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界历一万一千三百三十年。冬。

大雪覆盖了整个西伯利亚大陆,整片荒漠被厚重的积雪取代,伴随着一轮又一轮的降雪,温度持续降低,直接导致紧邻这片荒漠的爱琴海结冰,厚厚的冰面断绝了海底下生物与陆地的来往,连船舶也被迫停滞在海岸。海岸的附近正是著名的绿色之森,作为全世界最大的绿茵地带,也不免遭受暴风雪的袭击,再大的树干也被冻结成冰柱,曾经茂密的枝叶全部变成皑皑白雪,呈现出一副白衣的面貌。

生活在这片伟大森林旁边的是欧罗曼大陆,这里是人群最为密集的地方,多个人种在这个大陆上生存,一共五百多个国家,使得这个地区无论是商业还是旅游业都异常发达。只是今年的大雪实在过于频繁,人们只能避开这一恶劣的天气,在屋子里默默祈祷,祈祷神灵们的战争能够安息。

这里是诸神的世界,传说伟大的混沌之神开创万物,繁衍出第二代提坦神,然后第二代提坦神创造人类,这才有了现如今的人类世界。到如今,已经发展到第三代奥林匹斯众神,以宙斯为首的十二主神掌管着世间的一切。

世界被分为神界、人界、冥界。诸神居于天,人类居于地,魔鬼们居于暗无天日的冥土。据说在冥界最深处,封印着世界上最邪恶的魔神,它不死不灭,与天地永存,凡所放眼之处,皆能刺破空间,无数妖魔鬼怪便趁机逃逸。为了阻止魔鬼逸散到人间,诸神们建立了一座通天塔,也就是在人界和神界之间腾出新的空间专门储存这些逃匿出去的魔鬼,诸神会会赋予被选中的人类特殊的能力,让他们定期前往通天塔清理邪魔,这种神的力量被称为——“奥义”。

此塔一共一百零八层,层数越高,所封恶魔的力量越强,传闻成功通过最顶层便可通往神界,一跃成神,被供为——凤溪。凤溪者,人神也,世人所尊,天地共护。每一代的凤溪都是一段神话,人界这么长的历史,一共才出现十代而已。

“爷爷,凤溪有多强?真的存在吗?”

“谁知道呢?反正你爷爷我活了这么久,还没见过凤溪,更别说神了。”白胡子老头点燃了壁炉,坐在摇椅上悠哉悠哉地品茶,“不过那通天塔确实存在。”

“真的吗?这么说奥义也存在?”

“嗯。”

“怎么才能学奥义?”

“天赋。看你有没有被神选中呗,每年国家都会分派大神官到各地举行成人礼,那时会评测你是否有资格成为神族。”

“嘿嘿,就你?”琴儿“哗”地一下就溜出来了,她一听说那个笨蛋要学什么高大上的东西就不禁取笑一番,她还特地带着爱丽丝一起来看他的笑话。

一见到琴儿,“笨蛋”很自觉地退避三舍,他怕这个女孩,虽然自己是村长的孙子,但是在琴儿面前自己压根不敢放肆,从小到大琴儿都把他玩弄于鼓掌之中,把他当猴儿整,不是让他背锅就是戏耍,有一次差点害自己走丢了。那是小时候一次“躲猫猫”的孩子游戏,他、琴儿、爱丽丝加上全村最帅最牛皮的查理一起玩这个游戏,还没有石头剪刀布,崔宇轩就被众人孤立成了猫。他本就是个路痴,找了半天没找到一个人,自己倒是越走越远,最后竟找不到回来的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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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子!你跑去哪儿呢!”

事后崔宇轩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他看着琴儿关心自己,咯咯傻笑。

没办法,崔宇轩从小就很自卑,他是村长收留的孤儿,如果不是村长的孩子在上一次诸神大战中意外失踪,想来自己还在死人堆里翻垃圾吃。

这一次诸神战争引发的是长久的暴风雪,世界各地都被大雪吞没,所有人闭门不出。闲的发慌,崔宇轩早早跑到爷爷的小屋,此时爷爷正安逸地坐在里头休息,一边喝口老茶,一边给崔宇轩讲过去的故事。爷爷说到神明的时候,眼里不知道是憎恨还是无奈,他摸摸崔宇轩的小脑袋,说:“傻孩子,人这一生最幸运的是不知道这方面的东西,无论你是不是神族,你的命根子只是个人,人无法做到神明那种地步,不能呼风唤雨,也不能驾驭万物,凤溪也罢,非凤溪也罢,那只是一个传说,不说我不知道凤溪,我爷爷的爷爷也不知道凤溪,就连到底有没有凤溪这个东西,很多人都不清楚。”

崔宇轩就是不死心,他心想既然有奥义,那么凤溪肯定就是存在的,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崔宇轩很是期待明年的成人礼,只是半路冒出个琴儿,把他那份好奇心完全打乱了。

