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佩里亚帝国把社会分为七等人,其中前五等是贵族,其地位除皇帝外,可以世袭。继承制度以父系继承群和母系继承群中序列顺位继承权最大者优先,并在前五等人内,男性与女性地位平等。

第一等、皇帝(Der Imperator Majestät)


皇帝陛下,是整个因佩里亚帝国的世俗领袖。皇帝陛下由皇帝选举制选出,得票最高者可以终生任职,在死后重新进行选举。他名义上拥有整个帝国的统治权,但实际上其统治区域仅限于皇帝自身的选帝侯领地和因佩里亚帝国的诸多行省。同时,自治领和自治大区的土地所有权名义上也属于皇帝陛下,但行政权属于边境侯爵。

第二等、选帝侯(Der Kurfürst)

选帝侯,是因佩里亚帝国内20个选帝侯领地的世俗首领,和三大教廷的教宗的共称。但在20个选帝侯领地中,其实有三个自治领、一个自治大区、两个公国和一个男爵国应该被特殊看待。请注意,这七个地区(卡波迪亚自治领、格萨多夫自治领、西斯布特自治领、贝里纳自治大区、美迪恩尼亚公国、洛伊萨公国和斐铎尼亚男爵国)的领袖虽然拥有选帝权,但并不属于下面列出的三个身份。


①国王(Der König)

国王殿下,是选帝侯领地王国的世俗领袖,拥有最高的地方世俗权力和选帝侯领地所有权。


②大公(Der Großherzog)

大公殿下,或称大公爵殿下,是地位和国王等位的公爵。拥有这一头衔的只有诺里亚大公殿下。


③教宗(Der Papst)

教宗殿下,指的是三大教廷(戈洛斯教廷、努利安教廷和哈鲁教廷)的最高宗教领袖。

第三等、贵族领主(Der Durchlaucht)

贵族领主,是选帝侯领地内拥有领地的贵族的共称。他们拥有一定程度的采邑权,但并没有土地所有权。


①亲王(Der Fürst)

亲王殿下,是一个已经被废止的头衔。这个头衔曾经被时任皇帝陛下的部分皇室成员使用。


②公爵(Der Herzog)

公爵殿下,是地方公国的采邑领主。他们拥有地方公国的采邑权,但没有土地所有权。


③侯爵(Der Großfürst)

侯爵殿下,是地方侯国的采邑领主。他们拥有地方侯国的采邑权,但没有土地所有权。


④枢机主教(Der Kardinal)

枢机主教殿下,是三大教廷中次于教宗的宗教头衔。请注意,战神教廷的枢机主教即战修会领袖拥有一票额外的选帝权。

第四等、土地贵族(Der Hoheit)

土地贵族,是选帝侯领地内拥有土地的贵族的共称。他们拥有土地使用权,但没有土地行政权和所有权。其中,选帝伯爵是个例外,因为选帝伯爵在皇帝空缺期拥有摄政权,而平时也拥有行宫行政权。


①选地伯爵(Der Pfalzgraf)

选帝伯爵阁下,是被选皇帝行宫与帝国首都的执政官。这个职位在皇位空缺时期也能充当因佩里亚帝国的代理首席执政官。


②封地伯爵(Der Landgraf)

封地伯爵阁下,是拥有分封土地的伯爵,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使用权,但没有土地行政权和所有权。


③边境伯爵(Der Markgraf)

边境伯爵阁下,是拥有边境自治领地的伯爵,他们是自治领和自治大区的领袖,但这些土地名义的所有权属于皇帝陛下。请注意,有三个自治领和一个自治大区是作为选帝侯领地的地位存在的,这意味着这些领地上的边境伯爵拥有一票选帝权。


④主教(Der Bischof)

主教阁下,是三大教廷中次于枢机主教的宗教头衔。

第五等、自由贵族(Der Freiherr)

自由贵族,是指一些拥有小封地或没有封地的贵族。他们拥有的往往只是一个可以世袭的贵族头衔。


①行省总督(Der Generalgouverneur)

行省总督阁下,是指帝国行省的行政官。他们为皇帝陛下服务,请注意,阿比沃尼亚的行省总督并不拥有这个头衔,其头衔的拥有者是帝国大使。


②男爵(Der Baron)

男爵阁下,是拥有小封地的基层贵族,他们仅拥有土地使用权。请注意,斐铎尼亚男爵国是作为选帝侯领地存在的,所以斐铎尼亚男爵拥有一票选帝权。


③无地贵族/爵士(Der Edler)

无地贵族阁下,或被称为帝国爵士阁下,这是一个只有贵族荣誉称号,没有实际封地的头衔。这个头衔可以世袭,且需要向皇帝陛下宣誓效忠,并为陛下承担军事义务。同时,一部分骑士也可以获得爵士头衔。


④骑士(Der Ritter)

骑士阁下,是贵族等级中的最末等,他们没有封地,但拥有他们效忠对象提供的俸禄。这是一个军事贵族阶级,往往由大贵族中次等继承权的贵族子嗣担任。这个头衔可以世袭,且可以在某些情况下获得爵士头衔或是获得封地,升任为男爵。而骑士团宪章在册骑士团的大团长,虽然没有封地,却可以凭借其军权拥有和土地贵族一样的地位。

第六等、平民(Bevölkerung)

平民是指拥有帝国自由民身份的普通人。


①司铎(Priester)

司铎是平民阶层中最高等级的人,他们是宗教人员,不仅仅限于三大教廷(戈洛斯教廷、努利安教团和哈鲁教廷)还可以是一些教团(明焰教团、白牛教团、血树教团等)的宗教祭司。


②城镇公民(Bürger)

城镇公民,是指居住在城市中的城镇居民。他们往往是手工业者和商人,需要为帝国赋税。


③领民(Bauer)

领民,是指居住在贵族领地中的居民,他们的生产所得需要上交一部分给所属贵族。


④行省公民(Proviner)

行省公民,是指居住在行省城镇中的居民。他们名义上是皇帝陛下的私人财产,请注意,阿比沃尼亚行省的行省公民拥有行省总督的选举权,但他们选出的行省总督名义上并不属于自由贵族之列。


⑤农民(Villein)

农民,是指依附于土地的土地耕作者。他们的地位仅高于行省民。


⑥行省民(Leibeigene)

行省民是平民中的最末等,他们是皇帝陛下的私人财产,是仆役。

第七等、奴隶(Sklave)


虽然因佩里亚帝国已经在明面上禁止了奴隶制,但奴隶这一等级仍然在帝国境内存在。奴隶没有人权,甚至在很多时候地位还不如贵族饲养的宠物,他们也不能自称因佩里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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