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鸦,又下雨了。”

             “是啊,真是讨厌呢。。。”

             我将手伸出车窗外,伸手接着外面的雨水,雨不大,只是零星的毛毛雨,但是我依然很讨厌它,原因嘛,很简单,潮湿的雨水会弄乱我好不容易搭理好的发型,我喜欢在头上涂满大量的发蜡,将头发全部背到后面去,这样工作时才不会影响我的视线。

             还有一点,雨水会弄脏我的衣服,毕竟我的衣服很贵,从西装领带到脚下皮鞋都是私人订制的,一身下来一般都在十几万美金左右,这钱可能是一个普通家庭几年才能攒够的钱,但是我却并不在乎,因为只有舒服的衣服,才能让我工作时更加的轻松。

             可能有人会问我,我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钱。

             这是因为我的工作,我不是什么富商,更不是什么政客,我是个杀手,不,我不是纯碎的杀手,我还是个打手,也是一条狗。

             我所在的城市名叫浣熊市,坐落在德州边缘,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个城市,但是更多的人可能听过它的另一个名字“罪恶之城”。

             罪恶之城跟大部分的德州城市很不一样,它是一个大城市,一个肮脏恶心的大城市。

             地球上估计一半左右罪犯和疯子都在这个城市了,每天都会有数十综杀人案在这个城市上演,就连白天,也没有人敢随便在大街上闲逛,因为这里到处都是黑帮和杀人狂,警察们即使看见有人杀人也不会管,他们已经习以为常,甚至还会在罪犯杀完人跟他打招呼。

             可能有人会问,既然这里这么恐怖,还会有人住在这儿么?

             我的答案是会,因为这里的房价极低,美国政府也懒得管理,所有的本地人基本都走的差不多了,来到这里都是一些逃难的人,躲债啊,逃避仇家追杀啊,比如说我。

             我是一个亚洲人,准确的说是亚洲混血儿,父亲是天朝人,母亲是一个普通霓虹人。

             在我三岁的时候,因为父亲被仇家追杀,我们一家三口来到了罪恶之城,刚开始还好,因为父亲也有些背景,我们过得还算可以,但是好景不长,在我八岁的时候父亲再回家的途中被仇家找到了,当场便被击毙,而我和母亲正好看见,对方没有发现我们,暂时逃过一劫。

             因为父亲的姓氏很是特殊,母亲怕仇家赶尽杀绝,于是便让我改了姓,还搬了家,从此周围的人都以为我是一个霓虹人,他们都不知道,其实我的国籍是天朝,因为我们在罪恶之城根本没有记录,我们是黑户。

             父亲死了,我和母亲没有了生活来源,因为城市的特殊性,加之母亲很是漂亮,所有母亲为了能够活下来养活我,便改嫁了,嫁给了一个当地的黑帮份子,这个继父经常虐待我,但是我很庆幸,我因此能够活下来。

             不过好景依旧不长,再一次帮派火拼中,我的继父死了,母亲被抓住之前用枪打碎了自己脑袋,我很庆幸她这么做了,因为你永远想不到,她这样美丽的女人被抓住会有什么下场。

              那一年,我只有13岁,一个没有身份的亚洲孩子,天知道是怎么在那样的城市活下来的。

              再一次跟周围孩子的打斗中,我的主人路过那里看中了我,就在他们要把我头敲碎的时候,他拦下了他们,并把他们驱散了,给了一块半生不熟的牛排,问我想不想活下去。

              我点点头,吃了那块牛排,吃完之后便跟着他坐上车走了。

              男人叫荷文,是个意大利人,长的很高大很壮,他是罪恶之城其中一个黑帮头目。

              我被他带到了一栋郊外的别墅,别墅里只有一个胖胖的女仆,是替荷文养狗的,而我就是他的一条狗。

              荷文将我关到了地下室的一个笼子里就走了,大概一个礼拜会来一次,有时候可能更久,慢慢的,我知道了他来这里的规律,只要他的狗死了,他就会带一条新的回来,至于狗怎么死的,自然是我们互相咬死的。

              我在这间别墅里待了两年,荷文将我和其中几个放了出来,给我们找了各种从外面请来的高手,让他们训练我们,直到我18岁那年,除了我以外,所有的狗都死了,包括那些高手。

              我出来之后,荷文给了我一个新的名字“夜鸦”,专门负责替他清除对手。

              “夜鸦,我们到了。”

              车子停在了一栋俱乐部的不远处。

             刚才和我说话的是我的司机,安德烈,一个胖胖的法国男人,主要负责给我开车,这个男人也是道上的人,但是他的工作只是给我开车,其他的什么事情也不干。

              “夜鸦,一会儿完事我们去喝一杯吧。”安德烈说道。

              “不了,做完这趟活儿我还要赶飞机。”我拒绝了安德烈,如果是平常,我通常会和他去酒吧喝上一杯,但是今天不行,我还有重要的事在等我。

              “你要走?boss知道么?”安德烈是个聪明人,不需要说太多就能明白我的意思。

              “当然不知道,他不会让我走的。”

              “boss要是知道你这么做会杀了你的!”

              “我知道,但是我受够了,在这么做下去我会死。”

              “你的病又加重了?”安德烈问道。

               我点点头。

              “之后你要去干什么?”

              “带詹妮弗离开这个城市,结婚,然后买一个小庄园,就这样。”我笑了笑说道,这是我最大梦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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