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凛花捂着胸口跑家戴了一件胸罩,得亏她家里真的有这玩意儿……
即使有胸罩托起,凛花的胸前也很难看到什么起伏,虽比小海棠和赵兆要强一些,也只是聊胜于无,大约是半个橘子的水平。
“我们今天是要去哪玩?”
虽然谭凛花说要给我个惊喜,可在地铁上我还是没忍住好奇心。
“你先别问,反正是个好地方,先坐到平城新街站下去,然后跟我走就行了。”
“诶,难道要去找老严?”
严流转的家就在平城新街附近的高层公寓里。
“不不不,今天是我俩约会,不必叫流流。”凛花这话,不知为何让我有一种牛头人的快/感,“我们要去的是别的地方,那边对我来说有特别的意义。”
她这种卖关子的说法让我更加好奇了。
“平城新街站到了,下车的乘客……”
在语音播报的提醒下,谭凛花拉着我的手下了地铁,我们手牵手的样子倒真的有几分情侣的样子。她变成女孩子之后的手很软,摸起来肉肉的很舒服,我忍不住多捏了几下,她就红着脸把手抽走了。“凯酱你这种也属于性骚扰啊!”
明明是第二次来,可踏上平城新街站古朴的青石路,这里新旧交融的独特格调仍让我感到新奇。
也许是再度变成女孩子的关系,谭凛花心情也好的出奇,她沿着青石路蹦跶着前进,像在一个人玩跳房子游戏,还时不时地转身催促我快一点跟上,淡粉色的短裙扬起一朵裙花。
平城新街的街景很棒,但也改变不了今天是鬼天气这个事实,路中央的青石板烫到光线扭曲,打个蛋就能熟,步行街路口拦车的路锥,都这狗日的太阳被晒软了,瘫在地上失去了梦想。
因此路上的行人很少,大多都躲进了两侧的店里。
在这样的条件下,还穿着长裤的我光是站着就竭尽全力了,谭凛花还让我走快点…穿短裙就是好,她两条白花花的长腿,跑起来脚下生风,一定很凉快吧。
两旁的商铺都开足了冷气,光是经过门口我的脚步就不住地打弯往里溜,可谭凛花对这些诱惑视若无睹,一门心思朝着自己的目的地前进,像是朝圣的苦行僧。
“凛花,我们路过书店时,去看看李涧莲学长吧。”
李涧莲还在水世界打工呢,当然不在了,可这事儿谭凛花是不知道的,我只是想找个借口进去吹吹冷气。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行,反正顺路。”
书店的冷气还是很足,谭凛花瞅了眼柜台,那边只有个上了年纪的胖大妈,便有些遗憾道:“哎呀,看来学长不在,那我们继续赶路吧。”
说着就作势要回头。
“感受了这般凉爽你居然还走得出去,你的意志是铁做的吗?”
然而好不容易进来了,我怎么可能轻易地出去,我迈开步子就要往里走。
“行了凯酱,别任性了!”
谭凛花抓住我的衣领就往外拽,可毕竟变成了女孩子也没办法轻易地拽动我,一时间在店门口僵持不下。
代替李涧莲的店员大妈似乎把我们当成了打闹情侣,她望过来的目光中带有一股年长者的和蔼……就算真的是情侣打闹,你作为店员应该来阻止一下吧?!
拖拽中谭凛花的脚触动了感应门,门外的热浪有如实质地舔舐着我的屁股,这使我感到浑身难受,我决定要像只倔强的柴犬一样,来一场说不走就不走的旅程。
我这条命,都是空调给的,谁也别想把我们分开!谁!都!别!想!
“凯!再这样我生气啦!”
回头望了一眼,谭凛花皱着秀气的细眉有点不高兴,她似乎不打算迁就我,手上的力气也再度加大了几分。
“五分钟就好!让我再呆五分钟吧!”
