想到。谷雨目瞪口呆地盯着她,手中刚刚她请客的珍珠奶茶差点就吓掉了。那可不行,十块呢。

“嗯?不用吃惊的,毕竟我是编辑,要很认真看才行。”

又被识破了,谷雨已经懒得去数这是第几次被这人说出心里所想的话了。全部都被她道出,而且看起来她还并没有仔细去思考,随口一句就正中了靶心那样,玄乎得让谷雨都不禁怀疑这是不是她的替身能力。有时候真是怀疑是不是在谷雨脑中有个什么**。

“继续走吧。”

“好……”

谷雨一直跟在人的身后,视线一直盯在宋笙衣服上,为什么即使是休闲时间的星期六依然穿着西装,这次来也不是来谈工作的,她应该不是那种穷到只剩一件衣服的人吧。

“怎么了?”

“小姐的穿着打扮好正式。”

“是在意这个啊,曾经有个人跟我讲,自己得仪态端庄,别人才会用心与你相处……我先前不太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就对表面下了功夫,久而久之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了。”

“这样啊。”

不爽,超不爽的。这句话虽然没有任何恶意,但进到谷雨的耳朵里,就像是在说着自己今天的穿着太随意了一样。而这些想法也展现到了谷雨脸上,宋笙回头,看着那小孩还愣在原地,一直盯着她看。

“当然,谷雨今天的打扮虽然不正式,但我还算满意,很可爱。”

“嗯,我也没把小姐那句话想成别的意思。”此乃谎言。

不知道是第几次被她察觉到了心思,反正现在又加了一次。跟这种人相处,没混熟的时候真的提心吊胆像是在坐过山车一样呢,至少谷雨已经被吓得差不多了。

“我的西装有四件,同一款式不同颜色,所以不用担心是脏衣服哦。”

“啊,这个我本来也没在担心就是了。”此乃真心。

看完整整四层的所有内容之后,两人也出了博物馆,也走的挺累了,便坐在博物馆周围公园的一处长椅上。

“不要纪念品真的好吗。”

“毕竟花了小姐那么多钱也过意不去,下次我来请小姐吧。”

“谷雨请我吗,我在定期领着薪水,你不是吧?”

“但是零花钱什么的,也很宽裕。”

“没有你我也许连薪水都会没有了,所以就请你回来写作吧。”

又是一击直球,宋笙微笑着对人这样说。

“嗯,如果我这样会让小姐感到困扰的话就不好了,但是……”谷雨沉下头,转了转手中的杯子。

“但是?”

“但是,我拒绝!”

“为什么?谷雨不是不想造成我的困扰么。”

“我丁谷雨最喜欢的事情之一,就是向那些自以为是的责编说NO!”

“那好吧,看来我得放弃了。”

谷雨惊讶地看着旁边的宋笙,今天放弃的怎么那么快?

“我新签约了一位作者,也是这城市的,她的文章,无论是战绩还是内容都丝毫不输谷雨哦。”激将。

“嗯,那很好啊,也不用担心小姐会丢饭碗了。”激将失败。

“而且是个比谷雨年纪还小的女生,虽然你的年龄已经算小了,她简直就是神童啊。”二次激将。

“嗯,那很好啊,也不用担心小姐去见过什么大叔了。”二次激将失败。

果然宋笙只凭借这个,还是万万不能将谷雨的写作心给挑拨起来呢。

“不过还是有些好奇,小了多少?”

“是啊,她长到谷雨那么大的时候,谷雨已经和现在的我一样大了吧。”

“我到和小姐一样大的年纪,也就是七年后……她不可能十岁吧?”

“对……不得不说,我也吃惊到差点把眼睛抠出来擦一下然后在放回去了。”

“小萝莉作者啊,感觉本身就像是小说里的设定了。”

“嗯。”

话题结束后,陷入了许久的沉默。

“但果然还是想要谷雨继续写。”宋笙站了起来,从公文包里拿出签约的合同纸。而谷雨也盯着她,这样感觉有点中二……还是别跟她说这句了。

“明明已经有一位萝莉作者了?”

“在编辑部里,编辑手上少说也得有两三个拿得出手的作者,而我们3J还有特殊的制度,根据题材来管理作者,大家都知道恐怖悬疑在网文里是不受欢迎的,所以总编也很谅解我手头上只有你一个,但现在又有了一位相当有潜力的新人,如果再加上你,就勉强有了和同事一战的能力……所以我当然全部都要啊。”

“好自私的想法。”

“总之,谷雨现在即使继续拒绝我,我有朝一日也会让谷雨回心转意的!”

宋笙硬将那纸合同塞到谷雨怀里,明明还有今天日期写在上面,如果真的有朝一日的话,这张也用不到。

“说的那么帅,像男生一样。”

不过,谷雨倒也并不讨厌这种迷之羞耻,有些少年jump风的台词呢——但真的很羞耻,她刚刚喊得还挺大声,每个在公园里散步的人目光都转向了她。

这种经历,如果五年后再度想起的会无地自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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