琴儿毫不客气地抢了他的位置,一并把爱丽丝拉过来,直接把崔宇轩挤到地上,屁股坐了个空。然后查理也来了,他来的时候世界总是宁静的。

和以往一样,查理的身上总是背着一把剑,崔宇轩知道这把剑,它本来是插在村里供奉用的神庙里的,被村里的人称为“诅咒之剑”,谁也不敢靠近,偏偏查理这个怪咖喜欢尝试新鲜的事情——他果断将剑拔出。

这一拔,神奇的事情就发生了,原本的断剑在那一刹那恢复到全新的模样。村里人对这一现象很是惊奇,他们告诉爷爷,爷爷就叫来附近的大神官检查一番,没想到大神官说这是一把神剑,是某位“英雄”用过的武器,剑气已经消失殆尽,剑头残留着魔鬼的气息,所以平常人很难靠近。

“您是说这把剑是用来斩魔的?”

“没错,你要知道,神族是专门降妖除魔的一族,这把剑留在这里,说明之前那位‘英雄’和魔物在此战斗过,只可惜英雄牺牲了,剑也断了,但是……”大神官好奇地看着一旁的查理,“这把剑是你**的?”

“是的,大人。”

“是你让这把剑恢复原样的?”

“是的,大人。”

大神官连忙探测了一下查理的生命轨迹,他惊呼:“神!神之子!这是伟大的宙斯留下来的遗民啊!”他一把抱起查理,将其举过头顶,像是炫耀一般地绕着村子走了好大一个圈,脸上的表情堪比挖到宝藏。

当时崔宇轩还在同小伙伴一起玩cosplay。别人扮演英雄和美女,他扮演那个站在旁边的大树。

“你看看你,又瘦又矮,打架不行,学习不行,人家查理,样样比你厉害,你说,自己是不是废材!”琴儿总是喜欢拿自己和查理作比较。

崔宇轩很不爽,问道:“你你你!是不是喜欢查理呀?”

“你!你胡说什么!我,我根本配不上人家,我又不漂亮,又不贤惠,怎么和他比!”琴儿的样子印证了崔宇轩的想法,他的心底有些说不出的难受。

“嗯,你是挺不贤惠的。”

“啪”——

琴儿直接给了崔宇轩一耳刮子。

崔宇轩疼得叫娘,待琴儿气冲冲地走后,他静静地望着这个女孩的背影,心里默念:我又没说你不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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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宇轩是个没见过母亲的人,他的前半生都在捡垃圾,流浪,流浪,像一片叶子一样流浪,任凭风吹雨打。等他被风吹到小渔村的时候,崔宇轩就遇到了现在的爷爷。他待他像自己的亲孙子一般疼爱,可越是这种关爱,崔宇轩越是不安,如果有一天,爷爷的子孙复活了呢?

崔宇轩的心里就像住着一只魔鬼,时刻提醒他生存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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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怎么今天有兴跑我这破屋里来了?”爷爷对查理的称呼自那个事件就变了,他直呼这个少年的名字,带着某种莫名的敬畏,端详着眼前的“天才”。

“额,我是想问问明年成人礼相关的事宜。”

“哦?这个你大可放心,你是全村重点评测对象,到时候自然会通知你的。”

“不,我是说,宇轩要不要跟我一起。”

听了这话,琴儿和爷爷吃惊地望着崔宇轩。崔宇轩表示关自己什么事啊,你是天才为什么要找我这个废材,这是要找我练手吗?

“走吧,宇轩,我们练剑去。”我去!还真的是这样!

“可,可是……”外面不是在下雪吗,大哥你是不是想不开呀。

但查理可不管那么多,他当着众人的面硬生生地把崔宇轩拉走,像牵女朋友那样。

为什么查理不找别人偏偏找上崔宇轩呢?

是这样的,崔宇轩这人就一贱痞子。有一次他手贱碰到查理身上的那把剑,在触碰的一瞬间崔宇轩就被吸在上面了。

“宇轩,你怎么了?”查理发现崔宇轩一直站在自己背后,“你摸我干嘛?”

崔宇轩是有苦说不出:mmp啊!拔不出来啊!

“什么?你要拔什么?”查理的小脸一红。

崔宇轩绝望了:哥!你脸红什么!

“如果你是很需要,我是可以帮助你的。这种事情你和我商量就好。”

崔宇轩脸都是青的:哥!你是不是误解了什么!

“想要就说嘛!”

呜呜呜,查理的话越来越不对。

“这把剑我可以给你玩玩的。”

崔宇轩晕死:你妈嗨呀,差点吓死老子了。

自那以后,查理对崔宇轩性趣越来越深,打个比方的话,就像牛顿发现了爱因斯坦的研究现象,自个儿的惯性定律突然不适用了。这对他这样的天才来说实在难以接受。于是乎,查理就粘上了崔宇轩,他们性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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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后,崔宇轩站到行军队面前,准会想起他与查理那段不谋而合的日子。当时,小渔村是个三十多户的人家,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

(坑边闲话:关于本书的灵感,来自于《龙族》和《希腊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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