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回到了特拉摩尔族的城市,这里会按照计划进行重建。经过这次的事情,相信FFF军团的人会乖乖呆在艾泽拉斯,不会到处跑着捣蛋了。目前来看,虽然魔力乱流无法阻止,但是很长一段时间,是不用担心会出现什么强大的怪物之类的了。

至于说天朝那边,因为和整个世界脱轨太久,所以重新回归世界的计划要循序渐进,我们准备由特拉摩尔族作为跳板,加强两地的交通。

静默诅咒的技术在我的恳求之下,也加入了特拉摩尔族的中学教程中,相信再过不久,就会有更多的沉默术士走出来了。人类的恐惧来自于未知,在知道了原理之后,特拉摩尔族欣然接受了诺索恩的理论,并将诺索恩破格提列为民族英雄,以表彰他的一切贡献。一直以来,想要成为最伟大魔法师的诺索恩如愿以偿,自然也不会说什么,甚至还有人提议让他来接任下一届的族长或是长老,但是诺索恩都拒绝了。

他现在死心塌地做我的小弟。

在深渊的事情结束之后,庞文德说他要辞官不做了。他说他厌倦了官场,每天都要应付各种问题各种人,还不如回家种地清闲。

现在的天朝已经有了十分完善的社会制度。官员选拔也越发公平公正,往日那些大地主、大官僚富得流油的情况已经一去不复返,他们还在吏部人事科挂上了一个巨大的牌匾——【为国选材,为民做官】,以此时刻提醒自己。

小天子继位没多久,还有很多事情都不太懂,不过没有关系,新的君主立宪制挺适合现在的天朝的,相信小天子也会很快适应过来。

看着一切都已经渐渐步入正轨,所有的问题都已经尘埃落定,我这才开始收拾行囊,开始了英雄救美的旅途。

砰砰砰。

轻轻的敲门声响起。

我打开门,诺索恩穿着一身崭新的盔甲,像极了一个富二代的氪金玩家。

我不禁笑道:“新盔甲很亮眼啊。”

诺索恩耸耸肩,“长老会送的,说是目前族内最强的金属做的,听说和你的盔甲是同一种材料。不过因为缺少某些必要的辅料,所以质量上还是不能比就是了。”

我嘿嘿一笑,说:“等救出了杜丽薇,我让她也给你做一件,到时候你就真的是物理魔法都无敌了!”

诺索恩挑起了眉毛,显然有些心动。

嗙!

大门被一脚踹开,菲尔诺大大咧咧地站在了门口,对着我们怒目而视。

我疑惑道:“你干什么?春·药吃多了?”

“你才春……吃多了!”菲尔诺显然不太会吵架,很快就恢复了她冷漠睿智的御姐形象,板着脸说:“听说你们今天就走?”

“是啊,难道在这住一辈子?”

菲尔诺吸了口气,说:“我也一起。”

“蛤?”我饶有兴趣地看着菲尔诺,“这算不算是私奔?你该不会是爱上我了吧?”

菲尔诺冷笑着,手指上亮起了一团火焰,“听说人肉烤起来有一种酸酸的味道,咱们来试试?”

我立刻躲到了诺索恩的身后,叫道:“来呀!来呀!朝这砸!”

菲尔诺气道:“有种自己来啊,指着诺索恩的胸口让我砸,什么意思!”

诺索恩皱起了眉头,做起了和事老:“行了吧,该赶路了。”

菲尔诺这才看向诺索恩,笑道:“听那帮老不死的说,他们给了你一套盔甲?”

“嗯,次等品。”

菲尔诺扑哧一笑:“没办法,族里都觉得这些东西是外物,那些材料,差不多都是试验用品,从没有人会专门去收集的,能给你凑一件次等品就不错了。”

诺索恩挑了一下眉毛,不置可否。

菲尔诺这才重新看向我,说:“杜丽薇怎么说都是我的妹妹,她有可能有危险,我这个做姐姐的,总不可能袖手旁观的。虽然说我们族内有规定,不能够参与被放逐者之间的斗争,但是我救妹妹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这样说来,我们还多一个超强的魔法师做免费打手,我自然是一百个愿意。我笑道:“那我每天晚上都要睡在你身上,嘿嘿嘿。”

菲尔诺冷笑道:“你是不是真的以为我的火是开玩笑的?”

“行了,走吧。”诺索恩一手抓着我,一手推着菲尔诺,背着魔法背包就出了门。

门外,一个小型飞毯已经等在了原地。我们乘着飞毯来到了一个大型传送阵中,定睛一看,里面竟然已经坐着一个人,不是庞文德是谁?菲尔诺顿时哭笑不得,我和诺索恩倒是挺开心。

我走过去问道:“你不是说回家种田吗?”

庞文德笑了笑,说:“主公尚在,臣下若是归隐山田,岂不是让主公遭人话柄,说主公留不住人才?”

