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来你们可能不相信,落虹乡通高铁了。是的,一个刚刚发展不久的小地方,在两个公司和政府的支持之下修建了一条珑海至落虹乡的直达高铁。

  这条高铁帮落虹乡打通了最大的消费市场,造福了许许多多的旅游爱好者以及数不清的乡民。一时间旅游成风,好在有专家和政府的宣传,避免了生态破坏的危机。在浪潮平息之后,落虹乡吸引了不少乡民返乡创业,老龄化的状况也在不断改善,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镜头来到珑海的一处普通小区,一对夫妇带着一儿一女前往停车场。看起来像父亲的男人一手拖着行李箱一手牵着像是女儿的小女孩儿,身后跟着一个妆容精致的女子。女子一手拉着小男孩儿,一手拎着小包。嘴巴一张一合,似乎向男人说着什么。但是不管说什么,脸上总是带着笑意。

  不久后,刚刚的一大家子驱车来到了高铁站。男人去买票,叫女人等他一下。片刻后,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搭上了前往落虹乡的高铁————gt9527次列车。

  以前,想从珑海到落虹乡可不容易,长途车要十个多小时,并且山路颠簸不止。

  男人见孩子们觉得无聊就准备讲个故事,于是装腔作势的开了腔。:“你们知道好端端的,这落虹乡为什么突然通了高铁吗?”

  女人说:“应该是国家要发展旅游吧...”

  男人摇了摇头:“非也,非也,再想想。”说完,把视线放在了儿女身上。

  男孩和女孩一起开口,异口同声的说:“是因为,里面的人想出来。”

  男人又摇了摇头,看着眼前几人苦思冥想的样子笑出了声。:“哈哈哈~”成功的吸引了妻子和儿女的目光,得意的看了他们一下。几秒后,觉得差不多了便开口说道:“其实吧,是因为两个商界的大佬。”

  见妻子他们露出怀疑的表情,又补充道:“曾经,当大佬还不是大佬的时候。两位姓沈的大佬,曾经半夜去落虹乡去找自家的孩子。结果没买到票,在山路上足足颠簸了十几个小时才到达落虹乡。后来过了几年,正好国家要修高铁,两个大佬一合计,就去竞标。把高铁的筑路权拿了下来,然后建了这条高铁”。

  方才闭眼讲话的丈夫缓缓睁开了眼,见家人还是一副“我不相信”的表情,连忙向对面坐着的小情侣求救。稍微思考了一下,他认为这个广为流传的传闻知道的人应该不少孩子是没出过远门,而妻子忙于工作,所以才恰好不知道。打定主意后他就开口了:“两位,能不能麻烦帮我证明一下,我家里人有点不信。”

  被他拜托的是一对情侣,此去落虹乡有事情要办。不过,见这名丈夫一脸真诚,就开口证明。

  男士先开的口:“是啊,当时这事传的很凶的呢。”女士见那男性的妻子依然有点疑惑,开口说道:“是啊,两个高中生跑到了深山老林里呢~”想了想又说:“幸亏,村里人认识他们两个。大半夜的,连祭典都延迟了,帮着找呢。”此时,她身旁的男子又开腔了:“是啊~也不知道是谁从医院跑到乡下的”听见这话,女子脸鼓了几分,向男子那边靠了靠说:“还不是有个笨蛋,翘课也不知道留个字条”

  他们对面的一家人已经解开了疑惑,聊了起来。于是在对桌的热闹的氛围中,那对情侣不服气的对蹬着。片刻之后,男子放弃似的摇摇头,叹了口气:“好了,好了,我错了,不会有下次了。”说着自顾自的摸了摸女孩的头发,手感很好,就是摸着摸着,头发的主人脸一红倒在了男子的腿上。

  片刻,男子试探性的叫了女子几下:“雨儿,雨儿...”见雨儿没反应,他就向后靠了靠闭上了眼,开始想当时发生的事情。

  直到他坐上了车,才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他忘了带出门三件套(钱包,钥匙,手机)并且翘课忘了给老师留字条。事发突然,他连钱都是找兄弟们借的,打完车就剩一张票钱。也就是说,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开局一个人,装备全靠借。

  到了山下的时候,他已经借来了不少东西。“一根烧火棍,几支用剩下的火柴,几根红薯,一壶水。”嘴里嘟囔着确认完毕之后,他回头看了看只余一线的夕阳。然后,头也不回一下的走上了山。

