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若琳惊讶的目光里,林洛已经开始装盘了,就连这装盘的动作都是如此潇洒,毫不拖泥带水。

其实林洛只不过是通过道具专精,把这些器具的运用发挥到了极致罢了。

跟那些“神仙做菜”的大厨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无非是“花架子”,用的食材也非常日常。

“好了。嫩炒猪肝、红烧猪蹄,再加上一份杂蔬小炒~以及我们的主食——”

林洛介绍完,又掀开旁边的饭锅,热腾腾的米香气味就散发出来了。

“你去叫妮可,她脚上有伤,小心一点。”

“哦……”若琳去叫妮可,心中居然对这顿饭期待满满。

而两人的分工……一个做饭上菜,一个去叫人吃饭,怎么突然有一种老夫老妻的即视感?

若琳的脑子乱乱的。

几道菜肴上桌,再加上几碗米饭。

猪肝滑嫩鲜美,在辣椒与圆葱的映衬之下口感更为丰富。

红烧猪蹄更是肥而不腻,入口即化,沾饱了浓厚微甜的红烧汤汁,肉质软烂的同时筋皮又格外劲道,只需要轻轻含住,肉就从骨头上咬下来了。

杂蔬小炒看起来就平凡很多了,只有淡盐调味,若是平日里吃,定会觉得略显寡淡,然而佐以两道荤菜时,这杂蔬小炒尽显清新。

本就是时令蔬菜,新鲜可口,带着大地的芬芳,淡盐则是完美的保存了鲜美的口感!

若琳这么一吃,竟完全停不下来!

怎么可能……

林洛这、这个不良生做的菜怎么会这么好吃?

“这两道菜虽然是荤腥,但是材料便宜,学院里基本没人吃的,非常便宜,不用花多少钱,也可以拿来开开荤。”

林洛看若琳吃的这么开心,笑着说。

这异世界主要是西方菜系,除了鹅肝之外,他们是几乎不吃猪蹄、鸡爪还有动物内脏的。

然而大天朝的烹饪术举世闻名,有句话说的好,但凡是天朝人见过又很少烹制的食材,肯定是因为不好吃,比如火鸡。

而猪蹄这么好吃的东西,做法更是层出不穷。林洛就是刚好钻了这个空子,可以得来很廉价的美食。

尤其是非常的适合若琳这样的贫民家庭开荤,林洛本来想露两手,也不是为了展示自己拙劣的厨艺,而是想证明给若琳看,其实还是有很多东西便宜又超级好吃的。

“而且猪蹄很适合女孩子吃。猪蹄富含胶原蛋白,对皮肤好的。”

“是……是吗?”若琳抬眼瞥了一眼林洛,竟下意识的多吃了两块。

缓过神来的时候,若琳的脸颊刷的一下子全红了。

自己怎么会下意识的跟上这个林洛的节奏了……

身为女孩子适合多吃……对皮肤好……

这种事情,若琳很早之前就没有再考虑过了。

若琳是穷人家的孩子,从小就明白一个道理——

在这个世界上,穷人就只是名为穷人的生物,没有什么男孩子和女孩子的分别,只有贵族才分男女,平民只懂贵贱。

什么女孩子不能做的,在贫民区统统不存在。

若琳从很早很早就告诉自己,要像身上的这套铠甲一样,坚强的活下去,绝不暴露出任何的柔软,更不依赖容貌。

她从小就听过很多悲惨的故事,那些想依靠青春靓丽改变命运的女孩子,最后惨遭抛弃的故事。

不是遥远的传闻,这些故事都是发生在贫民窟的,这些悲惨故事的主人公都是她所熟悉的人,甚至是童年的玩伴。

若琳发誓绝不会像她们那样,这才穿上了冷硬的铠甲。

只是,今天突然被这个林洛当成“女孩子”来对待,若琳心头不禁有一种异样的感觉,甚至下意识的开始多吃猪蹄了。

这种奇怪的心情……

可恶。这样的自己……好软弱。

而且她竟然……对这个林洛产生了一点点好感——

他好像也不是看起来的那样:随意,懒惰,吊儿郎当。

做饭好吃,又懂得体贴人。

尤其是在这吃饭的时候,恍然间有种好像一起生活了很久的样子。

想到这,若琳的脸红了。

怨念再次产生,若琳手里握着的叉子都更用力的捅着那软嫩的鹅肝。

怨念映在眼中,叫林洛看得很是奇怪,这咋还吃急眼了呢?

“不合胃口?”林洛问若琳。

不成想这么一问,若琳的脑子瞬间嗡的一声,脸颊全红且烧热。

她刚才其实是心里暗暗觉得林洛这个家伙讨厌,但是却被他误会了,他竟然会体贴的以为是她不喜欢。

“没……”

若琳半天才挤出这句话来。

这时——

“哦?是吗?女孩子吃比较好嘛?那吾可得多吃点!”