书店收银台右手边,有个半墙隔断出来的安静角落,里头摆着着一些亚麻面料的单人沙发,买完书的客人可以在那边坐着看书,也会蹭空调的最佳场所。
眼角的余光扫过那里,我心里咯噔一下。
一名低头看书的冷冽少女对上了我的视线,漆黑银河般散落的长发,令人惊讶的发量散落在她周围的沙发上,将她背后包裹起来,乍一看像披着一件黑亮色的绢丝毛毯。
看到我,她冰冷的脸上也闪过一丝惊讶,但很快归于平淡,低下头继续看着她的书,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是老冯。
虽然只在小蕾拍摄的手机视频里见过一次,但我绝对不会认错,尤其是那一头辨识度极高的究极黑长直。
失踪大半个月的老冯居然让我在书店碰上了,老冯明明是个人,居然让我有种失而复得的喜悦……
“好漂亮的头发,呜,胸部也好大。”
也许是看我停下了抵抗的动作,谭凛花顺着我的视线也瞅向了老冯…她自己在胸口平整地划拉一下,哀叹一口气,然后伸出手指开始戳我的脑袋。
“我说啊…凯酱你是明明跟我出来约会,却盯着别的女孩子看是什么意思嘛?”
虽说是约会,但并不是恋爱意义上的约会…但我现在没心思跟谭凛花讨论这些问题,我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这个机会,怎么也得弄到老冯的联系方式,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我双手合掌冲着谭凛花道歉,“抱歉凛花,我想去搭讪一下那个女孩子。”
“喂!你还真去搭讪啊?”
也许是以为我当着女朋友的面去搭讪别的女孩子,唔…店员大妈的视线也变得刺人起来,就像在看一个残渣。
即使被误解,蒙受着不白之冤,我也义无反顾的前进了,走进了沙发区。
凑近了才发现,老冯手上捧着的居然是高三的辅导书,我不免有些好奇,作为一个没有身份黑户,她现在究竟住在哪?又有谁在照顾她供她读书吗?
不知道老冯是不是遇上了什么好心人,至少从她身上的打扮来看,接纳她的家庭条件应该不差,除了看上去崭新的黑色连衣裙之外,甚至还有购买首饰的余俗。
她的脖颈里吊着一条小珍珠窜成的项链,手腕上也带着同样款式的手链,在黑发与黑裙的衬托之下,这些珍珠显得格外白润,如若有光。
注意到我的接近,她昂起头面无表情地注视着我。
搭讪要怎么开口,对我来说是个难题。
“你好,美丽的小姐,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
啊啊啊!
这是什么超低端搭讪,常凯你这个现充力不足的废柴阿宅!
不过还好,老冯就算变成了年轻的女孩子,灵魂是“年近四十岁的大叔”这一点也没有改变,她没有表现出直接的反感,她丹唇微动,吐出三个字。
“没见过。”
话题结束。
不管外表和身体如何改变,惜字如金的习惯却没什么不同。
从她方才的惊讶来看,老冯明显是记得我的,可她却向我隐瞒了实情。
这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对她来说,我只是个经常去的食客而已,不是能把自己的秘密轻易托出的人。
我扶了扶眼镜,发起了第二轮搭讪攻势。
“虽然我们没有见过,可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觉得这都是命运——”
“是错觉。”
话题结束。
这天没法聊了,我只是个不擅长搭讪的人,但是老冯绝对是个能把天聊死的鬼才啊!
“那我们现在不认识了吗? 我叫常凯,敢问小姐大名?”
老冯给了我一个白眼,对于我的问题似乎不太想回答,低下头继续看着手上的书,不再搭理我。
可这种鸵鸟式的回避方法对我来说是没用的,过了一会儿见我还是没走,虽然没有皱起来,但是她的眉间距缩短了,流露出了明显的不悦。
她冷声道:“皇甫菲。”
不姓冯了吗?等等,皇甫?
皇甫这个复姓总觉得在哪里听到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