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是一个极其有想法,有行动力的女性。性格里聚集了众多矛盾,人生充满悲剧感,却又通达事故,待人接物均是得体又给足了排场,有条不紊,这是天生便带了的熟练感。

我在她身边不算太久,两三年左右吧。

谁也窥测不了她的内心,但我相信,她天生便是一个斑斓的狂想加,天才,总是得有些怪癖的。

她曾同我讲起她小时的逸事,道:"周岁时大抵便有这样一个风俗,大人们将孩子簇拥团团围坐,看着孩子从桌面上挑选东西,以卜测未来志向。拿笔的便是文曲星下凡,拿算盘的便是精明能干。在这点上我可不孚众望,我自小挑的,便是钱。"

小姐的名号在湘省都是鼎鼎有名的,我羡衍于她的聪慧精明,又有着自己的想法,聪慧独立,又自由的女人,谁能不喜欢呢。

她行事也是潇洒,爱憎分明。她同我提起从前的事次数也不过就那一次罢了,还是去救姑爷时偶然有感所发。她似乎不喜欢讲自己过去的经历,但我相信,她的童年必定是幸福又安然的。因为能对孩子抱有期待而布置排场,去抓周的父母,在心底还是爱着自己的孩子的吧。

我比起小姐来,天生便带了卑贱与低微。我之所以那么憧憬她的缘故,不仅仅是因为她的人格魅力,更多的是对她救命之恩的感激。

我是从洪帮舞厅里逃出的恶仆。

说来惭愧,别看我依旧是下人的模样,可在毁容之前,着实是过了一段好日子的。

时过境迁,谈起这件事,我的心境早已发生了改变。

不过我是可以忍受苦日子的,小姐却不可以。她那么漂亮又娇贵,从来没有吃过钱的苦。我猜想即使在流落赌场之前,她依旧是保持着衣食无忧的状态。这点从她良好又高贵的修养,以及悲悯的心中便可得知,她从没受到过什么责难。

她也实在是个实诚又叛逆的人,平日下午里喜欢看书。偶然一次见了"拜金主义"这词,便欣喜若狂,坚持自己便是这样的人。

我说过,她是个极负魅力,又爱憎分明的人。

在嫁给姑爷的时候,我心底暗自想,到底应是有爱的。若心底没有爱,再没有人能逼迫小姐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在我看来,所有的事情在她面前都是游刃有余,至于旁的,不过是不想理会而已。

情爱,这可真是个让人头疼的东西。我看着镜子中可怖的脸,想,好了,被这拖累,我连回去"替换"的资格都没有。

因为我的自作主张,被我牵连堕入地狱的换成了他。

我该怎么,去偿还我的亏欠与愧疚。我又该怎么办。

每日伺候小姐时,我都在愤恨自己的蠢笨,若是我能像小姐一样聪明,肯定会有其他办法的吧。

可是我却不愿意同她讲这桩事情,让她帮我拿拿主意。虽然我知道她一向是个热心又乐于助人的人,但她已经帮了我许多,我已经亏欠了她许多,做些杂事不过是理所应当的。是她收留了我,让我找到了憧憬的东西,我不愿意让她漩涡之中。

我错得荒唐,她其实早已慷慨赴入了另一个漩涡之中。我没想到这桩婚姻对她的意味,她不仅不限于情爱里,还对他恨之入骨。最后做出了那样疯狂的选择。

她在生活上其实是个琐碎又计较的人,这并不是说她小气。而是她的确是个享乐主义者,或者是天生的画家,诗人,有艺术家的纯粹气质。

孤僻,神经质,清高。

原谅我说出这样不敬的词语,但在我看来,她的确精神方面患了很严重的病。变成了一个"双面人",在白日赌场里长袖善舞,通达明了又能说会道。而一回到家,或者只在我面前时,才会展示这样奇怪又清冷的一面。

她总有稀奇古怪的词去尖利刻薄的批判自己不喜的东西。姑爷送来新做的旗袍被她狠狠批判为"像剁碎了的新鲜牛肉,让我穿这件衣服去见人?我宁可去死。"不过她的确对色彩映照挺有研究,拿西洋人说的"和谐"来看,她挑的颜色向来不符,都是明朗刺激,映照得晃人眼,就像她本人一样。

宝蓝配蘋绿,松花配雁红。她喜欢穿的是湘云纱裁剪出边角,有种朦胧又哀愁的感伤,便罩在旗袍的一角,露出丽色的布料。偏偏有种半遮半掩的风韵,她最喜欢的还是一块绣了鸿雁与日暮夕阳的布料,我能看出她的喜欢。交与裁缝前还要看上几眼,最终不知为何又讨了回来,始终没有成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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