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幕
在这个依山傍水的小村庄里,在飘渺的雾气中只能听见几声悠远的犬吠,宛如村庄的梦呓。在翠绿的梯田间,隔着雾气有几个戴着斗笠,身穿蓑衣的身影隐约可见。满眼的碧绿和朦胧的雨雾,构成了一幅空灵的画卷,令人不禁沉醉其中。
梅雨时节的江南本该如此。
突然,毫无征兆的,雨下大了,沉重的雨幕仿佛被人刻意的从天际撒落。豆大的雨点打在湿软的土壤上,发出“噼啪”的响声。与南国湿冷的天气交融,连常年在田间日晒雨淋的壮汉也狠狠地打了个哆嗦,骂骂咧咧地咒骂着这该死的雨,同时急匆匆地收起农具,踏上回家的征程。
晓芸虽然不用在田里忙活,但非常凑巧的是,她就在这个节点给父亲送了饭,这场该死的雨也顺带波及了她这个无辜的小女子。此刻,她拖着有些厚重的蓑衣前行,远远地落在了队伍的后面。
在半山腰处,她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用娇嫩的小手撑着一棵古树。她望向远处绵延的群山,如今仍笼罩在无尽的雨幕中。
“你妹啊……昨天才背完什么‘妇姑荷箪食’,今天就遇上这么个倒霉事儿。”晓芸自言自语地说道。昨天老师还点名叫她背白乐天同学的《观刈麦》,她还觉得有点诗意,胸中揣着饱满的对广大劳苦群众的怜悯背完了这首诗。才过了一天,她这个“妇姑”就狼狈地躲在了树下,蓑衣形同虚设,她里面穿的衣服本就单薄,现在还湿透了,诗意你个大头鬼啊!
在心里骂了大概两三分钟,她感觉舒坦了些。大雨的寒意无孔不入,让她的娇躯有些无法控制地颤抖。
不行,再这么呆下去也不是个事儿。她一边想着,一边便打算着无论多大的雨也不要不管不顾地冲回家去。就在她准备踏出树荫冲进雨幕中时,一道金光闪过,让晓芸仿佛受惊的小猫一般,不自觉地后退了两步。
金色的?什么东西?
她虽然还在读初中,平时词汇表倒来倒去都记不住,但“好奇害死猫”这个道理还是懂的,何况在这个穷乡僻壤看到金色的东西在草丛里乱闪不免太诡异了些。
但是,那道金光泛着柔和的光泽,透露出一种祥和的气息,仿佛正在举行弥撒圣祭的金色教堂,令人忍不住地想亲近。
好像着了魔似的,晓芸挪动了脚步,走向了金光的源头,像是飞蛾扑火,又像是朝圣的行者步入圣地。她眼中金光弥漫,仿佛有金色的溪水在她眼底流淌。
那是个有着一头金色长发的男人,他跪在墓碑前,周围散发着朦胧的金光。在沉重的雨幕中,他宛如一个末代皇帝,威严犹在,却难掩内心的悲怆。
晓芸似乎清醒了些,不再因金色的光泽而痴迷,与此同时她也注意到了陌生男子完美的线条,不禁面红耳赤起来。
不能让他这样淋着,晓芸想到。也没有多想,她便缓缓走向那个如雕塑般静默的男人,开口说道:
“那个,你是外地来的吧,这雨……”
她的话没有说完,男人突然转身,灿金色的双瞳中凌厉的杀气仿佛无形的威压,令她的呼吸都凝滞了,她的眼前甚至已经浮现了男子以手为刃,贯穿她心房的画面。
但男子的杀意只维持了一瞬,在认清来人只是一个乡下姑娘后,他眼中的金光和杀意迅速褪去。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说道:“姑娘,我自己一个人待会,你还是先……”他边说着边看向突然造访的姑娘。
晓芸的眼中只剩下了金色,虽然绽放着耀眼的光芒,但毫无疑问,这双眼睛已经失去了原本的神采。仔细观察,她眼中还有两朵妖异的的黄金花在徐徐旋转。黄金花,这种本来只存在于童话中的神秘植物,可以实现真正的长生不老,如今它以另一种形式在现世中显现,全都要拜这个名叫皇凌风的男人所赐。