我笑道:“我可从来没有当你是人才。”

庞文德一愣,我这才说道:“我当你是天才!走吧走吧,一起走,以后给我出谋划策,弄死那帮魂淡!”

庞文德开怀一笑:“自当从命!”

诺索恩看了下时间,朝菲尔诺问道:“最后确认一下,没有问题了吗?”

菲尔诺点了点头,“全族目前最顶尖的十二个大法师会同时依靠那边的无尽魔力释放静默诅咒,只要你的法咒没错,就不会有问题。”

诺索恩点了点头,站在了传送阵的最中间。

随着熟悉的眩晕感结束,我们已经站在了深渊的另一边,回头望去,对面的天朝领土距离这里不过才一千多米,天知道我们在这空间错乱的深渊中经历了什么。

谁特么给取的名字!深渊,真特么形象。

为了掩人耳目,庞文德换上了一套商人的服饰,和天朝的比起来新潮了不是一点两点,毕竟受到了无数代被放逐者的影响,穿起来总感觉有点像是商务西服。

菲尔诺就简单了,都不用打扮的,活脱脱就是一个放荡不羁,专门保护商队的大法师。而诺索恩则摇身一变,成为了这个小商队的前排职业,毕竟他一身盔甲,怎么看都是一个专门出肉装的。

至于我?我收起盔甲,就和一般人完全没有区别,估计站在人群中间,双眼视力5.2的都找不到我。

脱离了深渊,菲尔诺的传送魔法就开始能够使用了,那感觉,就跟冲了VIP13的会员一样,赶路都不叫赶路了,那叫眨眼。

不多时,在我们眼前已经出现了一座城市。

菲尔诺松了口气,“今天就在这里休息吧,往后面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没有补给的,所以我一般出门的时候都会到这里住一天。”

我看了看这边,疑惑道:“这里的风景怎么和刚才的差这么多?”

诺索恩笑道:“那是因为她一口气传送了上百公里,现在我们已经是百公里之外了。”

我看着那土黄的城市,感觉整个城市都是由黄土堆砌而成的,再看周围,和沙漠简直没有什么分别。不禁问道:“这是什么地方啊?”

菲尔诺从背包中拿出一个太阳帽,戴在了头上,笑道:“黄沙之城,伯乐格尔。”说完,她一马当先地走向了伯乐格尔。

庞文德也学着从背包中搜寻东西,只是他才刚开始学会使用魔法背包,显然有些困难,不过还是顺利拿出了一顶太阳帽,可惜老土的太阳帽,配合上他一身光鲜的商人装扮,总感觉十分违和。

我看向诺索恩,他直接走向了城门,“想都别想。”

我叹了口气,也学着菲尔诺拿出了太阳帽。

有人要问,为啥要带太阳帽啊?

因为大家都戴啊,不管是入城的老百姓,还是那些拖着货物的商队,每一个人都顶着一顶帽子,连菲尔诺都戴上了,咱们还能说什么?

进到城市,果然整个城市的人都有一顶太阳帽,我甚至一度怀疑,这里不叫做黄沙之城,该叫太阳帽之城才对!各式各样的太阳帽,有草帽,也有兜帽,甚至还有嘻哈帽和鸭舌帽,总之,能够挡阳光的帽子是随处可见,唯一一个没有戴帽子的诺索恩成了所有人瞩目的焦点。

我走到菲尔诺身边悄悄问道:“为什么非要戴帽子啊?”

菲尔诺看着诺索恩冷哼一声,笑道:“过几分钟你们就知道了。”

我们跟随着菲尔诺来到一间小饭店,店小二殷勤地和我们介绍着店里的各种菜色,不过很多菜名我都没有听过,只好全都由菲尔诺来决定。

等到菲尔诺点完了菜,她朝着店小二扔出了一瓶液体,店小二点头哈腰地接住,顺手装进了口袋里。

我悄悄问道:“那是什么啊?”

“是水。”菲尔诺面色如常地说。“就是最普通的水。”

我有点疑惑,“那他高兴个屁啊!”

庞文德眉头皱起,“莫非此处甚是缺水?”

菲尔诺笑道:“聪明。”

我们三个正聊着,那头的诺索恩突然觉得脸上难受,不停揉着脸,可是揉着揉着,脸上竟然开始脱皮了!这一下别说诺索恩自己了,把我和庞文德也吓得不轻。这特么也贼恐怖了一点吧?还好只是表面一点点皮,没有伤及皮下。

看到诺索恩在脸上搓出了一团脱下来的旧皮,菲尔诺这才笑道:“黄沙之城,据说以前是被一个魔神诅咒过,这里的阳光强度不是一般的阳光可比的,在这里,最好是能够不露皮,否则的话,诺索恩的脸就是最好的例子。还有,这里的植物只有一种长在地里的植物,动物的话也只有一些沙虫之类的,所以食物将就着吃一些就好,都是烤的,别指望有汤,因为这里,水比钱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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