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来签约的对吗,大纲我已经看过了,十分有趣,务必继续写下去。”

“嗯,麻烦你了。”

“没事没事。”

星期二的早晨,宋笙遇到了一件十分美妙的事情,那就是现在四月的月榜排行里第十五的书,其作者来主动联系她签约了,不受欢迎的恐怖悬疑总算又来了个强势新人。这位名叫“拌柠檬的醋”的作者,以三十万字八百收藏的成绩让宋笙眼前一亮。因为之前没有签约,也没有任何推荐亦或是参与什么奖项就能达到这样,即使换作是当时的谷雨也说不定难以做到。虽然这样相较不好。

“那么我会尽快将合同送往您的手中让您填写,请多指教了,拌柠檬的醋。”

“编辑小姐和我同城,要不直接见面吧。”

完了——那句小姐可让宋笙抖了三抖。对方年龄看上去又是个偏小的,毕竟是网络小说,的确会遇到这样的很多,但宋笙可不想把希望和饭碗倾注在两个问题儿童上,只好希望对方是个好孩子了。

“好,我下午三点去你那边找你。”考虑了整整五分钟才打出这句话。

宋笙深深地叹了口气,端起咖啡杯走到编辑部的茶水间。刚巧编辑里那唯二的女生,负责校园题材的小妮回来了,坐在沙发上微笑着跟她招手。

“没什么精神,生病了?”

“不……只是在思考事情。”

“怎么了?”

“准备签约的新作者,有一个相当不错的战绩,文章方面的话,虽然文笔稚嫩了些,总体上也毫无毛病。”

“那不是很好吗。”

“剧情有些古怪,太善良了,甚至有些可疑,所以总感觉对方是一位……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

“恐怖悬疑黑深残也不是刚需嘛,柯南一直在死人,也没描写过什么放弃希望之类的。”

“也是啊。”

宋笙看着茶杯里新倒的咖啡,果然还是太奇怪了,她想起谷雨的《克里斯汀》后面也是he,但中间描写的恐怖是货真价实的。而“拌柠檬的醋”那本书很多地方都得体,唯独需要描写残酷,恐惧的时候……是故意在逃避吗?或是在那些方面是她弱项呢。不过作者也不是十全十美的,给出建议,弥补缺点正是编辑的责任。

“恐怖悬疑的话,果然还是要第一人称?”宋笙这样问着,明明自己才是恐怖题材的编辑。

“会比较有代入感一点吧。”

这点倒是提醒到了宋笙,正常来说、对于中国市场来说的话,网文第三人称的份量与销量是大于第一人称的,加上比较好写。但是恐怖题材则例外,第一人称的优点就是让读者感到身临其境,所以恐怖题材会更多去用到第一人称。但是那本《克里斯汀》是第三人称的,却也在当时给宋笙一种很强大的恐惧感。

果然谷雨很强,但这位“拌柠檬的醋”也不容小觑,总之宋笙能得到管理到另一位强大又有人买单的作者真是太好了,这样谷雨的事情还可以缓缓。

“话说阿笙认为‘噶噜’的作品好在哪?”

看来这小妮也阅读过谷雨的作品。

“嗯,是说最好的地方吗?克里斯汀这部书是灵异类型的,而怪物设定的很不错呢,那就是‘噶噜’最好的地方了吧。”

谷雨的作品,从之前就这样觉得了,总感觉有一种很强烈的既视感。宋笙知道并不是抄袭,谷雨的话也没这个必要,但是总觉得似曾相识——克里斯汀从小失去了任职导演的父亲,虽然大家都说是过劳而死,但在她十六岁生日那天,阴差阳错地知晓了这件事另有其因。为了揭开事情的真相,加上天生就可以看到鬼的阴阳眼,展开了与鬼怪的追逐战……这种设定,这种展开,总令人感到熟悉,宋笙却也说不出到底是怎样的熟悉。

“原来如此。”

那位“拌柠檬的醋”的家比谷雨还要近些,从3J的公司所在地出发,坐两站车站再步行十五分钟就到了。宋笙还是有些紧张的,不知道对方是一位什么样的人。就连男孩女孩都无法确定。

我爱你——之前搞出的这句乌龙,宋笙还历历在目,虽然一开始就知道了谷雨性别,但如果是个男孩子的话,绝对解释起来麻烦得要命吧。不……当时解释已经很麻烦了,这无论男女。

“那个,我是编辑宋笙。”她先轻轻敲了敲门。

“好。”

“嗯?好稚嫩的声音,不对,这也太幼了……”

虽然还有种种疑惑存在宋笙的心中,但从她开门的那一刻,映入宋笙眼帘的那一刻,这些想法直接就消失了。但一系列新的疑惑又如洪水一般涌了上来。

“竟然是……”

与备受期待的“拌柠檬的醋”签约之后,便马上到了约定好的时间。

“请小姐不要告诉我从半个小时就开始等我了。”

谷雨一出地铁站便看到宋笙坐在门口的长椅上,手上正翻着jump漫画,虽然对于上次她来可没有说喜欢漫画这件事感到好奇,第一句的打招呼还是别问了。

“其实是一个小时之前。”

星期六下午,两人如期而至地一同来到了北区地铁站出口那里。

“现在才八点,加上乘坐地铁的时间,也就是说小姐六点甚至之前就醒了,不多睡一会的话对皮肤不好。”

“我和你不一样,不需要睡那么久的。”

“小姐也没比我大那么多吧。”

和上次一样,谷雨在昨天晚上想了很久的作战计划,缜密到每一句台词都有回应句,都是谷雨分析宋笙的最讨厌的话,如果用这些话对她说出的话,说不定即使是那么固执一个人也会放弃对自己死缠烂打,但是——和以前一样,只要是看着宋笙,那些话像是被牧师施了沉默一样,全部都说不出来了,脱口而出的是完全没想的话,或是宋笙一点都不讨厌的好客套。

“对了,明明某些时候可以用‘你’,却好像一直在用‘小姐’做第二人称?。”

“这个嘛……”谷雨看着宋笙好像挺随意的一句疑问,短短一句却让谷雨从心里敬佩,这个人观察的仔细程度。

谷雨是知道的,自己对她的称呼一直都是“小姐”,几乎没有用过“你”,这样应该挺疏远的,应该是这样没错……为什么她却没有察觉到自己是故意而为之呢。

“话说谷雨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叫我名字,宋笙啦阿笙啦,要是在意年龄差的话,笙姐姐什么的也挺带感。”

一击直球。

“嗯,我这个人一旦对别人有一种不同的称呼后,无论有多亲密也不会再改了。”

不对,她知道谷雨是故意而为,早就已经察觉到了,而且完全不在意这个。是的,宋笙刚刚的那一句并不是想让谷雨换称呼,而是用委婉的方式传达给谷雨信息,挑明即使谷雨这样做也没有一点用,她是不会因为谷雨故意疏远她而放手的,无论谷雨再怎么疏远她,她也会与谷雨接近。

怎么感觉有点像告白?

“话路上再说,快走吧。”

谷雨眨眨眼,虽然是要准确拒绝别人,必须这样做。但她暂时不想继续这样跟这个女人勾心斗角玩拐子了,反正即使拼尽全部智力,胜的几率也与天空忽然降下一位穿着女仆装的十岁萌萌哒萝莉差不多。好不容易的星期六,比起做这些,在谷雨心中地位更高的果然还是享受免费的博物馆一日游。

话说把宋笙穷死是不是一个可行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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