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妈妈说了,白天是睁开眼睛的时候,是不能睡觉的,只有晚上才能闭眼睛睡觉的时候,所以我不能睡觉。

但是,不睡觉我又该去做什么呢?想想下次怎么逃出这个叫做xx精神病院的古怪公寓吗?

不了,我还是想想小时候吧……

从一出生,我就觉得自己不一般,长的以后肯定会成万众瞩目的人,可是现实并不是这样的。

我五岁才学会走路,七岁才开始能喊出爸爸妈妈的名字,等到了十三岁才能结结巴巴的和正常人沟通。

这真是可悲啊!我这种天赐的天才居然完全无法和凡人一样,快速的学会一些这样子的低级技能!

这肯定是因为我这种神,和他们这种普通人之间有一定的差别和距离吧?

然后就是因为这种与普通人之间有差距,所以我从小就是一个人。

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因为我不说话没有小朋友愿意和我玩,之后就是小学。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好不容易认识了一个朋友,她的名字叫做小红,是我的同桌。

一个特别可爱的小胖子,她总是扎着两根又粗又长的麻花辫,她最喜欢吃苹果,所以每天都会带两个苹果来学校,上午吃一个,下午吃一个。

要问我和她是怎么熟络的,那倒是一段比较莫名其妙的故事了……

五年级开始,我和小红成为了同桌,可是从来没有说过话,有一次,她见我目不转睛的盯着她吃苹果,于是她把她下午要吃的苹果送给了我。

其实那时候我并不是在看她,而是在看她边上一个位置的男生手里的连环画而已,但是她这个大傻子非要请我吃苹果,那我也就不客气啦。

——话说,她还真是傻,有吃的不自己留着,非要给一个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的同桌。

之后,为了感谢她,我抱住了她的脸,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

这是妈妈教我的,妈妈说我亲妈妈脸颊就是给她最好的回礼,所以我就用平时亲妈妈脸颊这个举动感谢了小红。

可是小红好像并不领情的样子,她红着脸哭了一上午!

然后我被老师狠狠的骂了一顿,还从此被班上的女生们讨厌,被班上男生们骂成色狼!

真是的,我明明是在感谢小红给我的苹果啊,为什么大家要骂我呢?他们肯定都有精神病!

不过还好,小红哭完之后却并没有和其他人一样对我另眼相待,而是对我越来越好了,每天带苹果,就算下午不吃苹果,她都会分我一个。

我想她应该是被我真心实意的亲吻给感动到了,毕竟这是我对待父母亲的时候才有的高级待遇,不然,普通的人要我亲他,我都不愿意呢!

虽然我不喜欢吃苹果,但是我还是把她每天带来的苹果给吃了,因为爸爸教过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有那就绝对要吃个精光!不占便宜是傻子!

我不想当傻子,所以我明天都会生挤硬塞的把每天免费得来的苹果吃完。

想起小学和小红同桌的那段时光,简直是噩梦啊……

不过小红应该说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了,因为她是从前到现在,唯一一个没有说我是精神病的人!

所以,在小学毕业那天,为了感谢她请我吃了一年多的苹果,我用自己好不容易攒下来的五块钱零花钱,去门口的卖冰糖葫芦小摊上买了一个用苹果做的冰糖葫芦,送给了小红,也算是离别的礼物了吧!

那时候,小红哭的稀里哗啦的,居然还偷偷拉我出来,嘴对嘴的亲了我一下,我都震惊了!

因为妈妈说,亲脸颊是最大的感谢,但是亲嘴的话,是只有我对最重要的人才可以做的事情,可是小红亲了我,那难道说明我是她最重要的人吗?

这就不得而知了。反正我只记得那天小红眼睛哭的特别红,手里一直死死的抓着我送给她的那个冰糖葫芦。

我问她为什么不吃,她说舍不得,因为这是我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

当时我就在想,这人真傻,一个裹着枫糖的苹果而已,有什么舍不得吃的!

那天她还问了我很多,具体问了我些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我也不记得自己怎么回答的了。

小学读完之后,我去初中读了一个星期就挫学了,因为我告诉爸爸妈妈,班上所有人都说我是傻子,说我有精神病,不愿意和我玩。

爸爸妈妈听了,很生气,又很无奈,妈妈居然还哭了,这可把我吓了一大跳。

但是事后他们就没有让我去上学了,而是带我去了一个叫做医院的漂亮的大房子里去玩了一趟。

那个叫医院的大房子里面人很多,但是每个人都好像并不是特别开心,每个人都跟吃了米田共似的,摆在一张愁眉苦脸的臭脸。

不过,其实我也不是特别喜欢那个叫医院的地方,因为里面的那股怪怪的味道我闻着特别难受。

爸爸说那是消毒水的味道。

之后我又和爸爸妈妈去了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叔叔的房间坐了一会。

——对,就是白大褂叔叔,他和我现在这个家的隔壁住着的那个白大褂叔叔一样,都穿着白大褂。

他用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给我检查了一遍全身上下,然后对我爸爸妈妈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堆的话。

之后,爸爸妈妈就带我到了这家叫做xx精神病院的公寓里租了一个很小的单间,让我在这里独立生活。

可是我想他们应该是被那个白大褂叔叔给骗了,这里穿着白大褂的叔叔阿姨都好像有些不正常,所以我怀疑他们都是外星人,想抓我们这些人到这里做实验。

之后爸爸妈妈来看我的时候,我经常跟他们反应这个事情,还让他们给我找一个新的公寓住,可是他们虽然每次都嘴上答应着,却从来没有真正的照做过。

我想,也许他们是太忙了吧……

于是,我就一直等,就这样,又在这里住了好几年。

一直住到了现在,现在我已经是一个20岁的小男孩了,不过我更喜欢叫自己有为青年,因为我有一次无意间听医生们说女孩子都喜欢有为青年。

我也想要白大褂叔叔的表妹,白大褂大姐姐喜欢我,所以我更喜欢叫自己有为青年,希望白大褂大姐姐会喜欢我。

…………

仔细想想,我的小时候其实也蛮无趣的,所以我还是不要去想了。

我还是坐着发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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