端详着形同傀儡的姑娘,皇凌风眼中闪过一丝不忍,但很快被一种居高临下的冰冷所取代。他转过身去重新面对着墓碑,用君王下令般的口吻说道:
“你回家去吧。”
晓芸仿佛牵线木偶被牵引着向山下走去。从他记事起,皇凌风的身边就经常发生这种事,亲戚们跟他说着话,夸奖他柔顺的金发和如大海般深邃的蓝色眼眸,可下一刻,那些人都像中了妖术一样,不言不语,只有眼中的金光和不知来源的黄金花。
他也因此被认为是不祥的征兆,是撒旦的使者,不管身份如何高贵,都会让末日降临世间。他只能在优雅舒适的房间中一个人玩着玩具,可再舒适的房间也是囚笼,连偶尔来送餐的佣人都用看怪物的眼神看他。这种感觉,就像在黑暗中被孤独狠狠地攫住了心脏,冰冷至极。
直到在阴暗的房间中,她向自己伸出了手……
想到那个美丽优雅的玉颜,皇凌风情不自禁地扬起了嘴角。
他轻抚着墓碑,满是温柔地说道:“妈,刚才有个当地的姑娘打扰了一下,没吓到你吧。对了,你最喜欢的水仙花我买了,但这里老是下雨,还是先放我那里吧,过一阵子再给你好好看看,如果你能……”
说到这,皇凌风终于无法压抑内心的悲伤,泪水顺着坚毅的面庞流淌。是啊,如果妈妈能亲自看看该多好啊。
他静静地哭了一会,然后用湿润的西服袖子拭去了泪水。他一动不动,却突然开口说道:“到时间了?”
“刚才有个女孩踉踉跄跄地走下山了,我来看看你有没有事。”
不知何时皇凌风的身后出现了一个绝美的女孩。女孩身着华美的黑色套裙,再怎么精致的美发在这场大雨中也是白搭。她身上的衣裙紧贴着肌肤,勾勒出美好的曲线。她手中抓着一把黑伞,但伊丽莎白没有撑开,只是站在皇凌风的身旁,陪他接受暴雨的冲刷。
皇凌风摇了摇头。
“你如果想可以一直呆在这,少爷。”
“都说了只有我们两个的时候不用这么叫,不过还算有进步,没有用‘您’,那样怪寒碜的。”皇凌风咧嘴笑了笑。
“不叫少爷叫什么呢,总不能我搂着你叫凌风哥哥。”伊丽莎白微微一笑。
“好主意。”
“去。”伊丽莎白无奈,无论是20岁,还是10岁,他心里还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不过能开玩笑还算正常,倒也可以放心了。
“调查进展如何?”皇凌风一改嬉皮笑脸,面无表情的问道。
“我们的计划通过了联合总部的审核,现在各国的情报局都在密切关注那个人的踪迹。”伊丽莎白边说着边从口袋中掏出手机,手指飞快滑动,“他最近一次,也是五年内唯一一次被拍到,是在埃及。”她把手机递给皇凌风,“卫星监控只显示他在金字塔周围,没有进入其中。当我们的人即将赶到的时候,他就人间蒸发了。金字塔也没有任何异样。全过程只持续了5分钟,最后只拍到这个。”
伊丽莎白指了指屏幕上的照片,照片中的男子披着黑色斗篷,仿佛在金字塔周边漫步,他白色面具上的一滴醒目的黑色水滴表明了他的身份——幕雨圣君。
皇凌风眼神愈发地冰寒,虽然他只是冷冷地看着照片,伊丽莎白仍能清晰地感受到他体内汹涌澎湃的杀气。
“他回来了,就证明他会有所行动。距离上一次世纪之门开启仅仅过了15年,那个家伙就迫不及待了,我有预感,这会是他的最后一步险棋,”皇凌风语气没有任何的波动,“不过也好,这样也给我机会,很快,他会用自己的鲜血洗刷自己的罪孽。”
说完,皇凌风微微发力,把玫瑰金的手机捏成肉卷的形状,面无表情地扔了出去。
目睹了这一幕,伊丽莎白也没什么反应。一部iPhone X而已,这样的男人,恐怕把苹果公司炸了也会面不改色吧。
伊丽莎白这么想着,皇凌风却接过她手中的黑伞,动作流畅地撑开,顺带一把把面前的美人揽入怀中。伊丽莎白显然没有想到这样的操作,刚要挣扎,皇凌风就用接下来的一番话制止了她的行动:
“你和我不一样,不管再怎么训练,你也是个女人,别着凉了。”
伊丽莎白就这样被他搂着,感受着他身上温热甚至有些炽热的气息。他们就这样一步步地向山下的法拉利走去。不知为什么,她每次被皇凌风抱着,就会想起《红楼梦》中的一句话:“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然后就会想到那“云雨之方”,不由地小脸滚烫,这次也不例外。皇凌风倒是没想什么,只是怕她着凉,还有自己刚跟过世的母亲谈了谈心,感觉抱着个人心里更好受些。要是他知道他贴身的小棉袄居然再想这种事,不知会作何感想呢。
大雨渐渐收敛,化为绵绵细雨。在清新翠绿的田野中,一男一女相依偎着前行,时间都慢了下来。
世界,仿佛只为两人存在。
几百公里外,曾经在梯田中飘荡的水雾,此刻正在徘徊在这繁华的都市中。
天台上,一个穿着精致的青年独自喝着酒,右手把玩着一柄古朴的短剑。
突然,他身后通到天台的门被粗暴的踢开,另一个穿着Nike运动装的中年男子在门后,在门还没完全打开的这一小段可以忽略不计的时间里,中年男子已经拔出了抢,瞄准了坐在楼顶边缘的青年。这种拔枪刺杀的速度常人再怎么训练也不可能拥有,只有那些在生死线上徘徊的顶级特工才能摆出这么凌厉的攻势。
本来罗杰斯特工是不用那么麻烦的,刺杀一个20岁的狗仔而已,但这名狗仔挑了栋最高的大楼,还选了一个死角坐着喝酒。要不然他早就架着巴雷特把这个其貌不扬的青年轰杀了。
门只是半开的程度,但只要再偏转几度,罗杰斯就可以开枪击毙目标,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没有人能躲过他这一枪。
可当他的目光捕捉到了那名青年后,青年的背影似乎变得有些模糊。紧接着罗杰斯便感觉到体内的温度正在迅速散失。
门完全打开,重重地打在墙上。罗杰斯企图用颤巍巍的手去止住脖子上的血。在那开门的0.5秒内,他的颈动脉被割开,放出了大量的鲜血。他的脸上混杂着恐惧和惊讶,直到死他也没看清那名青年是如何出手的。
青年听着身后的杀手重重倒地的声音,喝光了瓶内剩余的啤酒,将空瓶随手一扔。短剑已经握在了他的手中,有些不同的是,短剑上沾染了些许鲜血。
青年轻松起身,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尸体,无奈的叹了口气。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虽然我也没想到来得这么快。”青年把尸体翻了个身,从特工的口袋中搜出了一些证件。他只是稍微扫了几眼,愣是没忍住大骂出声:
“妈的,那狗娘养的沙特王储这么狠,我只是爆了他一条绯闻而已,他就派这么牛逼的杀手来杀老子,shit!要是你他娘的早来几个月,老子早死了几千次。”说到气愤处,青年用力地踢了特工同志几脚。
“我胡星圣做了这么久的狗仔之王就没受过这种待遇,等这码子事过了,看老子不爆了他祖宗十八代的丑闻。”
胡星圣走到天台边缘,双手捧着英俊的脸,望着满城的灯红酒绿,故作忧愁地说了句:“还以为幕雨圣君意识到了老子的英明神武,派了高手和我过招呢。搞了半天是阿卡杜拉那小子……”
他感觉到有人发微信联系他了,在他全真模拟人间蒸发的情况下还能联系上他的也只有皇凌风了。
看了看微信上的消息,胡星圣嘴角扬起**丝般,哦,不,纯**丝的笑容,一脸装逼的把左狗腿踏在了天台的扶手上。
“颤抖吧,五大家族,我狗仔之王胡星圣又要重出江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