妮可是可算找到了一个吃肉的好机会,顺理成章,理直气壮。


林洛手上筷子如剑,一磕一挡,就把妮可伸向红烧猪蹄的叉子给挡开了。

“汝要干嘛?人类!”

“你多吃点蔬菜,蔬菜对女孩子更好。”

“吾……吾的脚受伤了,当然要吃脚补一补!”

听起来蛮有道理的,所谓吃啥补啥。

然而林洛来自一个科学更发达的时代,以形补形早就被证实是歪理邪说了,没有任何科学依据。

“问题是这是猪的脚啊,你就不怕吃完之后脚丫真的长成猪蹄?”

“吾……吾不怕!”妮可很有骨气的叫道,典型的为了吃不管不顾。

不过她的眼神儿早就把她那些许的害怕给出卖了。

本来咬着嘴唇思索、纠结的若琳,看见这两个家伙如此开心的斗嘴,自己也不禁笑了。

“你们两个啊……”

若琳哭笑不得。

有若琳在此坐镇,林洛不至于克扣妮可太多的食物份额。

不过妮可似乎有点小怕,就是解禁以后也不是很敢去吃猪蹄,只是稍微吃了一点。

恐怕还在担心吃多了自己的脚丫也会变成猪蹄子。

肝倒是吃了不少,毕竟她的肝没有受伤,不至于补得长出来一块半块的奇行种。

而且猪肝和龙肝……应该差不多的吧~?

吃过晚饭,送走了若琳,又安顿好了妮可,林洛也终于静下心来,盘膝坐在宿舍的小客厅的沙发上,取出今天得到的两只秘源之瓶。

这秘源之瓶是完全的密封,看不到里面的东西。

用的是相当高级的魔法材料制作而成,上面繁复的魔纹一看就是高级货。

林洛倒是觉得普普通通,就是一个瓶子而已,高级嘛,确实很高级。

这秘源之瓶,说白了就是用四五十级的材料做的一二十级的用品。

所以又稀有又珍贵。

但林洛是玩家,早就身经百战见的多了,什么高级的装备没见过摸过?

唯独即便是林洛这样的“过来人”,都还是会深深感到神奇的东西,就是这秘源之瓶里的东西——

源能。

林洛小心翼翼的打开秘源之瓶,只见一缕莹蓝色的气体当即迫不及待的飘出瓶口,像是一条通体透明的小蛇似的。

这种东西就是源能。

源能,顾名思义,就是一切的本源。

地下城就是在源能之下产生的,而那些拥有可怕力量和魔法的怪物,也是源能所生成的。

勇者的出现,正是人类通过源能强化自身,超越极限,将古代原本只存在于传说和神话当中的神秘力量——魔法、斗气等等,带入到现实!

这听起来差不多就是古代背景版本的“灵气复苏”,而一切溯源的尽头就是这源能。

林洛放松心情,开始用自己的精神引导这游离态的源能进入体内。

这源能给人的感觉清凉,但是入体之后又非常的温热,身体也产生了一种又痒又麻的感觉。

源能就像是一条小蛇或是小虫,沿着身体的经络钻向人体的内核之处,也就是人体的心脏。

这源能在林洛的心口处越汇聚越多,林洛突然感觉精神一振,直想发出大声的呼喊!

突破!

按照游戏的术语就是升级!

汇聚到心脏之处的源能突然爆发,心脏强劲有力的跳动着,一股暖流快速散开,通过血管涌向林洛的四肢百骸。

这种酥麻感,简直就是最上品的按摩!

当初有很多人入坑《地城》,不是为了体验实感的战斗,单纯就是为了体验这种堪比大宝剑的舒爽!

然而大宝剑会耗费人的精力和心血,吸收这种源能,只有一个字——爽!

用比较玄幻的说法,这个过程就是在洗经伐髓!

但林洛知道现在不是顾着爽的时候,现在正是升级之后分配技能点的时候!

这些源能涌入身体,在血管之中飞快的流动,血流速度也在这个瞬间加快数倍,林洛要做的事情就是将这些从心脏流出源能引导到需要的位置上!

引导到不同的部位,也就决定了耐力、力量、敏捷以及精神的属性分配。

分系转职在即,林洛敏捷本就出众,现在又有邪龙血统的奥秘存在,他的力量和耐力都可以通过激活奥秘超过常人。

林洛可以凭借自身的力量和耐力,选择成为优秀的战士。

也可以选择成为敏捷为主的盗贼。

兼具力量、耐力、敏捷需求的弓兵也是非常好的选择。

至于精神,就并不是林洛的优势了。

就算是这升级加点全都放在精神上,也跟蜜雪儿这样的选手差的太远。

林洛还没有什么可以大幅度增强精神的奥秘可用。

所以说——

当然是要做法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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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发烧了。。。好难受啊,还好上架存稿如期交付,大家不必担心,815凌晨准时与大家见面】

【第一次股市,妮可是真滴牛啤,诗寇蒂这么强完全没想到。最惨的莫过于大小姐了,之前看呼声挺高,没想到(容我笑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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