  慢慢的天色越来越黑,他用上了一支珍贵的火柴点燃了更为珍贵的一支烧火棍。独自行走在山里,四周一片寂静。当然,这代表这附近没有野兽。虽然他早就听说这山上没有任何野兽,不过防备一下总是好事,所以他在选烧火棍的时候选了一个很健壮的。“咕~~咕~~咕~~”当然,太健壮也是有缺点的,举着容易累,他的肚子在该吃饭的时候提醒他了。但是他一点也不愿意停下,尽管,包里有红薯和火柴,只要停下十几分钟就可以饱餐一顿。但是,这短短十几分钟也会让他的天命之女更加危险。

  当捡到从雨的手提包并意外发现那张照片的时候,天命之女就已经找到了。在那之后,长久以来压制的情感终于得到了解放。长期的对抗中,他一直以为对从雨的情感是对对手的敬佩。直到那日,坐在自行车上的从雨抱住了从风,尽管只有短短一瞬,但是那份与当年相同的悸动触动了从风。之后的几天里,一边斥责自己变心,一边赏月苦思。在看见照片之后,思考了很多,最终不希望从雨因为照片为难,便藏了下来。再然后,因为从雨,又还了回去。

  终于在饿死之前,找到了从医院里跑出来的笨蛋,冥冥之中有什么指引着我们,让我们相聚在这初遇的银湖边,夜空中明月焕发出美丽的色彩,笼罩在她与我的身边:“终于找到你啦,从雨。”

  时间回去一点,从雨上山后不久就迷了路。之后在天黑前一直兜兜转转,到银湖边的时候已经没有光亮了,借来的电筒不久前光荣下岗(没电了)。在湖边埋怨着自己的任性和冲动,尽管并不后悔。不过咕咕叫的肚子显然不满意她的有勇无谋,“至少借点吃的,好饿呀~~”

  慢慢的,她喝着湖水,静静的坐在原地,想着和沈从风的一点一滴。第一次见面时,还在想“很过分的男孩呢,60分。不喜欢猫,扣10分。天命之子一定喜欢猫吧,和我一样”。之后对抗的时候,“还不错的计划和策略,勉强及格吧。很聪明,不过要是天命之子的话应该比他更聪明吧。”再然后,“唉?我为什么要把他和天命之子作比较,难道...”到最近“沈从风,真命天子...”

  慢慢的,力气越来越小。听见自己有气无力的说:“沈从风,你怎么还没来啊?”突然一个人影闯入了视野“终于找到你啦,从雨”。意识逐渐模糊:“从风...”

  从他腿上起来,看着对面睡倒的一家四口,又看到了身边的从风。伏在他耳边轻声说:“我爱你”。然后,刚下去的脸又红了。不知怎么的,又想起和洛清的对话。“我的愿望是,沈从风,他...他喜欢我哪一点。”洛清看着我一脸笑意的说:“那孩子,爱上了你的全部呦。”听见回答的我猛地低头,洛清又说:“真是的,这不算愿望啊,要不要再来一个。”我摇了摇头,微笑着:“这样就足够了,愿望,请您自己随意吧,”,洛清笑着看我,如花般美丽,轻轻一挥袖子...

  话说,女神大人许的是什么愿望呢?

  下车后,感受了一下司机的“秋名山车技”。稳稳的到达了婚礼现场,一众村民赶忙道贺。随后各自走向了自己的换装间,一边想着等下的流程,一边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外边,宾客互相交谈,堂上,双方家长激动不已。

  “大家好,欢迎各位参与今日沈从风先生和沈从雨小姐的婚礼...”台上的司仪口若悬河,台下的各位宾客满脸红光。作为主角的新郎和新娘,互相对视,目光里柔情尽显。今日,在众人注视下,他们两个即将喜结连理,结为夫妇。

  “现在,请新郎新娘结下誓约,在众人的瞩目下成为夫妻。”

  “我,沈从风,会成为她的丈夫。用尽一生,爱她,保护她”新郎一转头,正对上新娘的视线,然后宠溺一笑,递上话筒。

  “我,沈从雨,会成为他的妻子。倾尽全力,爱他,照顾他”接过话筒的她,一口气说完,脸上透出玫瑰般的红,视线不断游离。忽的,看见了一个人。

  “洛清...”喃喃自语的她尚未有下一步动作,耳边突然传来一股热气。身着喜服的男子贴在她的耳边说:“原谅我好不好,一直没告诉你。其实,我就是你的天命之子” 

  堂下的宾客只见如此一幕“新郎在新娘耳边说了什么,而后新娘一把抱住了新郎”。这一刻的景象,美丽似乎盖过了世间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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